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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 11:53:15瀏覽710|回應0|推薦1 | |
如果您是經營補教業者或公私立教學機構,請注意!
我跟目前合作的補習班有協議,
相關【學習管理技術】未經同意
不得提供給任何補教或教學機構使用,
相關學習技術已經申請專利在案,
無論你是如何得到這項或局部技術,
未經許可公開、營利、宣傳、散布者一律視同侵權,
將透過法律追究刑責及20倍賠償金,
如果教學或補教機構需要【學習管理技術】,
必須經過我及合作的補習班同意,
三方要簽加盟授權合約完成法律上之合法手續,
需支付簽約金及每月的學習管理顧問費。
*疫情期間暫停受理加盟授權相關案件申請。
目前只受理個別家庭親子的
【學習特約指導課程】內含學習管理技術!
如果家人從事相關補教行業,請勿參加本課程,
避免違法侵權,本技術可以傳子傳女傳孫,
但是不可以公開、營利、宣傳、散布,
違背者將透過法律追究刑責及20倍賠償金,
參與本課程者視同無條件接受此項約定,
你若不接受,請勿參加!
學習健診中心 洪老師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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