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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8 17:40:11瀏覽751|回應0|推薦4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研讀心得 1-8 (一)、總說 Morgan 2002//02/22於紐西蘭南島佛光協會主持的金剛經研經會 陸﹑般若綱要 江味農居士指出*2: 一﹑般若綱要,含有三義(由大而小,由博而約,指般若為大乘佛法之綱要、即般若而明其綱要、即金剛般若而明其綱要也): (一) 謂般若為大乘佛法之綱要也。 夫大乘教義,深廣如海。然壹是以自度度他為本,自度度他,法門無量。然壹是以六波羅蜜為本,而施、戒、忍、進、定、五度,若離般若,非波羅蜜。是所謂六波羅蜜者,壹是以般若波羅蜜為本,故般若顯為大乘佛法之綱要也。 故大智度論曰:「般若波羅蜜,是諸佛母。諸佛以法為師。法者,即是般若波羅蜜。」 大般若經曰:「摩訶般若波羅蜜,是諸菩薩摩訶薩母,能生諸佛。攝持菩薩。」 可見所謂大乘最上乘者,唯一般若而已。除般若外,便無佛法。當知大小乘一切教義,皆自般若出。一切教義,間有與外道如儒家道家中最高之理論相近者。獨有般若,惟佛能證,惟佛能說。 夫般若非他,理體本具之正智是也。理體者,實相般若也。正智者,觀照般若也。皆名般若者,顯其理外無智,智外無理,理智一如也。 既曰學佛,首當開佛知見,云何為佛知見,般若是也。世尊成道時,詫曰:「奇哉奇哉,大地眾生皆有如來智慧覺性。但因妄想,不能證得。若無妄想執著,則無師智,自然智即時現前。」 如來智慧覺性,即實相般若;妄想即分別心,第六識;執著,即我見,第七識。而觀照般若,即轉此二識者也,此二識轉,藏識及前五識皆轉矣。故曰:若無妄想執著,無師智,自然智,即時現前。此二智,即謂如來智慧覺性。因非外來,亦不可授人,故曰無師;因法爾本具,必須自覺自證,故曰自然。亦可配根本智後得智,或道種智一切智說。 (二) 謂即般若而明其綱要也。 前人有宗第一義空立說者。有宗二諦立說者。有宗八不立說者。其說至不一也。 1.第一義:即謂本性,性為絕待之體,故曰第一義。 性體空寂,故曰第一義空。此義,是明般若綱要,在於破我除執。必須我法俱遣,情執盡空。所謂得無所離,即除諸幻,而後實相現前也。 2.二諦者:指俗諦與真諦也。 俗,謂世俗;真,謂真實;諦者,精審確當之意。謂世間之事相,凡俗見以為審確,是名俗諦;真實之理性,聖智乃知其審確,是名真諦。 (1) 若約佛法言,凡明諸法緣生之義者,曰俗諦。何以故?以世俗未悟本性,逐相而轉。因曉以一切諸法但是緣生,有即非有,其義決定故。 (2) 凡明緣生即空之義者,曰真諦。何以故?以聖智即虛妄相見真實性。故洞然一切諸法非有而有,當體皆空,其義決定故。 龍樹菩薩曰:「為世諦故,說有眾生。為第一義諦故,說眾生無所有。」世諦,即俗諦;第一義諦,即真諦也。由此可知,俗諦明即空之有也;真諦明即有之空也。又曰:「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蓋般若要旨,為令空有不著,以合中道第一義。故真俗二諦,正明此義者也。 3.八不者,所謂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來不去、不一不異。 因迷八不之淺深,而成六道;因悟八不之淺深,而有三乘。 蓋一切眾生,計執生滅斷常一異來去等相而著有,故謂之迷;三乘中人,雖不執生滅諸相,而又著於不生不滅等,以偏於空。故佛說八不之義,正令洞明乎二諦,二諦明,而後中道顯也;而第一義空之義,亦是令空有俱空,而後一切不著,中道圓明。 由是觀之,第一義空、二諦、八不,說雖不同,而義顯中道則同。然則般若之綱要非他,即是令於空有二邊,遣蕩情執,務令罄盡,以顯圓融中道耳。 換言之,佛說般若,在令一切妄想執著之眾生,開其理體本具之正智,以明其無明,覺其不覺,俾無相無不相之實相,空不空之如來藏現前,同證如來智慧覺性耳,此正我本師出現於世之大事因緣也。 故般若法門乃最上乘,令一切眾生乘之,而直至佛地者耳。 *金剛般若經,實為般若部之綱要,尤為要言不繁。因本經無法不攝,無義不彰,上舉二諦、八不、第一義空諸義,一一具足故。如曰:無我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等,第一義空之義也。滅度所有一切眾生,俗諦也。實無眾生得滅度,真諦也。行於布施,俗諦也。於法無住,真諦也。乃至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即非,是名,等等。全經所說,無往非明二諦之義者。 至令菩薩通達無我、法,在於開佛知見,入後所說,則皆不一不異不斷不常不來不去不垢不淨等義,以顯諸法空相,是法平等。夫諸法空相,是法平等,即所謂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也,而令學人如是演說,如是受持,故以如是等義,為般若之綱要乎。 不但此也,如上引大般若經、大智度論之言曰:「般若能生諸佛,攝持菩薩,佛法即是般若。」是指示佛法要領,不出般若也。而本經則曰:「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其指示般若要領全在此經。 佛說般若,前後共十六會,義豐文富,聞西藏譯文至千卷之多;中文簡括,亦有六百卷,內典中卷帙最大者,惟般若部,讀誦已難,遑論演說受持,故於第九會,由博而約,特說此經。羅什大師師弟,譯成華文,並加入魏譯之數行計之,止五千八百三十七字耳,不但般若要旨,盡在裏許,且得此一卷,一切佛法無不在握矣。 何以故?此卷為般若之綱,般若為一切佛法之綱故。故必一切佛法通,而後此經可通。因網乃得綱故,然亦必此經之義趣深解,而後一切佛法頭頭是道,綱舉則目張故也。 (三)謂即金剛般若而明其綱要也。 本經之綱要無他,遣除妄想執著是已。 蓋如來智慧覺性,一切眾生,人人本具,個個不無。但為妄想執著所障,不能證得。佛為一大事因緣出世者,為此事也。一切佛法,無非破執除障之法門也。而本經所說,尤為直捷了當,譬如金剛寶劍,依此而行,可以直下斷除者也。 妄想,即是分別心。 執著分為兩種: 1. 我執:執五蘊色身為我,名曰人我執,簡言之,曰我執。 2. 法執:執著一切諸法,名曰法我執,簡言之,則曰法執。 我執不除,生煩惱障;法執不除,生所知障;總名惑障。由惑造業,則為業障;因業受苦,名曰苦障,亦名報障。 我法二執,細分之,又有分別、俱生之別。 (1) 起心分別,因而執著者,為分別我法二執,故粗。 (2) 并未有意分別,而執著之凡情隨念俱起者,為俱生我法二執,故細。此是多生以來,習氣種子,蘊在八識田中,故爾隨念即起,最為難除。當知妄想執著,由於無始無明。 而般若,則為理體正智,智開,則無明者明矣;無明明,則妄想執著自斷矣。故學佛首當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佛之知見,即是般若正智也,無論修何法門,皆須致力於此,故一切法不能離般若也。 修淨土念佛,亦然,經云:「心淨則土淨」,妄想執著不除,心何由淨耶?古德言,愛不重不生娑婆,情執我見,實為愛根,故求生淨土,必應從此下手。所謂老實念佛者,老實二字,必當注意。世間一切染緣,攀緣不息,云何能老實乎,由此可知,般若淨土,初非二事。 (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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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