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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研讀心得 1-7
2009/07/18 10:25:43瀏覽747|回應0|推薦4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研讀心得 1-7

()總說

Morgan     2002//02/22於紐西蘭南島佛光協會主持的金剛經研經會

伍﹑金剛經功用--破我、滅罪、成就如來→除三障, 成三德

 江味農居士指出*2

一﹑破我 

此經世尊一啟口便令發無上菩提心,滅度所有眾生入無餘涅槃,而實無眾生得滅度,以後所說,皆是發揮此義,并忘其為菩提心,且直指心源,令向一念不生處契入。如後半部,開章便遣著於發菩提心。乃至曰:即非我見,是名我見,則我見之蹤影全無矣,故本經之極大功用,首在破我

二﹑滅罪

修行人,懺悔業障,極關緊要。華嚴會上諸大菩薩,尚以此門,列入行願,何況凡夫。然罪業有可懺悔者,亦有不通懺悔者,若極重之罪,已成定業者,懺悔尤難。經曰:「端坐念實相,是名真懺悔。重罪若霜露,慧日能消除。」此明欲消重罪,惟念實相,庶乎其可,非他法所能懺悔也。(談經云-無相懺悔)

若但視此經,為令觀空,猶淺說也,偏見也。當知經文乃令空、有不著,雙照二邊,是謂念實相

何以故?實相者,無相無不相故。若但觀空,是止觀無相,而不觀無不相,豈念實相哉。經以念實相之慧,喻之如日,正以日之行空而不住空也。故行願品云:「亦如日月不住空。」若但觀於空,是住空矣。豈以日為喻之意哉。

當知實相之慧,從大悲生。以大悲故。廣修六度萬行,得無量福德。故經文之慧,攝有福在,方與念實相相應。福慧雙修,觀空而不住空。乃如光明赫赫之日,能除暗冥,能生萬物。以此觀行,乃能消重罪若霜露耳。當如是知。如是知者,是為正知。本經功用,亦復如是。

經體為生實相,所謂實相般若也。修宗為離一切相,修一切善,所謂觀照般若,即是念實相也。蓋離一切相,觀空也,修慧也。修一切善,不住空也,修福也。觀念實相,福慧雙修,是真懺悔。故能消除重罪定業。則內外障緣,一齊銷盡,何修而不成乎。如本經曰:「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銷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三﹑成就如來

二乘人觀空自覺,破人我見,而法我猶在,以智淺故,破之不盡,其成效極果,止能成就阿羅漢,辟支佛。

大乘中人,雖能空有不住,不但自覺,且行六度以覺他,然而無明未能破淨,即是微細之法我,猶未化除也,以未得金剛智故,故但分證法身,而未究竟。本經所謂成就第一希有,以僅成正等正覺,未達無上也若能於本經,深解義趣,信心不逆,盡能受持為人解說,即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乃至生福滅罪,當得無上菩提。故本經更有極大功用,能究竟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也。

  故破我滅罪,成就如來為本經之大用。庶幾與經中,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之文相應耳,經曰:「狂心不歇,歇即菩提。」古德亦云:「但盡凡情,別無聖解。」

狂心凡情,即是妄想執著之我見也,當知如來智慧覺性,眾生本具,不過為我見所障耳,此障若除,覺性則本來圓成,智慧則自在圓明,如來亦即出無明殼藏,而圓滿顯現矣。故曰:狂心不歇,歇即菩提。但盡凡情,別無聖解。所以修行法門無量,而唯一宗旨,除障而已。

本經大用,剋實言之,亦只是除障而已

所謂有三,即惑、業、報障。成就,亦可分三種,即般若德解脫德法身德:

(一)惑障:又名煩惱障。即見思惑也。我、邊、邪、二、取、貪、瞋、癡、慢、疑、其數有十,壹是以我見為本,故破我則惑障除,而成般若德

(二)業障:本經曰:先世罪業,則為銷滅,故滅罪,則業障除,而成解脫德。

(三)報障:報,謂苦報身也。成就如來,則報障除,而成法身德故本經之大用,即是除三障,成三德

今舉破我,滅罪,成就如來為言者,以其易曉,而除三障成三德之義,攝在其中故也。

  本經主旨,唯在無住

無住即是不著,不著,所以破我見也,何以故?我見即是妄想執著故,以如來智慧覺性,為我見所障,今欲顯性,必除其障。故唯一主旨在於無住以破我也。夫智障不並立,將欲開顯智慧覺性,固在破除我見之障,然破一貫能破便是能開,能開便是能破。

然則此智云何為開耶

前已言之,發同體之大悲是已,悲智雙具,即所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也。

1.       此心是同體悲,故廣修布施六度,以滅度所有眾生,同證如來智慧覺性,而不著空。證如來智慧覺性,即是入無餘涅槃也。

2.       此心是理體智,故雖度眾生入無餘涅槃,而實無眾生得滅度者,而不著有。

著有無相也;不著空無不相也。無相無不相,正如來智慧覺性之真實相也。故本經啟口即明此義,且明明示之曰: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此約空有二邊不著言也。

一有所著,則我見存。一無所著,則我見破矣。蓋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而實無眾生得滅度,是無我人等相也。實無滅度,則雖廣行六度法,而無法想,是無法相也。雖實無滅度,而度之不休,是亦無非法相也。無我人等相者,無人我見也。法與非法皆無,無法我見也。

換言之。無我人等相,所謂我空。無法相,所謂法空。亦無非法相,所謂空空,亦曰重空。此約一空到底言也。由是觀之。本經之空,是并空亦空,所謂一空到底。一空到底,即是雙遮二邊,雙照二邊,所謂空有不著,圓之至矣。豈可以但觀於空之始教,相提並論乎。

(下續)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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