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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研讀心得 11-01 Morgan 2002/08/09 於紐西蘭南島佛光協會金剛經研經會 壹﹑前 言 略 貳、經文*1, 一、第十九分「法界通化」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 「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 「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二、第二十分「離色離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 「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 「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三、第二十一分「非說所說」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爾時,慧命(長老)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 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參、第十九分「法界通化」釋義 (辰)約福報明無性。分二:1.明福德;2.明報身。又分二:(1)明福德因緣;(2)明緣會則生*2 1.明福德因緣*2(一三八之一、福德因緣*9)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 世尊問須菩提,還是用比喻。前面較量福德已經有五次了,一次比一次殊勝,那是講離相離念,得福不可思量。須菩提答覆的是: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9。江註: 此是總明緣生之義。從布施因緣說到福德。「布施」,因也。「福德」,果也。因緣所生,因果無盡。布施等為佛門大事,尚不離緣生,不離因果。則其餘一切法可知矣*2。 佛法也是因緣生,因其是因緣生,所以要捨,「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捨不是不做,捨是捨念,不著相,不起心,不動念,也就是離相離念,是心裡離,不是事上離。*9 1.前半部中,長老答辭,多言「不也」,是教我們離相離念。2.後半部惟開佛知見中,答「如是」最多,是性相是一不是二;表諸法一如,一切皆是之義*9。是明融相會性*2。兩個境界不同*9: (1) 前半部性相沒能夠相融,就是有分別,有執著;是對初學者說的;是將發菩提心。 (2) 後半部離相離念,所以一切皆是;絕對不是矛盾;是對已經契入境界者說的;為已經發菩提心行菩薩道者說的,所以境界不同。 世界寶施,就已說者明緣生之義。表示前所說一切法相,皆應以緣生義通之。中論云:「因緣生法,即空即假。」故當知不但所生法,即空即假也;因緣亦復即空即假。因1.「因緣即空即假」,故雖不著相,而應行布施,所以前說「應無所住行於布施」。2.「因緣即假即空」,故雖行布施,而應不著相,所以前說應「布施不住於相」。3.「所生法即空即假」,故雖當體是空,而緣會則生,故前屢言是名也*2(從相言);4.「所生法即假即空」,故雖緣會則生,而當體是空,故前屢言即非也*2(從性言)。 此科是「總明緣生」之義。何謂總明?1.從布施因緣說到福德,福德即布施因緣所生法也。故布施,因也。福德,果也。因果並說,故曰總明。2.則下報身但約果言者,便可例知果必有因。3.法施一科似但說因,亦可例知因果無盡。蓋必能施、所施,及聞法施者,各有因緣,且一齊聚會,乃有此法施之事發生。是此一法施,乃無數因緣聚會所生者也。而將來各各所得之果,則又由此一法施之因緣所生。豈非因果無盡乎*2! 布施等為佛門大事,尚不離緣生,不離因果,則其餘一切法可知矣。所謂總明者,復有一義。本科但泛言福德,而下科則言報身;證得報身,可謂福德多矣*2。 此「總明緣生」所明之義,亦意在融相會性也。長老深解義趣,故先答如是。繼之曰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正指示行人,應領會諸法緣生道理,以通達乎一切法皆是一如。蓋緣生道理,即空即假是也。觀照即空即假,以契入如實空如實不空,則融諸法之相,而會一如之性矣。 前云:「不住相布施,福德不可思量」。今云:「得福甚多」。甚多者,不可思量也。經旨趨重下科。此科所說,不過為下科作引案耳。故不住相一層,此中未言,而下科言之。 (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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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