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48小時之後,再出發
2007/04/17 12:05:31瀏覽428|回應0|推薦7

I fell at Alexander

星期天中午在健身房摔了一跤之後,這兩天持續冰敷,黑青已經大致消了,今天下班後,我要繼續去運動,因為,夏天快到了,雖然不期待能夠瘦下來,但是,至少肌肉要維持緊實狀態

 

早上到他們的網站去留言,希望他們改善台階設計、加強安全防護措施,我留手機沒有留e mail、就看她們有沒有把這些客訴當一回事了,這種事情如果發生在美國,不知道會搞的多大,美國人的命總是比較值錢的,不過也不能因為台灣人比較善良就不把他當一回事,我沒有要為難她們的意思,不過我還是認為他們的設計需要改善

 

昨天沒去運動、今天下班後要去運動、明天要出差、後天和大後天要放大假去玩耍,都要靠萬能的雙腳和充足的體力,所以今天下班後,還是先去運動再回家吧

 

專家都建議說運動要「333」,也就是一次持續30分鐘以上、運動時心跳每分鐘130以上、每週運動3次以上,前面2個「3」,我都做得到,第3個「3」,比較困難,我有時候一週4次、有時候一週2次、有時候一整個禮拜都休息,因為我認為「女人該休息的時候還是要休息」,平均起來,我給自己的目標是一個月運動10天以上,等於也是一週3次啦

( 心情隨筆雜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olokai&aid=90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