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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1 12:41:16瀏覽447|回應0|推薦9 | |
老公的公司有贊助台北縣一個國中的網球隊,因此每當那個學校的小朋友有比賽的時候,老公就會到場為那些小朋友加油打氣
上週末那些小朋友來竹北打台積之友盃,老公說他要去為他的「明日之星」加油、問我要不要一起去?
ㄟ,很冷耶 某說「球場有沒有地方可以坐下來?」 ㄤ說「有」 某說「那我可不可以帶東西去吃,比如爆米花 + 可樂?」 ㄤ說「是看網球不是看棒球耶。。。。」 某說「誰規定爆米花 + 可樂只能配棒球不能配網球?」 ㄤ說「可是妳這樣粉丟臉耶。。。。」 某說「要去之前先到華納威秀買一份爆米花。。。。」 ㄤ說「可不可以到7-11買微波的爆米花就好?」 某說「7-11微波的沒有華納威秀的好吃」
最後,為了不讓自己在球場顯得太奇怪,所以,我只帶了1杯珍奶 + 1包科學麵
說真的,棒球場的氣氛跟網球場的氣氛真的差很多,網球場真的都沒人在吃零食(除了我以外),老公當然知道這點,所以拼命阻止他某。。。。。。
哎,親愛的老公,你某沒有運動精神,你某只喜歡膚淺的快樂,比如爆米花 + 可樂 + 熱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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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興趣嗜好|運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