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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逵的「和平宣言」與成功、基隆中學的「光明報」
2009/02/13 23:36:39瀏覽1022|回應0|推薦0

作家楊逵,因撰寫短短六百字的「和平宣言」轉載於上海大公報而被捕。後來以「為匪宣傳」罪(叛亂七條)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移送綠島。

台灣人權報告書41

1949年,蔣中正時代,主要政治案件如下:

作家楊逵,因撰寫短短六百字的「和平宣言」轉載於上海大公報而被捕。後來以「為匪宣傳」罪(叛亂七條)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移送綠島。

四六事件,台大、師院學生200人被判刑

中共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刊行的「光明報」,成功中學、基隆中學、台大法學院等支部,基隆市工作委員會相繼被破獲。

中共高雄市工作委員會案,46人被捕、7人被判處死刑(魏廷朝/ 摘要)


李鈞震:

1、 這其中,多數可能是冤獄,1949的中國根本不可能有餘力對台灣進行任何活動。

2、 蔣經國的爪牙們,為了打擊異己,或是為了個人的工作績效,對無辜的人栽贓抹黑、屈打成招,來使自己加官晉爵。

3、 害怕言論自由的獨裁者,最大的特徵是沒有知識水準。知識不足的人,一定沒有自信、沒有安全感,為保住權位利益,一定會發狂的敵視所有看不順眼的人。

4、 六百字的「和平宣言」換來有期徒刑十二年,移送綠島。這種暴行朱天心、蔣勳、余光中,一定沒有親身經歷過,所以就容易講風涼話。

5、 在蔣家獨裁威權時代,能夠平安順利的人,多數是既得利益者,或是獨裁犯罪者的共犯,不然就是奴才。李登輝、馬鶴凌、林洋港、連戰、施啟揚,是屬於哪一種人?

6、 1949年,蔣中正時代,當時的法官、檢察官、調查局等司法單位,絕大多數是由人渣在把持,誰敢否認!而當時的人渣,都沒有公開認錯,這就是台灣社會至今無法和平的主因。愈是掩蓋,隱藏在民間的不平氣氛就會累積愈強。


參考資料:

劉曉波與權威主義的同路人

閻亢宗:只有建立敵人才能合理化「我」的存在

石之瑜 和平向來是國民黨口號

暴警推倒朝野信任

莎士比亞啟迪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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