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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輕縱假訊息犯罪
2022/12/17 22:28:38瀏覽64|回應0|推薦0

近日網路傳出資深藝人楊烈病逝,楊烈無奈出面駁斥,未作法律追訴,但網路世界連人的生死都輕率的編造謠傳,可見假訊息之氾濫,已到無以復加的地步。

 

Schubert: Piano Sonata No. 21 in B-Flat Major, D. 960 - I. Molto moderato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NgYgyUR_PU

 

【摘要2022-12-15.自由】近日網路傳出資深藝人楊烈病逝,楊烈無奈出面駁斥,未作法律追訴,但網路世界連人的生死都輕率的編造謠傳,可見假訊息之氾濫,已到無以復加的地步。

司法機關對於刑法誹謗罪的追訴審判,向以保障言論自由為基本準則,如今社群平台和通訊軟體滿載造假訊息,輕者毀人名節清譽,重者分化國家社會,成為破壞國家治理的重大議題,不容輕忽,法官未來審判此類案件作罪刑宣告時,千萬不能再以惡小而輕縱。

台灣是全世界遭受假訊息攻擊最多的國家,中共對台資訊戰和認知戰持續不斷,國內在地協力者越來越多,尤其這兩年多來,有心人士利用疫情傳播的機會,散布非常多的假訊息,意圖滋擾社會,製造恐慌,攻擊當局。

最高檢察署及各級檢警機關,深感事態嚴重,積極偵辦謠言,避免蠱惑人心,造成社會動盪。「刑法」、「傳染病防治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社會秩序維護法」等法律,均有相關規範。可是檢警機關積極偵辦,法院審判機關照樣輕縱。

舉例言之,以出征反華和台獨份子為名的中國網路社群「帝吧」,其在花蓮的佈建男子尹垣程,及其中國裔配偶劉慧,以假帳號散布防疫不實資訊,花蓮地院僅判處尹男有期徒刑三個月,判處劉女拘役四十日,緩刑兩年,得易科罰金。

據調查,尹男曾赴中國接受網軍訓練,這是「叛國行為」,法院如此輕判,置積極偵辦犯罪的檢警人員尊嚴於何地?這不是以司法放任中共繼續騷擾台灣社會嗎?

台灣的政黨競爭糾結國家認同問題,認同錯亂者是境外勢力見縫插針煽風點火的對象,是散布假訊息的最佳媒介,他們被利用而不自知,甚至以為自己是正義的一方。今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假訊息更是透過各種通訊軟體,快速與大量傳播。

有辯護者稱,在網路與自媒體發達的時代,必須避免以司法限制言論自由,不能使公眾不敢評論政府的各項施政,若是對言論加以管制,將沒有補救方式。此等論調站在保障言論自由的高度發言沒錯,但若助長假訊息傷害國家社會,恐非保障言論自由的憲法意旨。

防範假訊息的攻擊,除了提高人民的資訊辨識度,還須強化檢警機關的偵辦能量,法院在「法定刑」的規定下作出合宜的「宣告刑」,更是重要,審判此類案件不可濫用刑法第十六條「不知法律」和第五十九條「憫恕條款」,不能一再姑息犯罪,以維護民主國家的法治價值。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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