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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青年團案
2009/01/30 16:52:43瀏覽626|回應0|推薦0

台灣人權報告書30

蔣中正時代1969年,桃園復興鄉和新竹縣尖石鄉的原住民領袖,組織山地青年團,爭取政治上的高度自主權。李義平,以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罪,被判處12年徒刑;教師高陣明,七年徒刑;尖石鄉長曾金樟等5人,5年徒刑。(魏廷朝/ 摘要)

參考資料:

中國持續追打民主運動人士

西藏人權沒問題 不容外國干涉?

高金素梅:馬政府忽略原住民

侯孝賢剃髮 聲援三鶯部落

李鈞震:蔣中正的作法,完全違反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沒有尊重言論自由、住民自決,因此,被踢出聯合國,也是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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