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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8 22:00:37瀏覽211|回應0|推薦0 | |
除了抱歉外,要不要賠償?這算不算檢察官故意侵犯人權? 三言兩語1307 特偵組前天二度抗告時,不慎在給媒體的資料中,把機密外交案中,應該被保密的證人、奇美醫院前院長詹啟賢之兄詹啟榮,姓名給寫出來。對此,特偵組主任陳雲南昨坦承疏失,並對當事人感到抱歉。 事實上,這不是特偵組第一次凸槌,特偵組前幾天清理垃圾時,被眼尖的記者發現,垃圾中竟有未完全銷毀的紙張,而這份文件是檢方就洗錢案訊問兆豐金前董事長鄭深池秘書周鈺玲的筆錄。 詹啟榮之所以會曝光,是前總統陳水扁應訊時,聲稱曾付一千萬元請詹啟榮協助對日外交的J案及S案,但檢方搜索扁宅時卻搜到手寫的串證內容,懷疑詹作偽證,而檢方為收押扁,前天提起抗告時,特別把這一段加在抗告書中,強調詹啟榮 因全案牽扯機密外交,證人身分更應加以保護,但特偵組卻不小心讓詹啟榮曝了光。對此,陳雲南昨也強調,「應是要把證人的姓名打○○○的時候遺漏了,真的很抱歉。」【蘋果12.27.2008摘要】
李鈞震: 1、除了抱歉外,要不要賠償? 2、這算不算檢察官故意侵犯人權? 3、監察院不敢查法務部的疏失?王建煊的耶穌,會不會幹這種事? 4、垃圾桶裡頭經常會有鼻涕、痰、擦過鼻屎的衛生紙,還有許多生物的排泄物,那一個記者敢去翻垃圾桶?「翻垃圾桶」只是記者圈的一種行話,其實就是檢調人員偷偷私底下拿資料給媒體記者,把不利於被告的資訊或意見流出去,要進行媒體追殺,不信問吳國棟。 5、特偵組的新聞稿,要經過好幾個人的檢查,怎麼可能有那麼大的皮漏出現?陳雲南講屁話,沒有記者會相信這種話,這只是用來欺騙無知的社會大眾用的方法而已。 6、洩漏偵查資料給新聞媒體,這是台北地檢署的傳統,那一個跑檢調單位的記者不知道?陳暉文一定知道,這是數十年的傳統,陳雲南也不要再裝了,演得不像。 7、在台北地檢署的世界裡,根本沒有偵查不公開的習慣,記者根本就是檢調單位的眼線之一,記者們是屬於被暗暗馴化的一種檢調人員、線民,檢調人員與記者彼此的資料是互通有無的、互利共生的。這絕對是真實的狀況,這方面的經驗我也非常多。 8、幾年前,八大電視台的老闆被通緝,與檢調單位達成協議要回來,檢調單位就通知所有的媒體記者當天一定要live,什麼偵查不公開,早就公開給媒體知道,要進行媒體批判。 9、地檢署署的襄閱檢查官與刑事局的副局長,會跟記者討論記者會的時間長短、押解嫌犯的動線以及公開發言的內容,並且事前先跟記者實際演練過,這樣就不會凸槌,不信問台北縣警察局局長林國棟。 10、偵查不公開,這麼簡單的事誰不知道?問題是,壞習慣改不掉,檢調單位的每一個人都想當英雄,都想當獨裁者,都喜歡有罪推論、未審先判,連王清峰都不能免俗,這就是中國最爛的文化,屬於明朝的太監文化傳統。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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