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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名嘴造謠誣指槍擊案是騙局 要賠償死者家屬307億
2022/10/15 15:34:14瀏覽172|回應0|推薦0

美國極右派電台名嘴瓊斯(Alex Jones)長期散佈陰謀論謠言,指2012年美國康乃迪克州的小學槍擊案是「騙局」,讓痛失子女的家長飽受威脅騷擾,陪審團12日在康乃狄克州法院針對相關誹謗訴訟作出決定,要瓊斯賠償8名原告共9.65億美元(307億元台幣),為散播謠言付出代價。

 

Antonín Rejcha 12 Trios for Two French Horns and Bassoon Op.93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p5jP7uSuxc

 

【摘要2022-10-12壹蘋】美國極右派電台名嘴瓊斯(Alex Jones長期散佈陰謀論謠言,指2012年美國康乃迪克州的小學槍擊案是「騙局」,讓痛失子女的家長飽受威脅騷擾,陪審團12日在康乃狄克州法院針對相關誹謗訴訟作出決定,要瓊斯賠償8名原告共9.65億美元(307億元台幣),為散播謠言付出代價

金額宣判後許多死者家屬激動落淚,而瓊斯卻毫無懺悔之意,馬上開直播要他的粉絲捐錢幫助他「對抗詐欺」。

20121214日,1名青年闖入康乃迪克州的桑迪胡克(Sandy Hook)小學濫殺無辜,導致20名幼童和6名教職員死亡,是美國史上死亡人數次多的校園槍擊案,案件震驚全美。瓊斯當天就宣稱槍擊案是假的,接下來多持續在電台節目和自己經營的網站「資訊戰」(InfoWars.com)大放厥詞,指這是民主黨為推動槍枝管制而導演的騙局,死者和受害者都是演員,他散播煽動性言論。

瓊斯的粉絲聽信謠言,在網路霸凌、到住家騷擾死者家屬,甚至對他們發出死亡威脅,讓哀痛逾恆的家屬甚感憤怒,瓊斯因而面臨多宗誹謗官司在3周的審判中,桑迪胡克小學槍擊案的多名死者家長輪流出庭作證,聲淚俱下地描述如何遭到外界騷擾,質疑他們演戲,不斷受到威脅恐嚇,導致在家、在公共場所都難以安心生活,有些人從此搬離原本居住的城鎮。

昨天陪審團全票通過要瓊斯賠錢給小學槍擊案死者家屬,其中1.2億美元將賠給失去6歲女兒的帕克(Robbie Parker),瓊斯一直說帕克只是個演員,失去女兒的悲傷全是演戲,另有9千萬美元會給予一名在槍擊案後到小學現場處理案件的聯邦調查局(FBI)探員艾爾登柏格(William Aldenberg),審判結束後,原告集體感謝陪審團的判決。

原告之一拉佛提的母親是已故桑迪胡克小學校長霍斯普朗(Dawn Lafferty Hochsprung),她表示:「重點是求個真相。那些消費別人的傷痛還從中獲利的人,應該為他們所做所為付出代價。」

瓊斯今年8月在德州另一宗桑迪胡克誹謗官司中,遭判要賠償死者家屬4930萬美元(約14.7億元台幣)。兩起訴訟的賠償金額充分反映,陪審團認定瓊斯的言行已經造成傷害

瓊斯本人昨天沒去法院,他直播自己觀看判決的模樣,並對觀眾表示,他一定會上訴,而且還向粉絲募捐,他聲稱粉絲捐給他的錢不是拿去幫他付賠償金,而是協助他的公司經營下去,「對抗詐欺」。

瓊斯在德州主持廣播,也常在網站散播右翼激進言論,顛倒事實真相。他的節目在全美有數百萬人收聽,其中不少是支持美國前總統川普的「川粉」。瓊斯主持酬勞豐厚,販賣保健營養品日進斗金,曾經擁豐厚資產,面臨官司後,瓊斯終於改口承認槍擊案確有此事,但未對受害人表示歉意,還聲稱公司已經破產,他的身家多少也成謎。

瓊斯因為散播充滿陰謀論的謠言,且因知名度深具影響力,早在2018年就被YouTube、臉書、AppleSpotify、推特封鎖帳號或下架影音。

此次法院的判決是針對瓊斯對原告的名譽和精神損失做出賠償,判決金額是法界人士前所未聞的高價。下個月法院還將決定懲罰性賠償金額,瓊斯另外還要付出賠償金,金額想必不低。

 

《行為失控》:重刑就能防止犯罪發生嗎?【摘要2022-10-12自由法操司想傳媒】每當有重大社會案件發生時,媒體及輿論第一個所檢討的總是法律制度的完善,這個行為為什麼不用被處罰?刑罰設計的是不是太輕了?認為應該要處以重刑才能改善各種惡行,正所謂「亂世用重典」。法律確實是社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只要提升刑法或行政法規的罰則就能順利改善社會秩序嗎?

美國法律及社會學家班哲明·凡魯吉與心理社會行為學家亞當·范恩所著的《行為失控》就來帶大家探討這些問題。

一味的提升刑罰並沒有用?刑罰的主要功用,除了懲罰犯人,還有預防犯罪的功能,這在犯罪學中被稱為「預防理論」,其中更分為「一般預防」及「特別預防」,前者指的是藉由刑罰的威嚇力防止民眾犯案,後者則特別針對特殊群體的矯正,防止更生人再度犯案,這也正是大家認為應該提高刑責來達到預防犯罪的主要原因。

不過刑責並非萬靈丹,像在台灣就因為酒駕的問題數次提高刑度,而且成罪的條件也不斷的調整為更加寬鬆,導致只吃了一碗薑母鴨的人也會成立酒駕,但修法了幾年下來,大家覺得酒駕的人數有因此下滑嗎?

對於重罰有無帶來成效的疑問,書中以美國加州所頒布的「三振出局法案」為例,提到加州法律規定,對於曾犯過兩次暴力犯罪或嚴重犯罪的人,若再犯下重罪(包含竊盜、強盜等)將會面臨至少長達25年的有期徒刑,重者甚至會處以無期徒刑。但加州的犯罪率有因此下滑嗎?

在學者眼中其實看不出有任何關連。甚至很多犯罪者會為了避免第三次的犯行被發現,而直接選擇殺人等極端方式躲避追查,或者選擇更「高風險高報酬」的犯罪方式,因為既然連偷東西都會符合三振出局的條件,那何不乾脆直接搶銀行呢?

比起一味的提高刑度,學者認為,能確實的抓到犯人並執行刑罰,其實更為重要,例如對經濟犯罪或是毒品犯罪行為,雖然法律所規定的刑度很高,但如果在實際執行的時候卻總是可以讓犯罪者找到方法解套,使其獲得輕判,那又要如何維持人民對司法的信賴?畢竟法律對他們而言都是寫好看的,既然被抓到也不會有什麼嚴重後果,那從又何必從一開始就遵守?

而犯罪的發生也與民眾習慣從眾而行的社會性有所關聯,當「大家都這麼做」的時候,也會覺得自己應該跟著行動,所以當酒駕或超速的人很多時,大家就會覺得自己這樣做也沒什麼;而且同時也會認為,既然不法的人這麼多,要抓到自己的機率也就相對減少,如果被警察抓到也只會認為自己「運氣太差」而非「罪有應得」。

反過來說,若大眾都認為應該要遵守規定時,此時違法的人就會成為群眾中的異類,而跟著做的人也會隨之減少,而要讓大眾都有守法的想法,就必須要讓他們知道為何要遵守這項規定。

例如現在大部分的人都知道,騎機車要戴安全帽是出於保護自己的安全,而非單純只是遵守交通法規,因此確實戴上安全帽就成為大眾跟從的行為,而不戴安全帽上路的人則會遭受批評。

為什麼人人都知道犯法要付出代價,同樣的犯行卻總是持續發生?為什麼預防犯罪發生的各種方式與成效,總是跟我們想像的大相逕庭?

《行為失控》透過心理的分析及法律實務的經驗告訴我們,應該要先了解人們的「行為密碼」才能確實的解決社會問題,而人們心理究竟還隱藏著什麼機密呢?就待大家自行到書中挖掘囉!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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