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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2 11:41:35瀏覽508|回應2|推薦11 | |
近日,馬先生公布了賴幸媛小姐的任命案,搞得國內滿城風雨!個人認為,賴幸媛任命案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她個人的背景與否,而是在整個任命案的過程當中有幾個相當嚴重的瑕疵,也再再凸顯馬團隊未來的執政,尚有許多問題,也誓必還有段艱辛的路要走! 1.基於尊重專業的立場,有沒有必要非起用賴幸媛不可?洪奇昌不好嗎?陳明通也可以留任哇(兩岸包機直航他可是先前規劃的人咧)!換句話說,你要加個保險絲,要裝個煞車,卻搞到最後整個內閣像台拼裝車,也難怪大家會質疑與罵聲連連了! 2.任命的過程與結果,有沒有徵詢過其它熟稔大陸事務的人員,把江炳坤置於賴幸媛之下,有沒有錯置位階與位置的可能性?按理說,國民黨已取得完全執政的地位,莫說是黨內氣氛一片和樂融融,也無論是不是要政治分贓,黨內的協調溝通,理當要比跨黨派來得容易些,因此,很明顯馬先生似乎缺乏與黨內建立良好共識的機制與互動管道,也因此不但造成了值得爭議的人事任命案,黨內似也有開始質疑馬先生路線的聲音! 3.馬辦明明知道會有反對聲浪,或造成可能的衝擊,態度卻無比輕忽,沒有預想可能狀況及緊急應變措施?還要馬先生三番兩次地親上火線掛擔保,難怪大家又要問:到底是你任命的人太差?還是你頭腦不清?如果說,真的只是想替過熱的兩岸關係安個煞車系統,那先前又何必拿是為了擴大民意基礎來當做說詞(再重一次:即使是想當全民總統,也不是非要用賴幸媛不可吧)?直接一次講清楚說明白就好,幹嘛分段敘述?搞得大家人心惶惶! 4.任命不同黨派的想法也許很好,但卻有過度標新立異的感覺!政策的任命=政治的任命?還是政策的任命<政治的任命,馬團隊應當一次說清楚所有任命案的標準與原則,才能降低各界的疑慮! 註:看過我之前寫的文章的朋友們應該都知道,我個人是蠻推崇 ----------------------------------- 對於有些人說馬先生安排賴幸媛小姐出任陸委會主委一事是高招,說真的,我還是不懂,為什麼非得一定要用賴幸媛來解決經濟(降溫)和黨內(制衡)的問題?我的意思是--站在專業的立場,請問要如何解釋?賴幸媛真的是最專業的不二人選嗎?今天,如果換成陳明通或洪奇昌(兩個人都是民進黨的),是不是一樣也能解決上述的兩個問題呢?也難怪會有人說, 此外,把為獲取廣大民意的支持與冷卻兩岸過熱的問題/或實質上重新定位談判的基調,在安排了賴幸媛就任後,卻把二件事混為一談,並解釋成為一石二鳥的說法,是有爭議的!因為本質上,這是兩件事情-要爭取更多的民意支持-請拿出你的政績來;解決兩岸的問題-請找最專業的人,或給個合理解釋,為什麼非把賴幸媛拱出來??只要說清楚、講明白:大凡是基於何種專業考量,或是再次重申立場,不必只針對賴幸媛本身,每項人事案都能讓大家清楚明白地認知定位(就像先前公布的財經內閣一樣,意圖很明確),即使不必親上火線,也能迎韌而解所有問題!! 我想,多數的民眾對於 我希望誠如版上的朋友們所言-馬先生為了要展現520之後的新氣象,所以做如此的安排,但若這是一個嶄新的契機與開始,我真的還是比較想親口聽到馬先生自己告訴我們-他不只要的是完全的信賴與託付,不只是要重新整頓或整合國民黨內的新舊勢力,還要有新思維,希望能在凝聚共識後,對於兩岸未來即將展開談判的途程中,有更多的默契!只是很可惜,馬先生只有說他煞費苦心,卻沒有說明苦心為何?何謂苦心?所以大家只能當事後諸葛而已!重點不在人(他任命誰),重要的是一個程序、一個交待,即使是總統有合法職權,也不表示他能無限上綱其自由意志去操弄人民的信賴而不生疑慮,或為謀權力的整合而遺忘人民的付託!我要的是馬先生的說法,我更想看到馬先生拿出具體的政績與作為!!! 最後再重申:不反對任何人事的任命,但對程序瑕疵提出嚴厲批評,但莫說大家也只是用推敲的方式來合理化 ----------------------------------- 小紅心再來補充一個觀點:其實台灣政府現在再怎麼開放,都抵不過民間的腳步!我以我承接農委會計畫的案例來說,大家都知道,台灣的農業非常具有競爭力,近幾年來,農委會也對其旗下的旗艦產品大力地推廣-包括茶葉、台灣鯛、芒果、蝴蝶等,但在農委會內部其實對於大陸市場的開放仍是多持保守態度的,這和那一黨執政無關,就像當初加入WTO一樣,農委會是基於站在保護本國農民的權益上多作考量的,也因此台灣現有的稻米自足率仍高達七成!只可惜,商人無國界,有許多業者仍禁不住利益所趨而將台灣很多的自有品種拿到大陸和海南島去試種(註:品種權和專利權的概念不同,基本上品種沒有任何所謂權利或授權的概念,更枉論權利金或授權的問題了),典型的例子如蘭花在雲南地區種植;香蕉、玉荷苞、黑珍珠也在大陸東南或沿海地區大量栽種! 我要說明的是,很多人會擔心台灣的市場,會因兩岸開放的腳步過快而淪陷之觀點,看似有其道理,但明白地講,其實是防不慎防的,我們無法對於這些所謂偷跑的商人祭予重罰(像當初和艦案也是一例),要他們基於國家主權的思考而放著白花花的銀兩兒不賺,在政策操作的實質面上,真的相當困難,因此,只能說要開放,但無關乎太開放或不夠開放(因為只要政府談開放,民間就會跑在前頭-更開放,即言之,政策不是人民心目中開放不開放的唯一準據),也不是單純地用所謂主權概念來論述的,而是從兩岸人民互惠的角度,及本國人民之共同意志與利益為前提來談,若單用主權觀點來看,坦白說,很難守住底線!因此,我簡單推論賴幸媛小姐的任命案,其實是有更多的政治目的,而非政策目的的!以上論點,供大家參考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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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