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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媽的!警察又有業績了
2012/10/01 22:27:10瀏覽27|回應0|推薦0

 

 

 

據今天的蘋果日報報導(2012/10/1):一名機具公司技師玩生存遊戲遭譏是「人形活動靶」,技師不甘受辱,上網買模型槍改造後拿去對打,不少玩家被改造槍射出的鋼珠彈打得唉唉叫,警方循線查出技師改造的槍具殺傷力,上周三將他逮捕,起出六把改造槍枝,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送辦。

 

蔡說,他只是純興趣,自行改槍,又沒從事不法,頂多是到住處附近山區打小鳥,不過得知因此要被送辦,蔡旻成直呼:「以後真的不敢了。」

 

另據今天的中國時報報導:在汐止賣現宰雞肉的姜姓男子,去年違反《畜牧法》坐牢,因未繳清剩餘罰金,日前又遭逮捕。他抬出僅有的十台斤硬幣,希望能繳清罰金,結果仍不夠,須二次入監服刑抵扣罰金。姜男自嘲,自己恐怕是中華民國成立以來,第一個因「殺雞」進出監獄兩次的人。

 

這兩則新聞中的「歹徒」其實都不是真正的壞人,所做的壞事一個是「玩生存遊戲」「打小鳥」一個是「殺雞」照說也都算不上是什麽滔天大罪,因此既便一定要罰,那也該是罰個幾千塊錢就算了,但在台灣卻是都要坐牢,這樣的「法治」真讓人不寒而慄。

 

在戒嚴時期,台灣的立法院被當時的黨外人士譏封為行政院的立法局,因為當時的萬年立委對行政院所提的法案一向沒有異議,全部照單全收,今天雖然已經號稱是解嚴了,但從以上兩則新聞看來,惡法仍然未絕,立法院還是在當立法局,立法院通過這些惡法,警察為了拼績效,明知惡法會傷人,但為了績效還是昧著良心去傷害善良百姓。一個技師,一個雞販他們都有家庭,他們被關的同時也破壞了兩個美滿的家庭,如果是因為他們的行為不可饒恕,哪也是罪有應得,怨不得人,但是他們有嗎?無論是執政的人或是執法的人,你們在午夜夢迴之際,良心能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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