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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陳師孟應拒絕被提名」
2018/01/22 07:51:12瀏覽84|回應0|推薦0

蘋論今年一月十八日的這篇頻論文章實在讓人失望,它的評論觀點與蘋論過去給人的「中立、持平、中肯」不僅背道而馳,差異甚至大到讓人無法置信,我真懷疑這篇文章是不是國民黨文傳會的置入性行銷? 試問:1.扁案有沒有司法的程序不正義? 2.司法有沒有藍色的恐龍法官? 3.司法有沒有「不能自律」的事實? 4. 監察院有沒有「有虧職守」的事實? 5.沒有陳師孟這種「異數」進入監察院,以上這些問題有沒有機會改變?

 

吳淑珍拿錢的吃相難看這是事實,但為了要達到「把陳水扁關起來」地目的就可以不擇手段的拋開司法的程序正義嗎?這種「拋開司法程序正義」的作為難道沒有「吃相也很難看」的問題嗎?那些拋開程序正義審判陳水扁的法官們既便沒有「辦綠不辦藍」但至少也是「專辦陳水扁」吧? 陳師孟要追究他們的「違法失職」不應該嗎?

 

陳師孟要追究「辦綠不辦藍」法官的違法失職不是「陳師孟說了算」,他既便要「恣意」、要「濫權」,但也要拿出「證據」來說服其他監委,說服社會大眾,他的彈劾案才可能獲得通過(新科監委已經承諾會推動「彈劾記名投票」制度),一旦彈劾案通過還能說是陳師孟「濫權」嗎? 還會有「降低了整個監院的權威和信用」的問題嗎?

 

監察院功能不彰這是事實, 讓陳師孟這種異數衝撞一下難道不應該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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