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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取消俺對寄居者兄「伊斯蘭,最大的邪教」文章的推薦
2013/04/29 09:58:09瀏覽4631|回應48|推薦122

佛教徒小肉球對 "基督徒" 寄居者超級不爽

地點在 �X�B: 伊斯蘭,最大的邪教 - 寄居者說故事 - udn部落格

坦白說,俺實在不認為寄居者兄是真正的基督徒,小肉球做基督徒的時日多過俺做佛教徒的時日。

基督教的偉大、優美、崇高,絕對不是寄居者兄文章所展現。

小肉球先是推薦了寄居者兄的這篇文章,當時行色匆匆,看到那位波士頓爆炸案母親的渾話便推薦,但同時作出文章回應表示此為有條件式推薦,聲明一個個人的行為不代表整體的行為。

由於寄居者兄該文爭議性高,俺回去觀察文章回應,決定不可以推此文,便再度在同處作文章回應取消文章推薦。

小肉球終於看到寄居者真正作出對個人的 "狹隘" 與 "不容忍" 行為--寄居者選擇性地刪除言論,但,旁的可刪,小肉球認為俺取消推薦的文章回應不可刪。

理由如下:udn 沒有取消推薦文章的設定,小肉球推文推錯,便在同處聲言取消推文。被推文的格主卻刪除取消推文聲明--難道想保留格友的推文印象嗎。

幸好俺存檔, 寄居者刪除的取消言論如下,俺再次聲明不支持回教為邪教的言論:

小肉球收回對此篇的推文 2013/04/28 02:53
真是不好意思, 寄居者兄, 小肉球必須收回俺對此篇的推文.

* 為何推文?  這是俺的錯.  一來, 出自俺個人對 terrorism 的厭惡, 聽到那位回教母親的話, 猶如火上加油; 二來, 俺對回教不了解, 故作有條件性推文, 在推的同時已在樓下文章回應聲明不贊成您從一個女回教徒的個人行為跳躍到整個伊斯蘭教是邪教.

* 為何取消推文?  小肉球方才看了您此文文章回應的答覆.

(1) 您說 "很多非基督徒喜歡攻擊基督教" -- 寄居者兄要反躬自省, 您在這裡攻擊回教, 在他處攻擊台灣民間宗教, 您在樓下又攻擊了佛教.

(2) 您說 "非基督徒,和那些伊斯蘭教徒根本就是一國的,同是屬於魔鬼。將來末日審判之後,他們去的是同一個地方" -- 這個嘛, 很糟糕, 小肉球覺得您誤會了基督教, 為基督徒作了壞示範, 再這樣下去, 會讓很多人討厭基督教的.

(3) 您說 "美國這個基督教國家...日本這個佛教國家", 小肉球很愕然, 現今美國與日本政教分立, 不能將它們定義為基督教國家或佛教國家.

(4) 您說 "佛教國家日本,發動侵略戰爭多少次?要不是基督教美國出手相救,你恐怕現在還在日本佛教徒的奴役之下", 寄居者兄的歷史觀和政治觀快讓小肉球不行了, 只能叫哎喲喂.

(5) 您說 "正因為日本是佛教國家,所以對侵華罪行死不認罪、硬拗到底 ... 佛教徒和伊斯蘭教徒其實差不多,壞事幹盡,買隻烏龜放生就可以去西天極樂世界。自欺欺人。所以佛教日本打死不肯認罪悔改,和基督教德國完全不同", 小肉球現在已經在翻白眼了, 您對佛教了解太少了,嘻嘻。

(6) 俺是佛教徒, 不能推此文, 故收回文章推薦.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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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eatball2&aid=755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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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太低推薦不了此文,再過五天必真心推薦!
2013/04/29 23:21
希望寄居者兄能明白:並非所有的人都默許其對非基督信仰粗暴與無禮的言論。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4-30 03:12 回覆:

對,他對非基督徒的言論確實可評定為粗暴無禮, 有些更跡近侮辱。

他的言論有一個副作用:把咱們非基督徒格友視為異類

也就是說,寄居者兄把咱們udn會員分裂了, 分裂成能夠上天堂的會員, 和要去下地獄的會員.  

也就是說, 寄居者兄把咱們udn會員分成好壞,因為他說壞事都是非基督徒幹的,例如日本侵華是幹壞事,日本是佛教國家,佛教徒幹壞事,回教徒幹壞事,只有基督徒幹好事。


DEMO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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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應!
2013/04/29 22:52

現在才真的搞清楚,原來UDN的推薦就跟臉書的按讚一樣隨興。網路上本就沒什麼規則可言,虛擬的世界提供了一個讓人們恣意宣洩情緒的空間。

要談論寄居者兄的宗教狂熱行為,吾人應可插上一腳。早在他前幾篇極度偏激的格文發表時,就實在按捺不下心中那股不得不發的意氣(用事),明白地指摘他的偏頗之處,當然也付出了代價--被這位過份虔誠的基督信徒列為黑名單。這本是可預料之事,因為我失禮在先,侵門踏戶者被列黑名單本就是天經地義之事。但讓敝人在下無法吞忍的是,寄居者兄竟索性將之前吾人針對其格文發表的回應全數刪除,而這些被刪除的回應每則都有他巧立上帝之名而扭曲真理的回覆,若真要接受公評,其實他不將吾人回應內容刪除,才更能彰顯其信仰價值的高貴,可惜了,寄居者兄心虛的塗抹反而讓吾人更看穿他內心的恐懼。

今日見小肉球格友的真性情(其實前次撤消「去拜拜,拜到鬼」的推薦,過程小的也知之甚詳)童言格友的仗義直言,我們知道在信仰的世界裡,並非每個人都如寄居者兄般盲目與偏執,刻意製造宗教對立與仇恨者,畢竟是少數中的少數。AmenOMDF

::


捍衛「信仰自由」與「不信仰自由」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4-30 03:03 回覆:

其實,寄居者兄到目前為止未曾違規犯紀:

(1) 他只在自己部落格寫俺以為宗教狂性質的文章

(2) 他未曾在別人部落格作出違紀行為

(3) 他在自己的格子高興刪什麼就刪什麼, 這是他做格主的權利

不同意的人可以不去他的格子,或不推薦他的文,是咱們自己要去,俺習慣先推再閱,這習慣是俺的事。

寄居者兄不知道他做了什麼,那樣發言,是害了基督教呢!


吉安康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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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
2013/04/29 20:01
鼓掌叫好..終於明白..早就該寫出來ROES加油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4-30 02:36 回覆:

宗教是寬容,拿媽祖遶境來說,俺不喜歡顏清標,但俺的不喜歡與媽祖信仰無關,那麼多人去信,去拜,宗教的本質與感動在此,媽祖不只是一尊神像,更不能說那麼多人在拜魔鬼,要說他們在禮拜和自己不同的東西,搞不好,自己禮拜還不是真的呢。

因為宗教信仰不能夠用科學來驗證,怎能說我真你假,我天堂你地獄。


童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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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言是證人
2013/04/29 18:15

因為時差之故,臺灣格友就寢的時間,正是挪威的晚上。

童言因為寄居者兄在我文章回應時,湊巧讀到他最新作品的標題,讓我大為震驚地點入一讀,不得了,他與格友們你來我往地展開文筆大會,盛況空前呀!大笑

對於政治和宗教誑熱份量,童言深知其人性弱點,總是斷章取義,選擇對其有利的言論。我對有爭議性的文章,通常會仔細閱讀推薦的格友,看是否為常來逛我格子之人,以此來觀察言行,作為我判斷人格特質的依據,知己知彼,方能小心應付網路上的諸多亂象。

當我讀到小肉球婆婆的名字列於其推文名單時,心中不解您為何推文,和我從您文風中,一向所感受到的理性客觀公正的分析,有所出入而失望。

本想置身事外,但我自己有很好的回教徒朋友,與他們的家人有深入的接觸與往來,因此忍不住要為他們說話,因為臺灣的回教徒乃沉默的一群,不願表態他們的宗教信仰,這和社會風氣與偏見有關。

在我留言完後,湊巧小肉球婆婆大概是夜貓子,也在臺灣的凌晨兩點左右,我挪威時間晚上八點,寫了撤銷推文的回應緣由,我讀了之後,心中的疑慮與失望即完全化解。

等我隔天再上寄居者兄的格子,想讀他如何答覆我的問題,他不僅答非所問,還將小肉球婆婆的三則回應,加上其他我前晚所讀,不利於他傳教思想的全部刪除,選擇性地留下他所想要的,讓我也懷疑,難道他要介用小肉球婆婆在部落格的超人氣點閱率名氣,來達到他攻擊其所不懂宗教的目的,盲目誤導網友的視聽?

就在我想要到小肉球婆婆的訪客簿留言,欲告知此事時,您早已發現,且公布其上,召告聲明。但我覺得不夠,應該要撰文公開說明更好。

結果就讀到您這篇新文,童言相當高興,因為我是整個過程的目擊證人。如有法庭的話,請不要叫我出席呀!因為我喜歡當藏鏡人的!大笑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4-30 02:23 回覆:

一個人不管信什麼教, 信仰要堅定, 待人要寬容, 小肉球有一次的經驗如當頭棒喝, 登時對宗教信仰恍然大悟.  (以前在文章回應提過)

小肉球又有一次被打,也被打得莫名其妙,原因是「在不該在的時間去了不該去的地方」。

那時候,小肉球才搬到山裡鐵皮屋養流浪狗, 不到兩個星期,俺被集體毆打。

某週末,從鐵皮屋出來遛狗狗,這一切都很新奇,俺帶著狗,往山下走去,山腳有一廟宇,拜五府千歲吧,裡頭經常聚眾飲酒。那天下午約四五點鐘,裡頭喝酒聊天的男人喝醉了,一人突然跑出來打俺遛的狗,把小肉球和狗都打傷了,其他男人也跑出來助陣 -- 他們全部都被俺告刑事。

那次,真的莫名其妙,俺才剛搬來此地,一個人都不認識呢!

此外,偏偏那一梯次遛狗成員俱為遭受人類捕獸夾殘害的殘障狗,有三腳狗,有兩腳狗。哼!若是 Lucky、大虎、八虎等那一梯次,牠們身體完好,又性情勇猛,會把這些醉漢咬死!小肉球為了保護殘障狗,撲上前以身體阻擋醉漢,感謝只有一隻殘障狗二虎受傷,以及小肉球這個人類受傷。

他們全部被俺告刑事,出了庭,在台北市地方法院。他們浩浩蕩蕩來了20個人,小肉球只一個人。出庭時,他們向庭上遞上該里里民的連署書,企圖證明小肉球是「社區麻煩+壞女人+大家都希望俺搬走」。

這些人都是「地頭蛇」。天曉得,俺才剛剛搬到那里的山裡頭做隱士養流浪狗,誰都不認識,哪會得罪那麼多人呢?於是俺立刻把連署書上簽名的每一個都告了,反正案子的被告人數越來越多--但,那是他們自找的。

辦法是俺傳喚每一個(俺強調每一個)在連署書簽名的人出庭作證,他們做完證,俺當場向庭上表示俺將加告這些人偽證罪,而偽證罪是非告訴乃論罪。

他們眼看案子發展對他們越來越不利,一群人便找了俺的好朋友愛心媽媽張小姐,天曉得張小姐幹嘛替他們出力。

張小姐領頭上門拜訪小肉球,俺那時人在鐵皮屋裡面,從俺裝的 peep hole 只看到好朋友愛心媽媽張小姐,俺便開了門,沒想到一大群人跟著她進來。

這群男人說盡好話,向小肉球道歉,要求庭外和解,但小肉球一旦提告,從不和解,告到黃泉 (定讞), 這是俺的個人原則問題。

俺把他們,包括好朋友愛心媽媽張小姐請出去,他們出去的時節,俺才發現發生一件 "天大" 的事!

他們進門時候,曾把一個紅包兀自擱在俺的桌上,在他們出門時,小肉球想到那個厚厚的紅包,必須還給他們呀,但,它不見了!!!

俺的那 20 多隻狗都能自由行動的,小肉球反對把狗貓關在籠子裡。其中,有兩隻狗一大一小,大的名叫 Lucky,小的名叫球球,兩隻感情最好,最愛狼狽為奸,一起吃紙呀,吃布呀,咬電線呀 ...

紅包不見了,只見 Lucky (巨型犬,30 多公斤,快 40 公斤) 的狗嘴吊著一細長條紅紙 -- 紅包已進了牠肚子裡。

俺狗做的事,俺負責。

Lucky 吃掉紅包, 俺雖永不和解,也必須和解。

小肉球是美式作風,沒再去詢問紅包裡多少錢,和解就是和解。

俺至今不知該案的和解金有多少,也沒享受到一文的和解金。曾想到給 Lucky 洗胃,住在山裡,不方便,只要牠沒消化不良問題,俺就不送牠去獸醫伯伯那裡了。

而 Lucky 沒有消化不良問題,曾特別關注牠排便,沒排出新台幣。

和解以後,該廟 (在山腳) 大拜拜,小肉球去捐了一千元,因為俺住在山裡,天天吃厭泡麵和冷凍水餃,好想吃大拜拜!不能白吃,就捐錢後才理所當然地坐下來吃,和打過小肉球的男人一起喝酒,大家都很快樂。

小肉球還留到散席以後,他們要選出新的爐主。小肉球問那些打過俺的男人,俺可不可以參加遴選?他們很鄭重,說俺可以參加,一切要神明來決定。

於是小肉球登記競選新的爐主,俺也參加擲爻。

第一次擲爻,小肉球過關了,俺意識到四周信眾的緊張。

但,他們的神似乎不滿意小肉球,俺才擲兩輪就被淘汰,俺意識四周信眾集體鬆一口氣。

天地良心,如果小肉球連擲過關,榮膺新爐主,俺絕對會好好地幹呢!

搬離山上鐵皮屋後,曾在現居社區菜市場碰到有人在俺身後一直叫「X 老師!」(他們那裡叫俺 X 老師),回頭,見一男子騎機車很熱情地打招呼,俺跟他寒喧半天後,他騎機車離去。

想不起他是誰。

回到家,才想起來,原來就是喝醉酒首先衝出大廟打狗打俺的男人。

他們拜五府千歲, 俺覺得好玩, 所以登記競選爐主.  其實, 俺接受和解後, 在吃大拜拜之前,早就盡釋前嫌了.

接受和解後,吃大拜拜之前,俺心裡仍有疙瘩,每經過山腳大廟就狠狠瞪該廟一眼, 這不能怪小肉球, 俺受傷沒關係, 打了俺可憐沒腿二虎則不可原諒!  牠已經夠可憐的了.  俺完全瞧不起這批 "神棍", 那時候是這麼想的, 連帶也瞧不起什麼五府千歲,哼,泥塑木雕,哪是真神呀。

但, 就在那一天, 俺狠狠瞪五府千歲神像, 那時候是一大清早, 俺照樣遛狗, 雖然在和他們打官司, 俺還到大廟的大院子裡遛狗, 卻看到一個白髮歐巴桑老婆婆, 一看就是沒受過什麼教育的鄉下人, 俺知道她在賣菜, 那早晨, 只見她雙手合什, 緊閉雙眼, 嘴裡唸唸有辭, 虔誠至極地向五府千歲偶像禱祝.

小肉球登時恍然大悟.  管祂是五府千歲或三太子, 宗教就是為這些最單純的信眾而存在的, 對這位白髮老婆婆而言, 五府千歲就是她的佛陀或耶和華, 祂與她之間的關係神聖無比.

這座廟不是為那些 "地痞" 存在, 是為地方上許多的她而存在, 他們的行為是他們的行為, 與這座廟的意義和價值不相干.

後來去吃大拜拜, 和這些男人幾杯下肚後, 俺發現他們對五府千歲的信仰也真實不虛, 他們真的信祂.  俺在登記之前, 已經和他們稱兄道弟了, 問清楚做爐主的責任, 好像要去買一個巨大的紅麵龜, 很大很大, 上萬咧!  如果選上, 俺就誠心誠意地做這廟的新爐主, 要遶境, 俺會乖乖遶境, 要開會, 俺會乖乖開會.

記得要連擲六次, 俺第二次就被刷下來了, 嘻嘻, 可能五府千歲知道小肉球骨子裡不信祂吧.  挺好玩的!  他們緊張的要死呢!

小肉球做佛教徒,俺不燒香,不拜佛像,但別人要拜OK,各人有各人不同的 religious practice。上次看到寄居者兄文章罵拜偶像是拜魔鬼,沒那麼嚴重!

這就像俺皈依佛後不戴首飾,以前穿耳洞長年戴耳環,除下,以前長年戴婚戒,除下。但別人要戴很好啊,戴婚戒並非把婚戒當婚姻,婚戒是象徵啦,如同神像是象徵一樣。


【Hey H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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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天大聖到此一遊
2013/04/29 12:49
小肉球對「推薦」一詞作「齊天大聖到此一遊」解,很有趣,我完全認同(高舉雙手雙腳贊成)。很多人都不免在行色匆匆之間按下推薦,真的就像孫行者「本人到此一遊」撒泡尿做個記號就走,實在不需要做過多解讀。只不過解釋歸解釋,大多數人認知未必如小肉球如是解讀,推薦與否經常會變成選邊的籌碼。

文章是個人性格的另一種表現形式,欣賞的自然群聚,不喜歡的自然遠離。

推薦與否原本該屬於本人隨興隨喜,卻往往成了他人在意的舉動,我覺得這種認知失去它原有的趣味。小肉球為此還專程特意折回格友部落格塗銷「到此一遊」的記號,看來小肉球畢竟還是在意這個「推薦」是否會引起其他人誤解吧?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4-30 01:58 回覆:

小肉球以前寫過文章討論推文: 從藝人丁國琳控告網友, 思考按讚或推文能否連坐觸法

自俺來 udn 以來, 剛開始就因推文得罪初識的好友, 因為俺按了推, 來興師問罪, 因為俺推的格主與好友是 "敵人".  這很要不得, 一個無心的動作會變成選邊站的動作.

因此, 俺視推文者一概為 "孫悟空到此一遊".

但, 那是看別人, 看別人要寬, 看自己要嚴.

假如俺無心推文, 經人指出傷害地球15億回教徒, 檢視後覺得批評有理, 就應該設法取消推文, 旁人怎樣做無妨滴! -->  因為推文根本就是 "孫悟空到此一遊".


Pharo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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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度不錯
2013/04/29 12:26

http://blog.udn.com/pharos01/article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4-30 01:47 回覆:

 沒什麼啦!  No hard feelings, 該聲明還是必須聲明的,

俺為絕後患啦, 穆斯林人數不少, 笨蛋才得罪他們.  還有, 俺算盤打的很精, 俺當然認為俺信的神是真的神, 但凡事總有個萬一!  萬一穆斯林信的神是真神怎麼辦? 

還有, 真神若不分青白皂白, 只要信阿拉就打入地獄, 只要信佛陀就打入地獄, 只要不信祂就打入地獄, 這位真神應該不是真神, 是魔鬼.  基督教教義對 paganism (異教) 似乎還有一個 halfway house, 叫做煉獄, 神沒那麼殘忍, 祂慈悲, 愛是恆久忍耐, 愛是永不止息, 又有恩慈 -- 永遠給機會和希望, 原諒別人要七十個七次, 意思就是永遠包容及無休無止的原諒.

有人沒看到真神, 緣份沒到, 今天沒到, 不保證明日或後日不到, 或來生來世不到, 算盤打得精的人不要只看此時此刻.

不願做笨蛋嘛, 算盤要努力精打嘛, 保險要多買嘛.

2012 全球宗教人口統計:

基督徒 -- 21億
佛教徒 -- 17億
回教徒 -- 15億
無神論或不定神論 -- 11億
印度教 -- 10億
中國傳統宗教 -- 3.94億
原始土著宗教 -- 3億
非洲傳統大流教派 -- 1億
錫克教 -- 2800萬
主體教 (Juche) -- 1900萬
精神教 (Spiritism, 又譯唯心教) --  1500萬
猶太教 -- 1400萬
大同教 (Baha'i, 又譯巴哈伊信仰) -- 700萬
耆那教 -- 420萬
神道教 -- 400萬 ...


筆記阿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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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是向上的力量
2013/04/29 12:04

宗教是向上的力量  ,不是爭鬥 、比拼 、詆毀的工具 .  

樓下這位未登入的發言 , 證明邪惡的本質永遠是躲在陰暗小角落的一池污水 , 而污水是難見天日的 ^@^

至於肉球姨最近訪客簿裡的未登入者 , 發言肆無忌憚, 徹底違背身而為人的基礎定義與普世價值 , 當然只有魔鬼肯收了 .嘿嘿嘿 嘿嘿嘿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4-30 01:10 回覆:

樓下這位是政治性的朋友, 他只不過

(1) 在 udn 興風作浪, 輪到俺

(2) 他對 "保台重於保釣" 文超級不爽, 說到他 "祖國" 的痛處 

(3) 他恨不得進來痛快撒野, 卻已被俺列黑名單

(4) 他可能找到另一IP容許他以未登入身份鑽進來

(5) 進來後看到新文與宗教有關就順便套上去 "發揮" 一下, 此為其慣用伎倆.


肉球假尼姑
罵人要容許人回罵, 這才公平.
2013/04/29 11:00

 罵人要容許人回罵, 這才公平.這是你的邏輯 忘記了?

你先駡人下三濫 你再狡辯?你繼續狡辯!

伊斯蘭是邪教 是美國政府內部的文件 可做不説而已,説了就違反美國憲法 美國憲法是任何宗教都是合法的自由的。可做,美國到處派特務和武裝部隊去暗殺他們,成功許多次了。

你小肉球不是像瘋狗一樣鼓吹馬英九毒台嗎?台獨 毒台都是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的,如果在兩蔣時代就會被關押和被槍斃的。你和馬英九一直在做毒台 不是嗎?你們違反中華民國憲法 但是你們一直在做,你這個台獨畜生拿中華民國憲法做幌子。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4-30 01:04 回覆:

你這麼急切想讓俺釋你出黑名單, 但你仍繼續罵人, 你還誣蔑別人. 

您引 "罵人要容許人回罵" 引錯, 您應該改為 "我罵人要繼續罵下去, 不准列黑名單". 

都是你主動在罵人, 俺可沒罵你, 你可能罵人罵太多搞不清對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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