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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資料庫轉換後,時和兄的新回應,好像將之前的回應文全部蓋過,我也無法直接回應。我覺得您沒有理解我從(債留子孫MMT)一文之後對於貨幣與經濟的討論。以希臘幣drachma為例,假如薪水不變但相對歐元貶值50%,則只有進口價格加倍,但是以drachma計價的每月房貸和房租不變,大家仍有能力支付,而出口競爭力大增,工作機會增加。如果仍用歐元計價,減薪一半將如何支付不變的房貸和房租?資本主義市場產品由供需決定價格,您覺得名牌包胡扯,那麼林書豪大學才畢業年薪75萬美元卻是公認的低薪又該怎麼說呢?所以10萬台幣的LV包是買賣雙方同意價格,只要不是第三者付費就無妨吧?今天新聞才出來,歐盟央銀(ECB)第二次紓困,短短兩個半月,已經放出近一兆三千億美金給銀行,若不知道它們玩的把戲,您要減多少人的薪,才能趕上它們的魔術?而且是全體納稅人(包括持有歐元外匯準備的國家)買單,LV包又算得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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