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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6 17:24:07瀏覽3318|回應9|推薦32 | |
Marvin必須先發洩一下:游錫堃真是笨透了,這位登峰造極的、無可比擬的、後無來者的、勇奪冠軍的、一直走來始終如一的笨蛋,怎麼會代表民進黨參選新北市長?是民進黨一樣笨?還是打從一開始就對新北市沒信心而主動放棄?但Marvin必須公允的說:笨並不是游錫堃的錯,先天資質後天努力都有解釋的空間,但游錫堃若不知自己很笨,或明知自己很笨而假裝聰明就說不過去了~~甚或,游錫堃笨到不知道自己很笨?那就真是天真無邪活在小甜甜的美麗新世界中。但話又說回來,看著一個已屆耳順之年的老伯成天浪漫無邪也是蠻可怕的一件事! 游錫堃的笨已多到Marvin不想浪費時間,沒趕上親眼目睹的網友們請自行搜尋,Marvin在此只舉兩個小個案。2003年12月,立法委員對於復議案牽涉憲法法理基礎與責任政治實務的一波波質詢,行政院長游錫堃可能是逃避責任、腦袋轉不過來或反應太慢,聽到李慶華委員問:「你是政治家還是政客?」咱們游大院長竟然回答:「我是政客!」Marvin接受游錫堃太累了聽錯了口誤了的所有解釋,但真正的原因就是游錫堃實在太笨了。2006年時任民進黨主席的游錫堃頗為得意的發明「華裔台灣人」一詞,但如何解釋華裔Chinese是種族的、血緣的還是國籍的Chinese呢?也許這已超過游錫堃智力所及。不過笨蛋的天分是不會被埋沒的,這次競選游錫堃推出新口號「一生懸命負責到底」~~Marvin不禁再次搖頭,竟然用日本玩意兒當作競選口號,會不會太離譜了?況且民主政治任期到了就下台,又怎麼負責到底呢?2010年10月梅姬颱風讓宜蘭遭逢嚴重水災,就在縣長忙著與中央政府互噴口水時,宜蘭縣消防局救災指揮中心承認「宜蘭縣消防照明不足、人力不夠、機具欠缺,加上豪大雨又遇到滿潮,就怕海水倒灌,到了深夜怎麼救都救不了。」那麼老縣長游錫堃要不要負責到底呢? 笨並沒有犯法,但游錫堃提出的政見就有違法之虞了:「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游錫堃參加市議員候選人鄭金隆造勢晚會,他說若能當選,就任第一天就要退回頂新集團三重味全廠土地變更案,並且立即成立律師團,並聘請前行政院長謝長廷擔任法律顧問,以市政府的名義『代位求償』控告頂新,幫新北市民討公道。」聽說這幾天已收到超過8千份的委託書,但Marvin想問這算不算期約賄選?所謂「代位求償」是先行賠付市民再由新北市政府向頂新集團求償嗎?如此就形成了游錫堃向這8千位交付委託書的選民保證:「只要我當選,就會先付賠償金,市府再向頂新求償。」儘管美其名為賠償金,但游錫堃不管求償結果如何仍先行支付,事實上就是向特定人保證當選後一定付錢。參照選罷法第99條:「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上1千萬元以下罰金。」交付委託書的8千位選民,已期約接受當選後支付賠償金,而一定行使投票支持~~這應該就是期約賄選吧? 況且游錫堃如何「以市政府的名義『代位求償』」呢?以國賠法為基礎,就必須是「公務員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有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或者是怠於執行職務,公有公共設施的設置或管理有欠缺」,問題是游錫堃怎麼證明新北市政府公務員的過失?以頂新黑心油事件的進展看來,似乎很難說新北市政府公務員有什麼過失,況且游錫堃正在競選新北市長,以國賠法代位求償就等於將來必定會有市府公務員遭殃~~顯然游錫堃也不敢如此。若以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為基礎,就必須證明頂新的行為「造成被害人死亡或重傷」,但目前有辦法證明頂新黑心油直接造成死亡或重傷個案嗎?而且採用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是由地檢署代位求償,輪得到游錫堃嗎?補償者也僅限死亡之遺屬或受重傷之受害人,這8千位繳交委託書的選民符合嗎?如果用民法作為基礎,又會陷入變相承認頂新集團無犯罪行為的窘境,與游錫堃的口號「告頂新、假扣押、追賠償、討公道」背道而馳~~沒有犯罪行為憑甚麼假扣押? 至於喊出「就任第一天就要退回頂新集團三重味全廠土地變更案」,則是充滿民粹的選舉語言,游錫堃手上握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朱立倫在變更過程中違法?如果單方面「退回變更案」將會造成行政的反覆無常,人民、企業或外商又如何信任政府呢?這片位於重新路與光復路口的大片精華土地,附近商業行為與社區住宅越來越多,更好的利用與開發不僅繁榮周遭地區也可增加稅收,才是都市發展應有的做法。「退回變更案」就是回復工業用途,周遭住戶會同意再蓋工廠嗎?顯然游錫堃把宜蘭那一套搬到新北市,不僅時空環境不合更是大走倒退路。對於台灣人一窩蜂的「滅頂運動」Marvin很有意見,因為在民粹與選舉的壓力下,政府單位出現了許多荒腔走板的言行,甚至走向灰色地帶而有違法之虞。頂新企業的違法行為應該由法院來決定,滅頂運動能走多遠端看人民是否有決心與毅力,政府的角色只能是宣示性的呼籲~~而不是跳下來球員兼裁判! 財政部長是否可以公開要求「拔掉101大樓董事長」「抽銀根」或「全面查稅」?Marvin非常懷疑,而且許多動作也是自相矛盾。首先,魏家四兄弟分家了嗎?如果分家了,負責食品業的魏應充就要負擔所有法律責任,檢方目前也只扣押了魏應充名下7檔股票、14筆房地產~~其中包括三戶帝寶及另外兩戶豪宅、8個銀行帳戶存款以及廠房設備相關設施。那麼財政部長憑什麼要求擔任101大樓總經理的魏應交辭職?唯一的理由就是影響「國際形象」,問題是六法全書中能找出「國際形象」四個字嗎?魏應交負責魏家房地產投資開發,也讓101大樓轉虧為盈,更沒有實際參與頂新食品與味全食品的營運,財政部長怎麼可以僅憑毫無法律基礎的「國際形象」就要求魏應交辭職下台?如果魏家老三犯錯老二就要跟著遭殃,那就代表政府認定魏家並沒有分家,四兄弟必須一併承擔所有責任同進同退。既然如此,為什麼不查扣其他三兄弟名下所有財產?魏家名下37%的101大樓股權?或是三重那塊價值超過300億的土地? Marvin並不反對政府要求魏應交辭職下台,但應該私下透過董事會運作,而不是為了順應民意~~或民粹~~公開介入,更細緻的動作才不會讓人質疑政府的作為。另外,財政部長張盛和顯然也發現自己衝過了頭,不應該明目張膽高分貝大喊「抽銀根」,因為這將造成企業對政府的不信任,畢竟李登輝與陳水扁都曾用抽銀根箝制企業,這種惡夢也將隨著財政部長的言論再度襲來~~後來張盛和改口「呼籲銀行依赤道原則自行評估」而非強制執行。最讓Marvin覺得有問題的則是張盛和在立法院說「要求全面查稅」,但立法委員質疑是否合法時,張盛和辯稱「有人舉報頂新集團逃漏稅」~~說實在的,這個理由Marvin百分之百不相信,怎麼會這麼巧?以前都沒人舉報,頂新集團一出事就有人舉報?後來張盛和又改口「頂新這麼黑心,一定會逃漏稅」~~這是什麼理由?如此直接認定合法嗎?可以只憑部長一句話就全面查稅?是查魏家老三的稅?還是整個頂新集團四兄弟全部查?如果政府認為其他三兄弟沒有涉案~~由財產扣押現狀推判~~可以去查嗎? Marvin必須重申:頂新集團的違法行為應該由法院來決定,滅頂運動能走多遠端看人民是否有決心與毅力,但公股拿回101大樓經營權及抽銀根都應該私下運作而不是公開而粗造的進行。而查稅更是應該謹慎為之的工具,不可任由掌權者隨意使用,萬一碰到下一個不守法的執政者,這些都會變成政府控制企業的「血滴子」。靠著期約賄選的爛招數,能有機會討論滅頂運動的種種~~說來Marvin還必須感謝游錫堃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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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