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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柱委員質詢特殊教育學校爆發性侵、性騷擾事件 100-9-29
2011/10/13 16:18:07瀏覽734|回應0|推薦1

立法院第7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間:中華民國100929日(星期四)上午92 

地點:群賢樓9樓大禮堂 

繼續開會(9 2 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天的議程。 

教育部部長列席就「特殊教育學校爆發性侵、性騷擾事件之處理情形及因應措施」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請洪委員秀柱質詢。

洪委員秀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藍主任,中辦是誰在督導特教業務? 

主席:請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藍主任答復。 

藍主任順德:主席、各位委員。中部辦公室由我負責。 

洪委員秀柱:你是講廢話嗎?中部辦公室當然是你負責,你負責下面業務的分工,誰負責特教業務? 

藍主任順德:特教科羅科長。 

洪委員秀柱:你下面有沒有副主任? 

藍主任順德:我有副主任。 

洪委員秀柱:他負不負責特教業務? 

藍主任順德:副主任是所有的業務統統一起…… 

洪委員秀柱:你有幾個副主任? 

藍主任順德:我有兩個副主任。 

洪委員秀柱:兩個副主任是怎麼分工的?哪個副主任負責特教業務? 

藍主任順德:是黃副主任,他今天有來。 

洪委員秀柱:好,請藍主任先休息,本席覺得找越專門的越能夠瞭解你們的工作是怎麼樣。黃副主任,關於這個案子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調查?什麼時候開始發生?您在這個業務上做多久了? 

主席:請教育部中部辦公室黃副主任答復。 

黃副主任新發:主席、各位委員。我負責一科的督導業務是從 97 2 月開始。 

洪委員秀柱:97 2 月就開始了,你知不知道這一類的事情是什麼時候開始發生? 

黃副主任新發:從校安反映開始我們就知道了。 

洪委員秀柱:什麼時候? 

黃副主任新發:98 年左右的時候。 

洪委員秀柱:98 年「左右」? 

黃副主任新發:對。 

洪委員秀柱:幾月? 

黃副主任新發:10 月份。 

洪委員秀柱:在你到任之前,這所學校有沒有發生過? 

黃副主任新發:後來在處理一個個案子的時候,發現之前有發生過。 

洪委員秀柱:什麼時候? 

黃副主任新發:譬如…… 

洪委員秀柱:不要說「譬如」,是什麼時候? 

黃副主任新發:94 年。 

洪委員秀柱:94 年、95 年就發生了? 

黃副主任新發:對。 

洪委員秀柱:你什麼時候知道這些事情? 

黃副主任新發:94 年、95 年的發生也是因為…… 

洪委員秀柱:不管 94 年、95 年,本席只問你在 98 年幾月開始知道這件事情? 

黃副主任新發:97 年我接任之後,有一個案子在法院申訴…… 

洪委員秀柱:你很早就知道了,對不對? 

黃副主任新發:是法院在處理的時候才知道的。 

洪委員秀柱:那你有沒有做任何處理? 

黃副主任新發:因為一審的時候它是判沒有…… 

洪委員秀柱:不管法院怎麼判,我問的是你對學校處理這些事情的指導嘛!官司歸官司,一個案件歸一個案件,這個案件在法院裡面打官司,但其他案件持續在發生當中,你們對學校的輔導和監督有沒有在做? 

黃副主任新發:我們就是要…… 

洪委員秀柱:94 年、95 年的時候,是誰在當校長? 

黃副主任新發:94 年、95 年是林細真校長。 

洪委員秀柱:校長現在在幹什麼? 

黃副主任新發:她已經退休了。 

洪委員秀柱:說有性侵就嫁給他的是哪個校長? 

黃副主任新發:是林細真校長,她後來有否認說過這句話。 

洪委員秀柱:接任的校長是哪一年開始上任的? 

黃副主任新發:98 年的 8 30 日。 

 洪委員秀柱:98 年的 8 30 日,就是現在轉高職的那一位,是不是? 

黃副主任新發:我們暫時請他調回…… 

洪委員秀柱:之前一共有兩個校長,一個退休一個轉任高職去了,他轉任高職是什麼時候的事? 

黃副主任新發:那是在更早之前。 

洪委員秀柱:更早之前? 

黃副主任新發:對。 

洪委員秀柱:你本人是 97 年到任,對不對? 

黃副主任新發:對。 

洪委員秀柱:我從你們教育部的報告中調出這個案子,從報告的內容我們得知:現在新的校長是在98 8 31 日就任,他到任之後馬上觀察到全校學生性別意識薄弱,所以,他向教育主管機關報告,並採取一些措施,當然我們對這些措施並不滿意。至 99 12月媒體報導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接獲陳情,其實,在此之前,你早就知道了,但到 12 16 日教育部中辦才到校訪視,並提出兩點建議。到 99 12 27 日教育部專案小組實地訪查,之後今年 1 14 日教育部專案小組再到校訪視,接著在今年 2 17 日函請該校完成各項檢討改進,到 5 17 日專案小組又到校訪視,提出 6點建議,至 9 21 日人本基金會召開記者會,緊接著 9 22 日你們說教育部已完成調查報告,可是教育部訓委會所發布的新聞稿則謂:6 20 日教育部接獲檢舉。但事實上教育部在報告中則是寫明去年 12 月中辦接獲陳情,本席不明白的是,何以訓委會在新聞稿中是說到今年 6 20 日才接獲檢舉?而且說他們分別在今年 7 14 日、8 17 日及 8 24 日到校進行調查,從以上陳述的幾個時間點看來,我們質疑中辦在去年 12 月接獲檢舉之後是否隱瞞未報教育部?又,根據人本基金會的說法,你們在去年底及今年 6 10 日與人本基金會召開協調會,當時還有中辦的人員在場,從這幾個時間點來看,教育部顯然早就知道此事,特別是你在 97 年即已到任,當時你應該知道 94 年、95 年、96 年該校有狀況發生,至 98 年有人向你提出檢舉,一直到現在,你身為承辦業務的副主任,我聽說今年你還得獎,請問此事是否屬實? 

藍主任順德:這個案子至少從 98 年度…… 

洪委員秀柱:當 9 27 日人本基金會召開記者會時,黃副主任公開跟社會道歉,強調會在兩週內完成調查,且不排除直接接管該校;其實,就在 22 日教育部即已完成整個調查報告,而黃副主任公開說將會在兩週內完成調查,但經過這一年多的時間,你到底在幹什麼?居然還得獎,請問主任,黃副主任得獎可是你報的嗎? 

藍主任順德:是的。 

洪委員秀柱:黃副主任竟然是以「優良特殊教育人員」的名義報獎,請問主任,他得獎的理由為何? 

藍主任順德:對這部分我會負責,主要是針對全國在各縣市所設立的國立特教學校所做整體的規劃,由黃副主任負責督導。 

洪委員秀柱:你認為他表現良好,是嗎? 

藍主任順德:在這方面,他的確是表現良好。 

 洪委員秀柱:就是表現良好,這個案子才會調查一年,是嗎?你就不要再幫他說話了,而應該說你對他觀察不清楚,所以,你用人不明、識人不明。請問主任,參與調查的除了黃副主任之外,是否還包括科長在內?如果科長也辦這個案子,請問他辦了多久的時間?這才是我要問的問題。接下來請教部長幾個問題,剛才我一直在問兩位校長現在調到哪裡的問題,現在我要請教部長有關中辦的問題,就相關業務的推動來說,藍主任的確非常認真,可以說是一位很好的幹部,可是我不曉得他今天為什麼會出這樣的紕漏,每次在審查預算時,我們對中辦的成員都一再質疑他們的行事效率是不是有問題,因為每次我們到中部考察時,他們總會告訴我在中辦是如何辛苦,但光是學產被占用、土地被濫用的情況,到今天他們仍然理不出一個頭緒;當然,藍主任也向我表達他所受的委曲,包括人員不足等等,還有中等教育的主管部門未來在政府組織改造後,將單獨成為一個很大的「國民教育署」,但看到他連這個案子都搞成這樣,請問部長,未來你對藍主任還有信心嗎?另外,本席要請教部長一個嚴肅的問題,因為很多家長跟本席泣訴說他們很後悔把孩子送到這所特教學校;其實,每個縣市都有特殊教育學校的設立,同時,在普通學校也會設立一個自主式特殊班,如果學校人數比較多的則另外設立資源教室,如果沒有辦法設置資源教室的學校,也有巡迴輔導師的特殊服務,目的就是要滿足不同特殊需求的身心障礙學生,請問部長,是否如此?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答復。 

吳部長清基: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洪委員秀柱:既是如此,何以視障、聽障等有感官障礙的學生無法獲得前面所提到的一些服務?他們必須遠離自己的家庭,住宿到感官障礙類的特殊學校就讀,為什麼他們不能受到前面所提到福利措施的照顧,而是要遠離家園到其他地方的特殊學校就讀? 

吳部長清基:我們有設置聽障班。 

洪委員秀柱:我問的重點是:他們為什麼要遠離家園? 

吳部長清基:容我請林…… 

洪委員秀柱:部長不要再找其他人上來答詢,事實上,部長在台北市擔任教育局局長期間就做得很好,現在我要告訴部長一項重要的數據,就是目前已出事的學校是一個很特別的學校,全校總共有 189 位學生,其中有 118 位是屬於智障者,就學校的名稱來看,該校是不收智障生的,真正有感官障礙的學生卻是沒有送到這所學校,箇中原因為何? 

吳部長清基:收智障生的學校通常是高職,即屬實用技能班之類的學校;國中、國小及幼稚園才有收聽障生。 

洪委員秀柱:部長你非逼得我講出這個學校的名稱嗎?現在我就告訴你,這所學校是叫「啟聰學校」,所謂「啟聰」,望文生義,這所學校應該是收耳朵有問題的學生,但最後所收的學生大部分卻是智障者,為什麼家長不要把真正聽障的孩子送到這所學校就讀,就是因為學校辦不好,不僅專業老師太少,甚至連前面兩任校長都不具有特殊教育專業的背景,也就是說,他們不會真正照顧好聽障的學生,所以,家長才不願意把聽障的孩子送到這所學校,可能他們怕學校可能因為學生人數太少而被裁員,或擔心學校會被裁併,才招收一些並非他們專業可以教導的智障生,請問部長,我這樣講,對不對?如有錯誤,請部長趕快糾正。在部長幕僚人員還未向你報告正確訊息之前,我可以告訴部長,在 14 年前台北市政府為了提升視障教育的品質,不僅設置啟明特殊教育學校,還在普通學校設立資源教室及視障巡迴輔導師,同時,也建立各個分區規劃重點普通學校,從國小到高中職,設立不同的班級讓視障學生就讀,把視障教育的專業師資、人力與經費集中在這幾所學校,讓全校教職員長久了解中、重度視障學生的學習、個性,並累積教學經驗,這是部長在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任內所打下良好的基礎,當時你們提供交通車,讓學校對離家車程不太遠的學童,可以利用交通車每天接送回家,這樣不僅增進家長對學童的關心,最重的是提供視障學生一個非常友善而且專業的受教環境。新北市在經過 8 年的努力之後,現今已經跟上台北市的進度,也許你們會認為台東的資源很少,但今年當地有兩位視障的學生,本來要被強迫到台北市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後來是請具備專業的特教老師實地到台東,往返 3 次,每次去就待上 3 天,把他們所累積的教學經驗傳授給當地學校的特教老師,當地的特教老師也都欣然接受,目前這兩位視障生都已經回到普通學校唸書,離家又近,這都是部長以前所做的政績。根據特殊教育法第十條規定,特殊教育學生以就近入學為原則;同法第十一條規定,各教育階段學校設特殊教育班;第十八條也規定,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適性化、個別化、社區化、無障礙及融合的精神,這些法條對特殊教育的推動與發展都有明確的規定,部長在台北市教育局長任內,也依據這些法律規定做得很好,很多專家認為若將特教學校封閉起來,是很容易讓學生產生暴力行為,以大型特殊學校為例,智力正常的有聰明與遲緩之分,年齡上也有大與小之別,他們 24 小時住在一起,連一般正常學校都會有霸凌事件發生,這種學校怎麼不會發生問題呢?請問部長,特教生是否應採融合教育方式?我們知道,現在社會上還有很多人認為政府應多設特殊學校,請問部長,這種觀念是否已經很落伍了? 

吳部長清基:特教學校中以中、重度智障生比較需要特別照顧,至於情況比較輕微的學生則應該回歸主流學校。 

洪委員秀柱:這是非常專業的問題,美國的啟聰、啟明學校已經剩下個位數了,證明將身心障礙的學生集中在特教學校已經是一種落伍的觀念,尤其對感官障礙的學生更是一種被剝奪,因為他們和一般智障是不一樣,須知,聽障與視障者在一般能力上是相當好的,我們只要給他們及早、適度地輔導,他們一定可以參與社會,將來甚至可以和一般正常的人一起競爭,不是只能從事按摩或做麵包烘焙的工作,我在此要特別強調:感官障礙的學生和一般智障的學生是不一樣的!所以,我們希望特殊教育應該分門別類,針對不同的狀況給予適當的教導。 

吳部長清基:特教回歸主流是一種趨勢,但中、重度智障的學生,有需要給予特別保護者,我們都設有專責機構給予合適的照顧與教導。 

洪委員秀柱:最後本席要特別拜託部長的是,根據特殊教育法第四十七條有關特殊學校成效評鑑規定,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特殊教育績效,中央主管機關至少每三年辦一次評鑑;在此特別提醒部長,對每個縣市特教的績效一定要做好評鑑的工作,不要流於形式。 

 吳部長清基:每一年我對縣市的特教學校都有進行訪視。 

洪委員秀柱:但從本席提出的表列看來,你們訪視的結果根本是一場空,成績掛零,根本不具有任何作用。針對各教育階段的多元安置計畫,你們必須督促每一個縣市務實去做,不要放任各縣市的手藏在口袋裡,讓我們根本不清楚他們究竟在做些什麼,甚至也不知道自己該負的責任到底有哪些,因為本席質詢的時間已到,主席也站起來了,實在不好意思再講下去,謝謝主席的通融,今天我們在教育上實無藍綠之分,不過,特別提醒部長,從以前到現在,我們對特教這一塊已忽視太久了! 

吳部長清基:沒有做到的部分,我們一定會檢討。 

洪委員秀柱:未來希望你們對這一塊能更盡心一點! 

吳部長清基:是的。 

洪委員秀柱:還有中辦相關人員對業務的輕忽,實在該做一個適當處理與檢討,希望部長加油,希望你能將過去在台北市做的經驗帶到全國都能一體施行。 

吳部長清基:好的,我們一定會對相關工作好好進行檢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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