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7/06 19:50:28瀏覽424|回應6|推薦16 | |
三點二十分就結束??! 連續三天的專業成長﹙教學研習﹚營居然在今 天下午的三點二十分就結束啦﹙課程表上分明白紙 黑字寫著17:00賦歸﹚!!!真是……??!!! 我實在不知道“主辦單位”是抱持什麼樣心態—— —君子有成人之美嗎???因為不論從“通通都飲”或“杯杯都乾”地區來的校長主任或老師﹐ 都得趕上搭船的時間;反而我這個從台北來的代 理老師給犧牲了———希望鼻塞國度不要又生氣 囉!! 昨天下午和今天上午的研習主題皆有談到 “人權”及“平等”的議題。我想大聲疾呼:
代理老師也是弱勢團體!!!!!!! 我跟pearls的心態始終相同———『如果用我的一 套來對付這些學生不知會怎樣。我真想試一試。哈哈!』但為什麼我一直“屢試屢敗”“屢敗屢試”???答案很簡單———我不是在地人﹐我的 觀念與在地人相距太遠﹐根本沒人理我嘛﹙我完全 沒有專業自主權———甚至還被辱罵:妳根本ㄧ點 也不專業!!連八個孩子都管不好!!!﹚!好比 昨天下午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的 「美國素來標榜是個尊重人權的國家。但他們 早先會將黑人與白人隔離。例如搭乘公車﹐ 白人坐在前面﹑黑人坐在後座。連就讀的學 校也分開———白人讀白人的學校﹑黑人讀 黑人的學校。」 歧視=偏見+差別對待 ﹙ 觀認定是天經地義的事———就像女性必須會正確 的使用飯瓢———請參見〈一根飯瓢〉一文﹚ 我現在的狀況形同黑人———雖然與正式老師 同坐在教育這台車上﹐卻處處矮人ㄧ截!!!號令 不施已久矣!!!!!!因為我根本不具“說服力”啊!!!例如我六月二十八日要記我們班上三 個男生警告﹐結果被訓導﹑輔導主任給“駁回”。 因為他們說我沒有按照學校的“行政程序”來處理 。並指出︰ 「妳要在事件發生的當天就知會我們﹐而非在 學期結束時逕自記他們兩個﹙或一個﹚警告 。如果他們被記警告﹐明年的免試入學就無 法申請了!而且記警告要拿給校長批可﹐我 要怎麼跟校長說?????」﹙到底唸書重 要還是品行重要??????﹚ 我怎會沒有告知呢?我在“導師時間記錄簿”寫得 仔仔細細︰ 「今後全班同學如對 的言語或行為﹐出現ㄧ次就畫“一”﹐被畫 三個“一”時請到辦公室前罰站;畫成ㄧ個 “正”﹙即五個一﹚字時﹐ 同學一個警告。」
義務教育的黑洞非常多﹐這只是其中之ㄧ!學 校袒護學生﹑家長極度寵愛孩子﹑學生心知肚明我 罵老師、我不努力照樣可以拿到畢業證書……等等 ﹐這些全部都是義務教育的黑洞啊!民國102年十二 年國民義務教育正式上路﹐這些黑洞只會愈大愈深! 我認為我們教育最失敗之處是非但不能改善混 亂的社會現象﹙例如昨天下午探討的法治與人權和 今天上午論述的校園性侵害與校園暴力問題﹚﹐ 反而成為這些不公不義不善不仁的始作俑者。學校 教育不能領先甚至推動改革﹐ㄧ般老百姓只好自生 自滅﹙自求多福﹚啦??? 趙路得寫於2010,7,6,pm:7:20
|
|
(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