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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2 23:22:51瀏覽2505|回應5|推薦13 | |
教官退出校園之爭議 上屆立法院已決議民國一百一十年教官全面退出校園,近日一些家長團體、校長協會和教師工會等三十多個教育團體至教育部前陳情,呼籲在沒有完善配套措施前不能冒然讓教官全面退出校園。 目前國內教官總數近四千人左右,高中職約佔三分之二大學約有三分之一,這些教官主要負責校安和學生輔導相關工作;因此,教育部認為只要把教官的員額改聘為校安人園就可以取代原有教官在校園功能,並可避開過多政治意識型糾葛。 但是,在最近一項針對台北市高職校長問卷調查資料中,顯示有九成以上校長認為教官不該退出校園,強調校安人員無法完全取代教官之功能。 到底教官和校安人員有何不同?是工作性質的差異還是社會角色認知不同,就如同警察和保全人員的差異點在那裡?如果只是單純工作性質則應該要明確校安人員工作內容為何?而且校安人員是屬於臨時編制還是正式人員需要進一步釐清並明文規定其角色定位。 現在教官編制在教育部內,由教育部編列人事經費再指派到各校中,目前教育部以校安人員取代教官,其經費仍是由教育部編列,但是以計畫編列,並非是以正職人員編列在教育部人事單位中,未來若不再編列此計畫經費時,自無校安人員可用,這是各高中職校長真正憂心之事。 其次,再以教官功能而言,高中職和大學教官有其差異性,大學教官在提出教官退出校園後功能逐漸降低,除了一些車禍、緊急危機事件需要教官立即處理外,其它大部是負責紫錐花等反毒政令宣導;相對地高中教官則因高中職生問題較多,所以教官所負責事項就較多,且教官之威權性對學生仍有其影響力,也因此高中職校長不願意教官退出校園之主因。但在大學中,教官由校安人員取代卻沒有多大反彈。 無論如何,教官退出校園在立法院做成決議後終必成事實,只是期限為何?而所謂配套措施又該如何才算完善?其實若要化解目前各方對教官退出校園的聲浪,只要以學生安全和校園長久安定為考量即可。教育部必須要訂定一套標準的校安和危機處理流程,如何將教官轉化到其它單位來負責才是關鍵處。舉例而言,當大學學生於校外發生車禍時,該通報誰,有人需要去現場處理嗎?還是當做一般交通意外,學校只要告知父母即可,或是認為這是校外發生之事,不屬於校安問題呢?再如校園吸毒問題,又該如何面對,要不要抽尿藥檢,還是交給警方就可以。另外,校園幫派問題,學校不介入行嗎?若要去關心?這些原本就存在校園內的問題,在以往尚可透過教官去處理,當教官退出校園時問題仍在,如何做?誰來做?怎樣做?都需要明訂之,不是一個所謂校安人員就可完全取代。 同時也要清楚說明現在所謂校安人員是否為正式人員編制,且此人事經費是編制在中央還是地方,也要講清楚,若現在只因過渡期擺在中央,未來若是如同一般教職員全部回歸到地方,則地方能否有些經費編列亦是一大問題,況且,目前在教育人事體制中並無所謂校安人員,若未來真的要校安人員永久取代教官則應該修改相關法規納入至正式編制中,否則家長和校長們將難以心安。 教官退出校園是時代趨勢,但其替代方案還是得納入到法規中,方可確保校園安寧,維護學生安全。 本文發表於十二月一日人間福報社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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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