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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1 19:44:42瀏覽1199|回應1|推薦11 | |
大學退學機制與品質控管 近日有立委提議修改大學法廢除退學,支持廢除二一退學規定者,認為只要依照大學法規定修業年限內畢業就可以,不必因為學業成績不佳而被退學,影響其受教權;希望維持二一退學者則認為,如此才能讓學生重視課業,不會只是在混日子而已。 現在大學錄取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似乎是矇著眼睛就可念大學,以往錄取率不到百分之五十時的情況相比,一些原本不該念大學的都可以輕而易舉念到一所大學,但問題接著發生了,這些學生能夠應付大學課業嗎? 目前各大學有闗二一退學的規定,比以往放寬很多,已少有學校只有單一學期二一就退學,有些學校以雙二一才予以退學,甚者是連續二一才需要退學,另有些學校乾脆廢除二一退學制。 在二一退學逐漸放寬之時,大學生延畢的現象也日愈嚴重,讀五年才畢業己成為風潮,在四年內未能修完畢業學分,比比皆是。此現象固然有些是學生自己的生涯規畫或家庭經濟因素所致,但有些則是因學校過於寬鬆的退學機制,學生有恃無恐,就虛耗自己生命與時間無所謂的混到六年學制規定年限下離開大學校門。更有些人,以轉學或休學的方式去延長大就讀年限,可能念了八年也還沒畢業。 有人認為大學是自主學習,大學生須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能不能畢業,外人不必操心,但就從整體教育資源來講,國家投入在每位大學生的經費上不在少數,任由這些不知珍惜大學生活的學生來浪費國家資源,實為可惜。 大學教育目的,原本是訓練國家人才為社會之用,在其畢業之時若未能繼續就讀研究所或出國者,即可投入職場,提高社會生產力、創造國家經濟力,並也可為其自己家庭減輕經濟負擔。大學生延畢一年不僅耗損自己的生命與時間,更間接影響到整體國家發展,不可輕忽此問題關鍵處。 台灣大學平庸化,已無法達到早期菁英教育目的,如果無法再進行品質控管,不只是任你玩要四年,而是任你混六年的心態讓大學生品質再往下降,則台灣的教育發展是令人憂心。 但也非說是用二一的手段逼走這些不適合念大學的學生及早退場,而是要找出這些學生被二一的真正因素,是真的無心於學,還是不懂得自我學習的方法,或者真的沒有能力念大學,還是家庭經濟因素須半工半讀導致無法兼顧功課。 二一不是確保大教育品質的唯一方法,二一只是檢驗學生學習狀況,同時也可以做為學校教學與輔導的檢討。儘管大學入學資格放寬了,品質也下降了,但是,只要一進入大學,學校就有義務和責任把學生教好,無論是那種二一退學機制,其目的不在於逼退這些學生,相對地是要讓學生知道自己的學習狀態跟志趣適不適合念大學。 不管現在進入大學的學生資質為何? 能夠把學生教好、教會才是教育本質與目的,二一只是一個方法,不是目的,如何能大學生在大學的學習過中,找到自我學習方法與態度,不被二一,方是真正提高大學品質的最佳方法。
12月21日發表於人間福報社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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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