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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大為做錯了什麼?
2010/05/15 08:34:07瀏覽4545|回應62|推薦24


  曾志朗的驚天一怒,結果引起連串的社會反應,事過境遷多時,沒想到餘波未平又是一陣浪頭掀起,亞洲跆拳道聯盟的說詞和看法,大伙不妨回頭看一下,整件事的盲點是什麼,當然小老兒是事後諸葛,至少比不知不覺好很多(這個不知不覺指的是中華跆拳道協會會長)。

  鄭大為在國際賽事中的判決如果有不公平或者是失誤,那麼這個判決正確性應該由誰來判定?有人想過這個問題嗎?包括現在沉默以對的曾志朗先生。一群人蠢血沸騰,面對一件有疑慮的事,既使當初比賽的影片也顯示出鄭大為並沒有判決不公的情形,可是「民意」就是要懲處鄭大為,於是有人樂於下手,有人鼓掌拍手叫好,然而對於鄭大為而言,曾志朗的驚天一怒卻成了飛來橫禍,幸好現今科技發達,若是三十年前的話,真是死無對證,一生投訴無門,鄭大為除了準備當乞丐,哪有什麼活路可行!如果各位看倌們不信,這兩天報紙上的江國慶事件就是明證,就算真兇被找出來,那麼江國慶呢?再也活不回來!

  跆協對鄭大為的處罰會帶來什麼影響?曾志朗的沉默又有什麼啟示作用?唉!就算輿論翻盤,又能拿這些枱面上的人物怎麼樣?一樣好官自我為之!

  整個社會對於鄭大為的口誅筆伐的結果是什麼?台灣的裁判以後是不是只會有「愛國裁判」,因為當有比賽場上發生疑慮時,只能有立場的判決,絕對不可以憑良心、憑專業做出不利於台灣選手的判決,否則一踏進家門就是「家法伺候」,這種現象對於台灣的國際形象利弊如何不言可喻!

  如果大伙的記憶沒有發生什麼錯誤的話,當時新聞播出曾志朗的怒吼時,全國上下一片頌讚聲,如今呢?當時的誤判和非專業看法,早已成為國際間的笑話,因為「外行領導內行」做出錯誤行為,受損的是我們的國際形象,受傷的也是那群終生努力成為裁判的專業人員,但是全民享受了一頓蠢血沸騰的好戲,那就一切都不重要了!(小老兒當年也是隨之起舞,如今才知自己的愚蠢寃枉鄭大為,幸好當時還沒開格,否則必定證據滿地,想賴也賴不了!)

  跆協對鄭大為的「懲處」不論輕重,對於一個國際組織而言,都是極其不當的「控訴」,因為我們用「私刑」告訴全世界,台灣要求「裁判」在有疑慮時,必須做出對己方有利的判決,那麼未來台灣裁判在國際賽事中的公正性呢?如同不小心被曾志朗和跆協的人當點心給吃了,如今還硬拗宣稱:亞洲跆拳道聯盟干涉我們的「內政」,一個自我膨脹的民族,不會只有政治膨脹,這種大頭症傳染的速度比新流感還快,不用懷疑!

  跆協的內規說,曾志朗的沉默以待,代表台灣這些台面上的人物,他們的「認錯」能力其實是非常薄弱的。(曾志朗另一個更荒唐的錯誤,當他被公佈入主教育部長時,還沒走馬上任就宣稱要教育部挫咧等,結果呢?好像什麼事也沒發生,當時說錯話的曾志朗事後有道歉嗎?真是好官自我為之。)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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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園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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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說紛紜,誰都有理
2010/05/18 21:38

鄭大為該做的,應該是以他的專業,還原現場,就像網球公開賽鷹眼重播一樣,誠懇地為他的裁決做說明,也讓社會大眾上一課,能多知道些跆拳道規則。可惜該做的沒做,現在仍然一片渾沌。大概只有當事人心裡最明白,是否想先聲奪人,順了姑意卻逆了嫂意?

韓國的選手在各項競賽中屢屢違反運動員精神,韓籍裁判也明目張膽護短,在運動界已是惡名昭彰,指證歷歷。碰到的對手即使不是韓國人,發生了明顯的惡意犯規,或是判決不公,當然得據理力爭,任何觀眾包括曾志朗,在現場的反應是可以理解的,適切的;曾志朗回國後保持鍼默,由權責單位做後續處置,以免紛爭擴大失焦,應該是恰如其分的 (曾志朗的表現顯然不是X進黨的類型)。

如果遇到對手明顯的惡意犯規,曾志朗仍舊主張"裁判至上",堅持所謂"文明"的,是不是自我作賤? 更助長歪風? 抗議也許無助於最終的裁決,但是自己應有的權益應該要勇敢的出面維護。老譚文所談到的江國慶可能是含冤以終,當初他和他的家人是服從裁判嗎?

恭喜老譚這篇文的回應破表,眾說紛紜,誰都有理,是不是像瞎子摸象那個故事說的? 是不是許多人在批評民粹的同時也不自覺掉入其漩渦裡?  好像也有些死忠迷,斷章取義別人一句話就大做文章,可是論理,邏輯顯然鴨子跳水,不通不通,不理會也罷,可是讓老譚的場子更熱鬧,或是更顯得喧囂讓主題更模糊了?


jaz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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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人身攻擊
2010/05/18 20:09
請勿對我人身攻擊,以請電小二處理,成年人有成年人的處理方式,請勿以小學生手段處理不同言論發言者

max
給那個眼給喇阿肉糊到的jaz,麥閣靠杯靠母!
2010/05/18 20:07

眼給喇阿肉糊到的jaz舉了一堆刻意處理的網路照片,來告訴我們鄭大為沒有誤判,他以為大家都像他眼給喇阿肉糊,或是良心給狗吃了嗎?。

韓國選手惡意犯規無庸置疑,那一場比賽有不同的媒體拍的影像,如果要偽造未免太

累了,運動比賽判錯並不是甚麼大不了,人難免有錯。

重點是心態!鄭大為的心態可議!鄭大為死不認錯硬凹!

裁判不是神,場上他說了算,場外公道人心!觀眾不能質疑你嗎?我們已經夠有運動家

風度了,看看冬奧韓國人因為垃圾步被取消金牌,韓國人還直接去恐嚇裁判的國家領

事館!


jaz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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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種就對自己講過的話上法院負責
2010/05/18 20:06
某些人只會講些意氣用事的話,卻連拿出實據的本事都沒有,光講些只想激怒 人的話,水準就只到這種程度,連想拉攏的人都跟你講明了最基本的道理也故意當作沒聽到,我想那是智商的問題,對牛彈琴只是白費力氣
替你的理解力和教養感到可悲~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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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曾敬翔喉傷的解釋中‧‧‧小詩一首獻給那個誰
2010/05/18 19:57

膝躍反射數第一,每打必出難自已,

以謊圓謊大不易,捉襟見肘露玄機。

怒起心上害於理,惡生膽邊傷到脾,

語無倫次驚聯網,氣急敗壞 J A Z。


jaz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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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說的是有人耳朵灌水泥
2010/05/18 15:17
 有些人無法接受運動比賽結果,就是愛牽拖東牽拖西,可能自己昨天撞到頭,隔天卻怪撞到他肩膀的人害他腦震盪,很多事情的前因後果不是自己想像出來的,真憑實據是『拿上法庭會被承認的確實證據』,有些人明明自己看過影片,也看到了當時拳頭根本離喉嚨很遠,可是就是國中生性格,愛吵那一口氣,惹到他讓他沒面子就是要到處鬧的雞犬不寧才甘心。
這就是讓人叫救命的原因,一把年紀,還這麼意氣用事,臉上三條黑線不禁滑落。

還有些人根本沒弄清楚事情真相也在那裡湊一腳,就像菜市場裡聚集的三姑六婆,聽到隔壁村寡婦偷人,接下來就一起罵個過癮,其實根本不知道隔壁村寡婦是誰,也不知道到底有沒有偷人,以訛傳訛的結果就是不逼死寡婦不甘心,反正自己只出一張嘴,這輩子沒上國際舞台打過一場跆拳比賽沒關係,反正自己罵的過癮就好。

當時比賽狀況是中國籍主審擁有主導判決的權利,四個副審的國籍分別是澳門、香港、韓國跟台灣,澳門的副審最先按下那一分,其他的副審也都給分後,鄭大為才給分,新聞都有寫,麻煩那個說什麼別人都沒給分的要先看新聞再來淌混水,不然我喊救命又有人開始自我感覺良好以為是自己有理,其實就像跟菜市場歐巴桑吵架一樣,有理說不清的感覺才是讓人叫救命的主因。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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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比賽無事實可言,裁判說的就是結果
2010/05/18 14:17

GulfNut:

鄭大為昧著良心黑判曾敬翔敗賽,這是事實,其他我知道的不多,也不想管。我腦筋簡單一向只曉得就事論事,鬼扯亂掰我幹不來,想在我面前睜眼說瞎話也非常困難,言不符實的人常被自己的謊言壓垮,然後怪罪到我身上。說實在的,我又沒叫宋智勳襲喉,也沒叫豬別飛,事實怎麼樣就是怎麼樣,與我何干?

很不幸的是運動比賽無事實可言,裁判說的就是結果。   你可以說這不是事實,但是它是結果。   我給你一個例子,馬拉度納手碰了球,全世界都看到,裁判說他沒看到就是沒看到,幾年後馬拉度納自己也承認這是事實,但是這不會改變阿根廷那一年獲得冠軍的結果。  

2002年在美國鹽湖城舉行的冬季奧運會,很多人都認為加拿大的雙人花式溜冰比俄羅斯的好,甚至到最後法國裁判也承認該國奧委會希望她能給俄羅斯高分。   這又怎樣?  俄羅斯和加拿大並列金牌。

各種運動,就是尊重裁判判決,沒有第二句話。   每個運動會都提供了對判決不滿的異議機制,但是十有八九都是裁判的判決仍然有效,然後懲罰裁判。   上次美國職棒小聯盟一個球員不服裁判判決,拎著棒子打裁判,結果就是終身禁賽,在美國他別想再打職業棒球。   有多少人問裁判是否真的亂判?   沒有。  

老譚是熟識的朋友,大概不會像那個什麼師的那樣公然表示只准挺鄭大為,不許提事實真相。加上他的題目「鄭大為做錯了什麼?」有個問號,問號對我而言表示可以自由回答,只要符合事實就沒什麼好顧忌的。不過我一向尊重版主的「絕對刪文權」,他叫我閉嘴我就閉嘴,叫我走路我立刻滾。形勢比人強,版主人人可當,也沒什麼公不公平的。

JC鮮師自己推薦自己的文章,這一點就夠你對這位版主做出判斷。


不願被民族主義淹沒的觀眾
我來回答樓下的問題
2010/05/18 13:39

你的諸多疑問,答案很簡單:鄭大為是國際認可的資深專業裁判,而你不是!

所以就算你看影帶一千遍也不能取代鄭大為當時耳朵的判斷。


小p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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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開玩笑??
2010/05/18 10:04

首先,當初的比賽,就是判決不公,所有裁判都沒有按下得分紐,只有鄭大為按下唯一的一分,請作者解釋為什麼。

再來,鄭大為回國機場親口說,他是聽到護具被打擊的聲音,就直接按下得分紐,請教,有護具聲就一定會得分?一個只靠聽到護具聲音就按下得分,作者敢說他沒有誤判?並且,中華隊先出腳踢中韓國,為什麼沒有得分??當然,這類有比賽,都會分有效和無效攻擊,小弟不敢說中華隊出腳踢中就一定有效,可以得分,相同的,鄭大為憑什麼認定韓國攻擊就是有效而得分??

接著新聞又播出中共裁判接受媒體訪問,中共裁判親口說,你們自己的裁判都按下得分紐,我們能怎麼辦?我們尊重鄭大為的裁判,所以不予以撤銷得分。

如果作者沒看新聞,請作者看完全部相關新聞再作評論,否則,就請別誣辱所有批評鄭大為的人,包括小弟在下我。

小弟不在乎中華隊有沒有得到金牌,那與我不相干,那位選手不是我出錢培育出來的,得金牌幫他高興,沒得金牌我也無所謂,但是,小弟無法容忍,自己國家推薦的裁判,被中共取笑,如果作者有看這段新聞,你還能夠放過鄭大為的話,小弟甘拜下風,小弟承認,我沒有那麼大的容忍量,讓中共的裁判恥笑台灣裁判的判決。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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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路人juno,來點題外話
2010/05/18 09:27

謝謝路人juno。我比較笨,有時不懂反諷的意思。「事實」對我而言很重要,而且我不會輕易屈服在「裁判的事實」底下。事實不隨任何人的意志而轉移,太陽不會因教會而繞地球公轉。
在好幾個部落格包括這裡,已經有許多不知何謂事實的人﹝幾乎全是女的,只有鮮師可能是個男的﹞恨我恨得牙齒癢到發炎。我只要一開口,那個氣極敗壞,咬牙切齒,呼天搶地兼哭爹喊娘的呀‧‧‧直可把死人從陰間喚醒。

何必這麼激動呢?我們常說講理講理,講什麼理?當然是講真理啦!難道要講邪理、歪理嗎?

什麼叫做「理」?很簡單,就是一件事情的前因與後果。這件事情因何發生,後果怎樣?把它的理緒或條理弄出來,搞清楚,就叫做講理。

什麼叫做「真」?不要笑,下次你碰到隨便誰,問她或他:「ㄟ,什麼叫做『真』?」我保證你十個有九個答不出來。

不是開玩笑,為此我還特地寫了一篇【什麼叫做「真」?】的文章。我發現有太多的人不知道什麼叫做「真」。

不過這還不是最嚴重的問題,更多的人不知道什麼叫做「知道」。因此我又寫了一篇【你知「道」嗎?】。

「真」,就是符合事實。反之即為「偽」。

隨便舉個例子:

某甲說:「鳥會飛,豬不會飛」。

這句話本係事實,某乙想駁,左思右想想不出如何反駁,於是開始掰。她的回答和這些回答的毛病如下:

「你也不必把鳥講得那麼純潔高尚吧?」﹝某甲沒有把鳥「講得那麼純潔高尚」﹞

「都是動物嘛,何苦如此差別對待?」﹝某甲沒有「差別對待」,也並不苦﹞

「自己喜歡鳥不喜歡豬何不明講?拐彎抹角的幹嘛!」﹝某甲沒有「喜歡鳥不喜歡豬」,也並未拐彎抹角﹞

「鳥或許會飛,你有豬不會飛的證據嗎?」﹝某甲不必證明豬不會飛。常態不必證明,變態才需要提證﹞

對某甲而言,這回事不辯自明,根本不值一提。對某乙而言可不得了了,那是如喪考妣、泣血稽顙的。悲憤之餘還會冒出「他、他、他‧‧‧他口氣兇的好像快噴出口水來了」的話來。我的媽呀,什麼跟什麼啊!

說真的,某乙若要反駁某甲之言只有一個辦法:找一隻會飛的豬來。不必齜牙裂嘴的,難看極了。

鄭大為昧著良心黑判曾敬翔敗賽,這是事實,其他我知道的不多,也不想管。我腦筋簡單一向只曉得就事論事,鬼扯亂掰我幹不來,想在我面前睜眼說瞎話也非常困難,言不符實的人常被自己的謊言壓垮,然後怪罪到我身上。說實在的,我又沒叫宋智勳襲喉,也沒叫豬別飛,事實怎麼樣就是怎麼樣,與我何干?

老譚是熟識的朋友,大概不會像那個什麼師的那樣公然表示只准挺鄭大為,不許提事實真相。加上他的題目「鄭大為做錯了什麼?」有個問號,問號對我而言表示可以自由回答,只要符合事實就沒什麼好顧忌的。不過我一向尊重版主的「絕對刪文權」,他叫我閉嘴我就閉嘴,叫我走路我立刻滾。形勢比人強,版主人人可當,也沒什麼公不公平的。

我出國時還是蔣經國總統,現在一旦回臺,總被那個什麼誰挺誰、誰嗆誰的新聞搞得一頭霧水。這個「挺」跟「嗆」是什麼意思啊?是不是像大陸上的「運動」,沒啥道理可言,是黨或組織交代下來的,非幹不可,是這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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