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6/06/19 02:34:18瀏覽1946|回應8|推薦21 | |
最近在部落格 親身遭遇倒語言的 困擾. 又讀到 稀客的[翻譯行不行] https://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chaimmei&f_ART_ID=315175 翻譯 真的不是簡單的事兒. 既使, 親如 法西德義的拉丁語系, 也無法 直接對字對句的翻. 英語源自英倫古語與徳語, 也有某種程度的直接來自法語; 可是即使這樣相依性高的語言, 仍然無法做到:"翻譯的精神如食品,無論外包裝如何變化,食品的成份不變"(除非稀客另有解釋 否則我認為 這是一個否命題. 請不要誤會我在故意搗蛋). 更何況, 語法 文法 文化.. 完全不同的中文. 基本上 中英文法的差異 有三: 1.數量(quantity), 2.屬性(gender), 3.時態(tense). 英文的 one apple, two apples, three apples ... 在我看來 真是累贅. 频果的數量已經說出 實在不需要再在字辭上變花樣把Apple變成Apples. 當我 拿此來辯時 老美也沒話說. 只能回說 這是 習慣問題... 中文文法沒有性別 對此我感激中文的簡約. 每說一字一句, 都得去 想性別的男性, 女性. 就覺得麻煩! 對此, 英文又比拉丁語系的語言, 好些. 它們還有中性! 動辭, 受辭都得一窩風地跟著改變. 阿喲! 討厭... 這是我為什麼, 拒絕繼續我的法文, 西班牙文課程的理由. 我就是, 不喜歡文法上gender的麻煩. 可是很難說服老美, 他們語言上的性別是如何的不必要. 因為他們無法想像, 除去she and he 之後怎麼分別男性女性. 比如說:媽媽昨天上市場 買了一條魚, 英文說: Mother went to market, she bought a fish. 老美無法想像這個she改以一個中性的第三人稱 會造成多大的混亂. 他們全部搖頭, 無法同意. 好吧, 一比一 打平. 至於3. 的時態問題, 有的我覺得 繁/煩透了. 可是, 英文時態規則有時候的確, 比較不會造成混亂 (或者說少造些混亂). 對時間的精準, 中文的確是比外文少了很多. 要辯起來我就 "掂掂" 啦! 這是 文法的不同. 對語法, 中文與英文的差異, 又有一大篇幅可寫. 至於 文化與國情的差異, 更是天與地之差. 翻譯真是難!!! 與其說翻譯難, 其實 與說同一種語言的人溝通, 也常常會因為語意, 習慣不同, 不能溝通, 而造成誤會. 就說同一家人好啦, 有多少誤會, 吵架, 不都是因為溝通不良而造成的嗎? 說到這 好像標題應該改成 "溝通的困難" 才對??!!! |
|
( 休閒生活|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