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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8 10:46:49瀏覽873|回應2|推薦20 | |
本人並不主張男人應該三妻四妾,但是哪隻貓兒不偷腥的理論我倒也不完全反對,只是當一些男人發生外遇問題時,卻用〝我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做為外遇的理由,我卻不敢苟同,我雖然有時也想犯一下錯,但是我想到我的家庭、妻子、兒子,我就會停下犯錯的腳步,畢竟我是人,我不是禽獸,我也應該要有人的自制力,要對我自己選擇的婚姻負責;一旦決定要和妻子結婚,就是要終老一生,如果結婚後還用喜新厭舊的心態來經營婚姻,不如不要結婚;時光會消逝,環境會變,人也會老,身邊的另一半,無論在身、心、內、外各方面都會因為時間而有所改變,若因此改變就選擇放棄這段婚姻豈不將婚姻制度視為無物。 前幾天有一件妨害家庭的案件開庭,雙方和解,男方要以放棄前段婚姻生活中所有動產和不動產的代價,來結束這段婚姻並且要負責與前妻婚生子女的教育生活費用,而且外遇的女主角還要負連帶賠償的責任;庭後,〝第三女主角〞向法官哭訴:萬一男主角發生意外去逝,我還要繼續付他孩子的生活費用。一副深感後悔的樣貌,何必當初選擇這跳路呢?第三女主角的樣貌不比前妻的樣貌美麗,其中是何原因使的男主角放棄一段婚姻、孩子、家庭,而選擇了新的女主角,非我等外人所能得知,但是依我所見,或許男人都想享齊人之福,但社會環境已非古時的一夫多妻制,有多少女人能像古代的婦女一樣的容忍、分享自己的男人呢?濟史古代的女人們或許在心裡也是充滿著千百個不願意,只是社會的型態致使他們不得不忍耐。 我和內人從相識到論及婚嫁歷時不到三個月,決定結婚並非奉兒女之命,由於我的決心非常明顯,內人對我的誠意也明確的感受,故一拍即合,決定相守到永久,十二年來,也有爭吵、冷戰,但絕口不提離婚二字,因為我們都知道這兩個字對雙方的傷害有多大,雖然妻子也曾戲稱:只要兩千萬,像我這樣的老公〈我很反對這樣的稱呼,詳細原因請閱另一篇有參入個人意見但為別人創作的《11年前就該有人告訴我》〉誰要就拿去。在眾多的友人意見下,歸納出一個結論:就算有二億我們家的愛妻也不會放人的,其實她要財色兼收,錢也要人也要,而且會讓我過著生不如死的日子,所以千萬不要以為找個富婆就沒有問題,其實問題才大呢。 婚姻不是兒戲,要認真,也要尊重,還要負責,藐視婚姻最後衍生的問題會延伸到三個以上的家庭,三代以上的陰影,婚前慎選,婚後清心,才是維持婚姻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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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