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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的人權和你我的人權
2008/11/26 17:14:00瀏覽3262|回應9|推薦17

好多天了,人權呼聲,正在臺灣上空響徹雲霄。

眾多綠營政治人物出來捍衛阿扁的人權,還有人打算去美國告御狀。看到一則則的新聞跳過眼前,心中只有一個想法︰什麼時候,人權議題竟變的如此重要?

也在幾天前,跟一位長期投入樂生院保留運動的青年朋友聊天,他問了一句︰「當樂青(樂生青年聯盟)成員被過肩摔的時候,怎麼沒那麼多人出來捍衛人權?」

面對年輕朋友對全社會提出的質問,我默然不語。我知道,人權議題從來都是如此廉價的。

在臺灣,「人權」還沒真正、全面地得到重視與保障,不過這個辭已經慘遭濫用。「人權」在臺灣,始終面臨「雙重的」「雙重標準」,在藍綠之間如此,在權貴鉅富(想想辜仲諒備受保障的人權吧)與平常百姓中間,亦然。

陳水扁一案(當然還有蘇治芬的案子),有沒有突顯臺灣司法與人權的問題?毫無疑問,有。偵查不公開原則的橫遭踐踏、羈押制度的落伍與氾濫、看守所的陋規、法院未審媒體先判……,實在「罄竹難書」。

不過問題好像沒那麼簡單。首先,民進黨人請別忘了,你們也當過八年執政黨,當今司法與人權諸問題的責任,總該有「按比例原則」分擔的政治與道德勇氣,何況「人權立國」是你們喊的震天價響。再多說一句︰當馬英九被起訴時,也沒看到幾個民進黨人對「不應未審先判」、「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有什麼堅持。

更重要的是,無數升斗小民都是在這套司法制度下掙扎過來的,有更多的百姓們面臨工作權、生存權的被剝奪,還有一堆冷門、乏人聞問的人權議題。但,有多少坐擁權力的民進黨人,花了同樣的力氣來為這些人權議題吶喊?

作為走過二十年歲月的社運工作者,我很難忘紀,民進黨從執政前到上台後,喊了多少次的「社會權」、「環境權」、「勞動三權」入憲,又多少次的把這些主張拋諸腦後。

參與過無數的勞工抗爭,我無法忘記,當失業勞工在勞委會大門外為工作權、生存權夜宿九天,大門內滿是社運出身的民進黨高官,卻只有一人趾高氣揚的出來,面對員工的籲求,馬上傲慢地揚長而去。

我當然也忘不了,當台鐵員工準備為工作權而罷工時,整個民進黨黨政高層,沒人對勞動者的團結權、爭議權有一絲尊重︰陳水扁球員兼裁判地坐火車力挺台鐵資方,交通部聘請公關公司操弄輿論,學運出身的黨官開記者會抹黑勞工……在這些時刻,「人權」兩字是否曾在綠營官員的腦海中浮現過?

還有一連串的人權清單可以開列︰國家權力對個人隱私越來越多的干涉、在傳統領域上謀生存卻被驅逐的原住民、遭警方釣魚而被誘犯罪的網民、在黑街暗巷討生活的性工作者、沒有平等權利的中國配偶和漁工,更別忘了被逼暴動、卻揭開一連串金權黑幕的外籍勞工。

我無意全面抹煞任一黨派在人權議題上的努力,藍綠兩黨都曾因為不同的原因(比如社運壓力、比如為了和對手競爭),在人權保障上做了些事。但是在「說」的與「做」的之間,在已實現、未完成和倒退的之間,始終不成比例。

很多人說人權是「普世價值」,在「應然面」的確如此,但在「實然面」,從不如此。歷史上,人權,往往主要是給有產者、白種人、「先進國家」人民享用的,對中下階級、有色人種和少數族群、第三世界民眾來說,卻常常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在藍綠兩黨還在為阿扁的人權大吵大鬧時,當司法單位還在替辜仲諒能不能出國探親煩惱、在狗腿地尊稱權貴級被告為「伉儷」「夫人」時,讓我們一起關心自己的人權問題吧。

延伸閱讀:

一些很可能被忽略的人權相關新聞

總統,這樣不太好吧!-樂生青年被陳水扁維安人員粗暴對待

有些諷刺,陳水扁獲頒人權獎

民進黨推動社會權.環境權入憲的宣示

陳水扁說勞動三權要入憲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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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inkage1938&aid=2419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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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ua
真實的立法委員
2008/12/13 11:48
我也參與了野草莓的活動,很多事情是在1106之後,我才知道:原來過去發生過這麼多事情!例如:樂生抗爭始末、在城市邊緣求生存的原住民同胞、集會遊行 法的執行是如何讓原本可以理性陳情的人民被打成「暴民」、立法院裡如何爾虞我詐只為爭取自我利益、馬總統說的人權公約等等.......這些我都一一花了 很大的工夫去了解.....但我覺得這樣看下來的結果,又好像不是大家所說的那樣......
不過資料還蠻多的,格主可以提供一個信箱嗎?

關於網友所說的盧天麟人權事件
應該是說他在立法院裡為社運團體發聲的一切努力
都還不能免於被打入「民進黨對人權壓迫更甚國民黨」的嚴厲指控中
其實,譴責對象應該是要去細部探究的
因為壞蛋在任何一個團體內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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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天麟的人權問題
2008/11/30 00:21

這幾個月社會上被X扁的案子吸去太多目光,以致很多人權鬥士都沒有發現盧天麟的人權問題。而作為工運的長期關懷者,我很關心為什麼楊大哥竟然沒有對這個重大事件提出看法。

林民昌說的沒錯,財團拿的比DPP更多,這就是問題的關鍵:DPP把全民的資產拿去賤賣給財團,然後向陳姓於說的(台獨建國不需要$嗎),從中間拿一點骨頭出來發給「進步團體」裡面的積極份子,來換取政治支援。

這一套菜市場邏輯,最後終於在扁一家人無條件的自動殺價下瓦解,因為從財團拿的這一丁點錢,移到瑞士就不夠了,哪可能再拿出來買政治支援呢?

其實我對貪污並不那麼痛恨,好歹國民黨也是這樣。問題是DPP的問題出在貪污的對價實在是太賤了,為了區區幾十億,就把上兆的全民資產經營權移轉,令人懷疑這些人本質上就是撈一票主義者。

而我認為更嚴重的問題,其實是在最後端:拿出一些狗骨頭來餵進步分子這一點。在KMT時代,大家好歹有點被打壓的尊嚴,那些躲在秘密基地裡看馬克思的人也還能滿足一些意淫式的反抗。但是DPP上台後可好,像盧天麟這麼重視勞動權利的人,竟然被KMT的司法追殺成這樣,然後大家也沒辦法有尊嚴的說點話。

楊大哥的文章裡不斷迴避那些名字,只用「社運出身的民進黨高官」、「學運出身的黨官」來帶過….拜託拜託行行好,如果真的重視人權,就讓大家看清楚這些人到底是怎樣吧。

楊偉中(linkage1938) 於 2008-12-07 21:55 回覆:

謝謝

我的確是有所迴避 有所顧忌

不過我不太懂您所提盧天麟一事的意思?

我對此案詳情完全不了解

所以也一直沒說什麼

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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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bucks 也要上街頭
2008/11/28 22:54

如果有一天集遊法真的被廢了,對Starbucks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只要拉上兩塊「還我人權」的布條,這樣他們就不需要付高額的店租,直接把忠孝東路或松仁路當露天咖啡座就好了。

當然,目前有些社會運動者還不能接受這種營利團體也有人權、也在乎人權的觀念。幸好,經過這幾年民進黨的統治,下面這個公式已經獲得證實,也漸漸被多數人理解:

 

權力=權利=利益

 

過去我就發現一件很奇怪的事,不論教改、司改還是金改,每個「改革」都牽涉龐大的商業利益,而且一樣都是先打出一個高得不得了的道德空包彈,然後大舉從「政府(其實是全體社會)」要回權利(其實骨子裡就是$)。最後,這些人權鬥士當然也都跟老野百合一樣,$到手後就不太打道德空包彈了。

其實楊大哥這一篇也清楚的說明了這一點,只是他還不太相信,這些樂青或是X草莓們,真的天真到不懂到馬路上鬧一鬧,遠比去Starbucks打工好賺這一點。



林民昌
辜仲諒在本案裡的所得應為不法所得吧
2008/11/28 16:21
到底不法所得有多少? 誰能算一下?
扁再吐就那幾十億, 但一億的賄款能換多少不法所得回來, 我想辜老兄不會亂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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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还是人权?
2008/11/27 13:03
这是个问题

UDN 的㊣綠鋼管又出來屠殺鴨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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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成本成本成本成本成本成本成本成本成本成本成本成本
2008/11/27 12:11
其實權利本來就是需要成本的。如果你在講人權的時候,搬出來的都是萬年不變的道德廢話,卻略成本與可行性分析,就不該指望別人把你的話當一回事。

就說部份工時勞工吧。現在勞動權越來越小,工會幾乎變成歷史遺跡,這是為什麼?道理很簡單,因為管理成本降低。以前的產業必須長期用同樣的條件雇用,因為不這樣做就沒辦法算薪水。當年工廠裡三千個女工,所有的薪資都照職位、各種等級、請假多少小時預先算好薪資表。操作縫衣機的阿花請病假兩天,薪水怎麼算,查表就知道。為什麼?因為當年沒有電腦。如果每個工人都照著自己的條件上班,要算三千個人薪水的時候該請幾個珠算檢定十級的會計?

所以你們講的什麼權利,其實都是屁話。如果你們不懂「權利」背後的物質社會怎麼運作,你們根本是浪費大家的時間。知道物質社會怎麼運作,才能打蛇順棍上,利用物質社會的規則替自己取得優勢。

所有搞社會運動的,都是同樣的白癡邏輯;
自己 > 社會多數決 > 資本主義
所以民進黨選舉輸了,就翻桌子打架。你們社會運動一開始就知道自己不行,所以就耍賴。要不要辦個保留樂生療養院的公民投票?不管公民投票的區域多大,只要投票,就一定會輸對不對?你們自己一定比我清楚。就像連加州都用公民投票否決同性戀婚姻。如果你們講的那些東西社會真的在乎,根本輪不到你們去替他們做運動。

UDN 的㊣綠鋼管又出來屠殺鴨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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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跟行為
2008/11/26 19:16
言論跟行為是兩回事。純粹的言論有很高的自由,但是行動就會受到遞增的限制。那些智障樂青是因為言論就被過肩摔嗎?不是吧?我非常看不起那些智障樂青。政府白白養痲瘋病患幾十年,難道是我們欠他們嗎?把他們放出來,是不是最後變成放牛吃草,吃死他們家人?如果有什麼要抱怨的,去跟上帝抱怨啊。難道是我們讓他們得到痲瘋病?我們欠他們什麼?智障樂青也是一堆混蛋。比較有適應力的人都搬到新家了。為什麼還要窩在那些沒有適應力的死硬死老頭死老太婆旁邊火上加油,讓他們更不想搬走?台灣有多少老人能夠一輩子吃喝國家的,還享受不搬家的特權?

當年陳水扁不是把錢穆趕出素書樓,幾個月後錢穆就氣死了?當初是請錢穆住進素書樓的,錢穆對國家有多少貢獻?都些得痲瘋病的對國家有多少貢獻?錢穆到最後都要走,為什麼那些心理異常的痲瘋病就可以死纏爛打?今天還有幾隻住在那裡妨礙捷運施工,以後一隻一隻相繼蒙主寵召,是不是樂生療養院就變成養蚊子的鬼屋?別講什麼屁人文、文化、古蹟,那種粗製濫造的東西根本不值得保留,最多拍幾張照片,做一點口述歷史研究就已經很多了。有人會飛過半個地球去看紫禁城,沒人會花錢去看樂生療養院。連住在旁邊的人都不會看。

人權問題是被那些沒有智力的草莓大學生搞垮的。言論跟行為是兩回事。如果牠們把言論跟行為混為一談,就別指望我當牠們是東西。

「未審先判」是什麼東西?「未審先判」不是純粹的言論自由嗎?為什麼不能有「未審先判」的言論自由?當年 NY Times 追咬李文和「間諜」案,還不就是「未審先判」?從 911 到攻打伊拉克,是不是全都是「未審先判」?任何人都可以找出一百個「未審先判」的錯誤,但是我也能找出一百萬個「未審先判」的正確範例。如果沒有所謂的「未審先判」,那乾脆廢除人的直覺跟經驗吧。對稍微有點頭腦的人而言,「未審先判」的準確性絕對比你們願意承認的高幾百倍。社會的偏見跟刻板印象當然有存在的必要。不是因為一些人文草莓反對,有用的東西就變得不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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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
2008/11/26 18:51

陳水扁VS陳義雄

--------------------誰更應該有人權?



UDN 的㊣綠鋼管又出來屠殺鴨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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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llshit
2008/11/26 17:34
換成我是法官,我大概也不一定會准收押辜仲諒。辜仲諒跟 2630 是兩回事。根本不能放在一起談。

羈押有三個要件;最輕本刑五年以上、串供、湮滅證據之虞、逃亡之虞。光是第一個要件大概就不成立了,羈押辜仲諒有什麼意義?

如果法官大概不會准羈押,檢察官也不一定會起訴辜仲諒,那檢察官羈押個屁啊?

收押是很複雜的多方考量。有時候一個要件就完全足夠,有時候三個要件都不見得夠。如果你們只是用「公平」、「不公平」的弱智思考法,你有我也要有,你要我也要,自然到最後就是不公平、沒人權。

辜仲諒能回來,願意回來,自然背後有某種交換條件。我要的是證人,不是送辜仲諒去檢查屁眼。

昏君重申不干涉司法
楊偉中(linkage1938) 於 2008-11-26 17:50 回覆:

抱歉

大概是我語意不清

我講的不是羈押與否的問題

我對羈押制度本身就很多質疑,文中也提到了

我說的是文章最後一段所提的辜仲諒不被限制出境的理由

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