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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進與保守之間擱淺-解嚴廿年有感
2007/07/15 08:48:09瀏覽987|回應2|推薦19

中國時報 2007.07.15 

楊偉中

    除了那些嚮往獨裁下的平和秩序、對舊時代高度緬懷的極端保守派之外,大概沒有人會認為解嚴廿年來的台灣是絕對地、全面地退步的。但是,對於許多如我一般政治啟蒙於戒嚴後期,持續投身社會實踐的朋友來說,要以「全面、無可質疑的進步」來概括廿年來台灣社會的發展,恐怕也未必如此容易。

    廿年來,我們見證了專制的瓦解,「民主」從蔣家「堅守民主陣容」的謊言口號,變成了人民活生生的日常經驗。然而當民主似乎成為最高價值的時候,我們赫然發現,「民主」得以實踐的場域是如此的狹窄,在司法、媒體和企業、工廠之中,民主並無容身之處。我們看到一個個政治緊箍咒得到了解放,卻也同樣看到對於資本的種種約束被逐步剝去,當「個人」與「政治自由」的成就被不斷強調時,「經濟自由」帶給基層民眾的弊害與苦痛卻被漠視、被掩蓋、被扭曲。

    廿年來,本土化的潮流沛然莫之能禦,人們思考問題的座標從中國漸漸位移成了台灣,本土教育獲得重視,歷史懸案、領袖功過成了歷史研究、更是政治辯論的重要課題,轉型正義的課題浮上檯面。在民主、也在從大中國意識形態下解放出來的意義上說,這是進步的,但並不代表我們已經對台灣社會之歷史的/結構的問題行了徹底的挖掘。「黨國資本主義」問題就是個有趣的例證:當自由派經濟學者向黨國資本開火,民進黨更以全黨之力向之宣戰後,我們發現動搖的僅僅是「黨國」,而絕非與黨國共生共榮的「資本主義」。「轉型正義」的課題如果僅僅是侷限在政治層面的討論,而無法在社會經濟思想諸層面,對至少是國民黨統治以來臺灣的發展經驗進行徹底的反省,這樣的「轉型」其實並無真正的正義可言,「真相」自然也無以釐清。與之相關的問題是,在「臺灣主體性」取代了反共八股、黨國教條之後,我們有多少空間與機會能對台灣在國際政治經濟體系中的角色(比如對美國日本的政治依賴、對第三世界人民處境的漠然)展開全面的檢討?如果沒有這樣的工程,從中國陰影下掙脫而成的台灣主體性,依然是殘缺偏頗的。

    解嚴廿年來的台灣,在大步前進時候,其實還有許多保守陳舊的結構未被打破,而且這個「保守陳舊」所指涉的絕不僅僅是那些如今千夫所指的黨國權貴及其利益共同體而已。對廿來年多數民眾奉為圭臬的三大基本價值──民主、自由及本土,進行極其窄化的解釋與實踐,正是這個保守陳舊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也由於朝野對民主、自由和本土的意涵同樣進行了窄化,使得台灣政治論述空前的貧乏無趣,也越來越和基層民眾關心的民生問題脫節。

    說到底,台灣政治不過是被兩個差別有限的保守勢力聯合壟斷,只不過一個奸巧靈活、熱情澎湃,一個陳舊因循、抱殘守缺。政治論述的貧乏,終將導致民眾的冷感和腐敗的橫行,而危險還不僅於此。「愛台灣」固然無可反駁,「中國」統治者也確該反對,但當「愛台灣」的路徑與方法越來越不容討論,為何/如何對抗中國當局也無法深入辯論時,我們不能不警覺:另一種形式的戒嚴與言論統制是否有來臨的一天?(作者為社運工作者、社區大學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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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iotBallanOut
綠色黨國資本主義?
2011/05/20 14:20
中國時報 2008.03.04 桂宏誠(世新大學兼任助理教授、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內政組特約研究員)

近來接二連三爆發了政府投資設立鐽震公司、將賠本賤售華揚史威靈公司及圓山飯店公產移轉「民營」等三案,凸顯政府政策一味追隨歐美公營事業民營化思潮的結果,學會的竟然只是「以權易錢」及遁入民營以逃避監督。未來立法院和監察院在為人民看緊荷包及糾彈公務員違法或不當的作為上,應該共同聯手發揮憲法所賦予的職責。
行政院長張俊雄在成立鐽震公司被揭露時,曾強調國防部僅出資百分之四十五,所以鐽震性質應屬民營。張院長的說法並沒錯,因為依據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規定:「政府與人民合資經營,且政府資本超過百分之五十者」才可算是公營事業。但國防部投資民營公司是否應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而立法院對於政府所投資的民營公司,即連藉監督政府而間接監督該民營公司的權力也不應擁有嗎?
幾位澄社學者,在民國八十年時曾提出一份「解構黨國資本主義」的報告,而這份報告也是民進黨抨擊國民黨執政時期介入經濟活動的重要理論依據。然而,該報告的副標題是「台灣官營事業之民營化」,其中提及國民黨執政時的民營化常有「藉集體轉投資或其他障眼手法擺脫公營身份,得以隱身為民營企業的『隱藏性』公營事業」的情形,這種情形卻在民進黨執政將屆八年來仍未解構。甚至在鐽震案中還顯示:民進黨絲毫不遑多讓,竟然在面臨可能失去權力的前夕,直接以人民納稅錢投資設立民營公司,並可準備用來為綠朝權貴預謀出路。
從鐽震案可看出:民進黨執政近八年來,反而變本加厲地直接把國庫通私庫,並建構了「轉公濟私」與逃避監督的新模式。事實上,在「解構黨國資本主義」的報告中,明確反對「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十才算公營事業」的認定標準。因為,持股雖然未過半,卻仍可能是最大的股東;但只要遁入民營後,就可以不受到監督。以鐽震公司為例,即使不算經濟部透過耀華玻璃公司轉投資的百分之十五股份,國防部的官股佔有百分之四十五,應是最大股東而能掌握控制權,但卻屬於「狹義的公營事業」而可逃避立法院或監察院的監督。
何況,「解構黨國資本主義」報告中也強調:現代巨型企業或股票上市公司的股權大多相當分散,單一股東有時只要握有百分之三、四的集中股份就足以控制企業的經營權;如政府利用公營事業或財團法人的轉投資成立控股公司,透過控股公司對子公司連鎖控制效果,就可控制整個關係企業集團,形成龐大的法外「公營事業體系」。民進黨政府或許即深諳此一道理,故在面臨權力可能易手前夕,先以權力把直接國庫的錢投資設立不受監督的「假民營」公司,未來可再伺機完成「私有化」及藉以開展出政商網絡關係。
政黨輪替而民進黨執政,將屆滿八年;我們在驀然回首之時,始才發現:「黨國資本主義」在民主化後,只不過是換了顏色而已。

IdiotBallanOut
黨國資本主義已終結?
2011/05/20 14:09
中國時報2006.09.14 瞿宛文(作者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中心研究員,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社成員)

在解嚴前後,反威權統治的政治運動在經濟領域的訴求,是以「解構黨國資本主義」為主軸。其用黨國資本主義而不採劉進慶先生的「官商資本」,就是將目標放在黨國,而不處理官商或公私分際的問題。「黨國資本主義」的構成包括國民黨黨營事業及龐大的公營企業,以及黨國政治力對此之操控。反對運動對黨營事業部分主張全面「追討黨產」自不在話下。對於形式上隸屬全民的公營企業,則因受到新自由主義經濟思潮的影響,而主張全面自由化、民營化。
既然這部分是改革威權體制重要的一部分,在此時刻應可檢討一下,台灣民主化走到今天,「黨國資本主義」是否真的被改革了?
黨產至今已被當作是威權時代的象徵,成為國民黨最負面的資產。雖說如此,國民黨在失去政權之後,過了六年才剛在上個月第一次就黨產公開作一總說明,離真正檢討並卸下此包袱還有很大距離。民進黨則將此當作炒作議題,每逢選舉或自身爆弊案時拿出炒作一番,大幅削減了其追討黨產運動的正當性。若將黨產當作政治改革主要標的之一,則兩大黨的態度正顯示了台灣政治的困境。
將公營事業私有化的政策,其實從解嚴之後就已開始推動。反威權陣營主要是將公營事業也當作是「黨國的禁臠」,因此只有全面開放市場並且私有化公營企業才能解決,重點放在黨國的控制上。
解嚴之後,各種特許市場逐步開放。私部門其實關切的是公營事業的壟斷權,而不是私有化。因此自由化之後,與民爭利說已不再是推動私有化的主要力量。只是自由化之後,市場力量帶來的寡占壟斷再現,公共服務出現危機,但新自由主義意識形態為主導下,兩大黨幾乎已無社會民主的政綱。
在90年代,國民政府推動的私有化,引起諸多圖利財團的爭議。其採取的私有化方式甚為可議,或者有賤賣資產給特定財團之嫌,或者一般是以賣出官股方式進行,將官股比例降至半數以下,就宣稱已經民營化,官方仍握有控制權但已經不用被監督。陳師孟等經濟學者在1991年的《解構黨國資本主義》一書是反威權陣營的代表性著作,其中作者就清楚言明上述方式是最壞的一種私有化的方式。
但是,新世紀以來,新的執政黨不單延續使用上述「最壞的」私有化的方式來私有化公營企業,同時更進一步將公營事業黨派化、泛政治化而不是公共化。
推動民營化至今共「完成」34家,只有少數不重要的企業是官股全部出清,其他則官股仍握有控制權。原先行政院核定推動民營化的家數是68家,但名義上的公營企業遠不只此數,實質上的公營事業單位則更是多不勝數,可容執政者指派人事的機會當以千計。
近年來執政者在人事指派上不以專業為考量而以酬庸為主的取向日明,公營企業的黨派化傾向也日益明顯,以致於股市出現了所謂的泛藍泛綠概念股。隨著藍營勢力的衰減,泛藍概念股主要只包括黨營事業如(未賣出前的)中視、元隆、復華金等。泛綠概念股除了依據業主政治或利益傾向來分的奇美電、大陸工程等企業之外,公營或準公營企業如台肥、台橡、中鋼、中華電、華航、陽明、台鹽等都被股民認列其中!咸認改革的目標應是使公營事業落實成為真正的公共資產,而非一黨的私產。但在綠色執政下,所謂的改革卻使得諸多公營企業成為股民心目中的泛綠概念股,也就是實質上的一黨私產,但是換了一個黨。
或許更令人憂慮的是此等現象似乎已被公眾所接受,認為是政黨輪替下理所當然的發展,而不在意要對公共部門建立監督體制。當初義正辭嚴要求黨國退出經濟活動者,如今則幾未曾對執政黨以此泛政治化方式民營化、控制公營企業有過指責。這或也意味著兩年後若政黨再輪替,大家預期會有同樣的現象只是再玩一次大風吹。不過既然如此,那何謂「改革」?難道當初解構黨國只是為了有機會輪著作莊?
想當初1990年台灣的經濟學會還發表共同聲明提出「反對政黨介入經濟活動」,今日如何?當初情況當然也部分反映了社會要求走出威權時代的共同要求。但是,缺失在於當時的批評很不足夠,以至今日無法應付新政府的貪腐,無法幫助我們向公共化方向邁進。
在當時多數的批評指控中,黨國的罪狀似被聚焦於壟斷資源;但其實更主要的是黨國被認為不具道德正當性,同時也不處理官商關係,以致於當執政者換為被認為具正當性者,壟斷公共資源就竟然成為可被接受的作法,官商勾結與貪腐就易更形嚴重。這在在顯示台灣民主化過程中,對威權體制問題的檢討遠遠不足,公共資源的監督機制仍極端欠缺,我們在公共化的道路上還有長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