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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手札】商業攝影:「減法的藝術」到「加法的藝術」
2012/12/25 02:19:55瀏覽1915|回應0|推薦34
在談商業攝影之前,我們必須先進行去妖魔化的工作,才能讓我們抱著一個開放且正確的心態來看待商業攝影。

「後製」(Post-production),這個名詞在數位時代,尤其在網友指正,造成近期爆發一連串於不允許數位後製的比賽中出現依靠數位後製得獎的作品,使得「後製」一詞逐漸被妖魔化。

綜觀攝影史,後製其實是攝影技術進步的一種表現。就像現代藝術走向後現代藝術(Post-modernism),所謂的「後」可以說是對當前藝術形式加以衝撞、突破,試圖從一個超越的彼岸來重新評估當前藝術一般形式的手段。回到美學本身,也就是回到哲學本身,我們可以在尼采的著作中找到影子。尼采作為一位提出「重估一切價值」的哲學家,重估也成為其美學內涵的重要精神之一。

在《悲劇的誕生》這本美學著作中,尼采以太陽神阿波羅和酒神戴奧尼索斯假借為美學的兩種存在類型,前者是對殘酷現實相反卻又彼此鏡射的美麗夢境。當我們一方面為攝影術帶來掠人的寫實力而驚嘆,與此同時過份崇拜寫實的結果,卻也造成攝影藝術的發展劃地自限。這就是為什麼早期攝影發明只是為了輔助繪畫,而不敢造次。直到攝影逐漸將自身從畫家的幫手提升到為一門獨立藝術的高度,攝影才開始撰寫自己的人生日記。

後製的誕生,是攝影走向獨立一門藝術的必經之路。而現代數位暗房技術使得後製變得更加方便,更能發揮攝影與視覺藝術創作者的創意,讓攝影的藝術發展性又得到更寬廣的自由。

所以在談商業攝影的序章,我想很重要的就是要先去妖魔化,也就是在我們激動於部份人士以取巧的心態破壞比賽秩序之前,我們必須瞭解使人憤怒,不被容許的原因究竟是什麼。

後製本身沒有錯,但在規章中言明不允許後製的比賽中採用後製的作品參賽,這就有了違規的問題。無論任何比賽,違規就是違規,就應該按照比賽規章的辦法論處。就像體育競賽,既然規定不能服用禁藥,而一旦使用禁藥被逮獲,不管有什麼藉口,比賽中有多麼出色的表現,都應該按照規則辦理。故喜愛後製的攝影人,大可以參加不限後製的攝影比賽,切莫以身試法。

廣告攝影,表面上不是攝影競賽,實際上商業攝影本身才是最嚴酷的修羅場,但廣告攝影也賦予攝影藝術最自由的發展空間。有些人看到我這麼寫可能會覺得不可思議,廣告受制於業主,也就是廣告商的理念限制,而商業攝影的攝影師也不是嚴格意義的藝術家,怎麼會被我形容為最富有自由發展空間的攝影類型。

這部份在接下來的幾篇談廣告攝影的文章中,我會一一介紹廣告攝影帶來的革新。這包括三個要素:攝影師、科技與閱聽時代的來臨。

第一、偉大的攝影師們將他們的奇思妙想帶進廣告界,毋寧說是商業攝影圈。
第二、商業牽涉到龐大的金錢收益,唯有龐大的金錢收益能夠快速推動攝影科技的進步,催生更便於攝影師實現藝術理念的設備。
第三、商業攝影本身特殊的符碼傳遞工具更面向公眾,與公眾溝通,也促使廣告攝影的攝影概念與手法汰舊換新的速度必須更快。

正是源於商業攝影的獨特生態,促使攝影從「減法的藝術」走向「加法的藝術」,增添了攝影藝術內在的內涵與發展性;外在的連結與可能性,逐步拓展藝術精神所追求的自由火炬。
( 興趣嗜好攝影寫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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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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