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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解實用主義的人,活得都很麻木
2018/10/26 22:19:29瀏覽2330|回應0|推薦13

坐在酒店的咖啡廳,身邊的人都在論述幾個億的話題。

在這個場合裡,從比例原則來說,我感覺我和服務員,還有窗外來往的保潔員,在身份上更為相似。

我的身家和一位億元男相比,和其他身家同樣以萬元為單位的人相比,還是後者更貼近一些。

這就是世界的一種法則,我們在別人的故事裡看見自己的處境。

可能當大家都坐在同個咖啡廳,點同樣價格的咖啡,看彼此的穿著,會感覺和這些身價上億的人比較貼近。

我們生活的感受,採取某個角度,感覺差距很大。但如果換一個角度呢,比如癌症和交通意外降臨在身上的機會,又好像人人平等了。

這意味著什麼?意謂生活深受他人帶來的波動?

我想我們可以從哲學諮詢的角度,試著剖析我們為什麼會忍不住跟人比較,又或者你經常感覺生活不如人,甚至感受不到自己活著。

 


哲學家,同時也是心理學家詹姆士(William James)在論證宗教的意義時,提出了「實用主義」(Pragmatism)原則。

過去哲學家花了很大的功夫去論證上帝存在,或者上帝不存在的證據。

詹姆士認為宗教不是一種知識,宗教是一種生存的需要。

比方說,對於一個生活困頓的人,宗教信仰如果能夠使他堅定活下去的勇氣,那麼這個信仰對他來說就以意義。

無論上帝在理性上,或科學上能否被論證,都不影響宗教存在的意義。

這個說法讓人想起榮格的諮詢觀,心理諮詢主要關心的不是真假,而是意義。

比方說,論證愛是否存在,可以有多種角度,比如從大腦連串的化學反應,費洛蒙、性激素的醫學證據。

或者從人的普遍行為,通過個人的觀察。

或者通過文學、藝術作品帶給人的感動,或者更多相關談情說愛的紀錄。

然而,那並不能一個人對愛產生意義感。

意義屬於主觀且內在的感受,愛同樣無法脫離主觀且內在的框架。

譬如你很愛一個人,對你而言,你不需要去證明你不愛。

因為你的所思所想全部都出於愛,你就是愛本身。

然而,你出於愛的言行,並不一定讓另一個人產生意義感。

可能你的行動除了感動自己,驗證自己確實愛這個人,沒有更多衍生的作用。

因為你不可能去左右另外一個人,要求他對你產生愛的感受,在你身上察覺到愛的意義。

這說明一件事。

證明愛的存在和證明上帝存在,同樣具備一種非理性的特質。

神學家安瑟倫說:「因信稱義。」

也就是,對於上帝存在,對於信仰,「你得先相信,才能理解。」

愛也是如此,你先愛了,然後才去思考如何表達愛,如何建立關係。

當兩個人對對方都有意思,都有愛的感受,愛就在雙方的交流中創造出愛的產物。

如果只有單方有意義,那麼愛就變成一個人的證明題,另一個人的選擇題。

但選擇題不是愛,而是一種理性的考驗。

更極端的情況,被追求的人內心已經做了YesNo的是非題。答應,或是不答應。

最近很紅的錦鯉,與其說是一種非理性,神秘主義的表現。

或許真正反應的是一種實用主義的態度,實用主義問的是適合或不適合,但不僅僅如此,背後直指內心「意義感」的探問。

這種意義感不只關乎一段感情,也關乎我們的生涯選擇。

你選擇了一個工作,放棄的考研;你選擇走學術,放棄去產業界。

實用主義並不是問哪個實用,哪個掙錢多,而是問哪個才真正的適合你,哪個對你有意義。

有些人誤解實用主義,導致他們做出實用的選擇,卻一點都不快樂。

因為他們口中所謂的實用,並不適合自己,只是一種貌似理性而客觀的選擇。

他在選擇的時候並沒有考慮自己,而是考慮「大多數人會怎麼做」,但他可能不在大多數人之中,卻硬是把自己融入一個不相干的群體。

所以漸漸地,有些人在他當初做出最務實的工作中,一點都不快樂,甚至懷疑自己到底在幹什麼,過得是什麼日子。然後慢慢活成機器人,行屍走肉。

這種狀態,就是所謂的「麻木」。

 


回頭來說,當我坐在這裡,聽著身邊那些億來億去的對話,我並沒有太多感受,他們可能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可能不知道。他們可能活得有意義,可能沒有,但無論他們怎麼樣,都無法代表我去活。

我的快樂,屬於我自己;我的痛苦,屬於我自己。

我在快樂與痛苦中得到的啟示,屬於我自己。

上述的態度,是詹姆士在哲學的實用主義之外,在心理學提出的「意志主義」態度。

一個人內心的感受,他面對世界採取的手段,都是選擇。

推動選擇的力量,既不只是理性,也不純粹依賴感性。

選擇是意志的結果,因此一個意志力強大的人,不是獨斷獨行,而是他會堅持追隨內心的意義。

比如有的人忙碌於工作,孩子的生日也能忘記。

但有人為了孩子,願意放棄更好的工作機會。

如果你還是用「哪個好,哪個壞」,或「哪個對,哪個錯」來思考,以及做判斷。

那麼你就遠離了這件事對你的意義,因為意義超越好壞,超越對錯。

意義更接近宗教,而不是科學;更像是信仰,而不是理性判斷。

有些人號稱從來不失控,好像自控力很強的樣子。

但很可能他活在一個沒有意義的生活中,只是在外人眼中,以「大多數人都會這麼做」的方式在生活。

這就能解釋,為什麼有些人在別人眼中過得很好,卻突然選擇了自殺。

為什麼有的孩子離家出走,或走上絕路。身邊的人卻用「他一直都很乖」之類的評價,來詮釋他們眼前這場無法理解的「錯誤」。

因為失去意義感,才是讓生命變得無望,變得形同嚼臘的原因。

所以就算做得多對,得到多好的報酬,只要那不具備任何意義,那就不是一個符合詹姆士實用主義原則的生活方式。

有些人號稱自己是實用主義者,實際上他們不是,他們只是精於算計,並且依賴多數意見過日子。他們看起來很有主見,但他們無法在缺乏他人反饋的情況下做決定。

寫到這裡,如果你想要跟我爭論對錯,而這個爭論對你有意義,那麼你就默默選擇了實用主義的態度。

如果你經常跟別人爭吵,卻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吵,那實用主義離你很遠。

終究真正的實用主義只有一種,就是活出生活的意義。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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