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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訴風波》為錢不為人 只怕管不動-讀後感
2008/06/02 16:40:13瀏覽631|回應0|推薦1
    感謝記者認真的針對問題寫出這篇評論。大多數的文章資訊來自於保險公司或銀行的主管,他們不可能說出真正的問題,記者由於長期接觸這些金融機構的主管,想法可能會與他們接近。所以,業界存在的問題大家都知道,但是一直無法獲得解決。
   台灣金融產業在過去數十年,都被教育以商品話術銷售為主,新人進保險業,第一件事是要會用DM講公司教授的話術。管他客戶有沒有需求!在開放外商來台之後,漸漸有以需求導向為客戶規劃的作法出現,的確,為台灣客戶開啟了另一扇窗!但是,傳統的業務員仍有著影響力,畢竟,大家都要生存。某保險公司以需求分析為公司的行銷主流,在召募新人時,要求新人不要有金融界的經驗,為何?就是不要台灣過去行銷的錯誤做法,影響公司。
    商品本身沒有錯,商品都是經過主管機關核准的,若商品有問題,豈非主管機關有問題?所以,問題都出在行銷人員的身上,把不適當的商品,銷售給客戶,才會造成客戶的虧損。更別說用錯誤的方式銷售商品了。保經公司用錯誤的方式行銷商品,媒體還給予該公司上媒體澄清的機會,增加了公司的曝光率,這不是很有趣嗎?原來,公司出了錯,反而讓大家更認識公司,更多人對這個商品有興趣??
   
    以本日另一篇報導「保險客訴暴增 業界自律」,其中有一段採訪吳文永先生的段落,”永達在今年也推出「理賠訴訟保證書」,一旦保戶與保險出現理賠糾紛,將協助向保險公司打官司。”為例:業界的人都很清楚,增額壽險運用於節稅的作法,是永達率先推出,當時敢與之配合的保險公司不多,因為這張保單對保險公司的資金壓力很大。
     如今,永達願協助保戶”向保險公司打官司”?這張保單是保險公司經過金管會核備的保單,依法有據。會出現糾紛的原因,是保險公司的行銷方法有爭議,而不是商品有爭議,永達竟一派清高的要協助保戶”向保險公司打官司”?媒體還給他版面做自我宣傳?永達的業務系統,以販售傳統保單為主,在目前利率較低的環境裡,傳統保單很難販售,不從節稅角度切入,他們的業績一定大幅滑落。所以,保險公司或業務員,勢必仍繼續用同樣的方法販售,無論主管機關訂定多少的規範,都很難制止。
    金融機構或產出、或販售金融商品,由金融機構出面來說明,是很難收客觀之效的,媒體是大家都想運用出名的最佳管道,又大部份的被金融機構所佔用,台灣的投資人很難得到真正客觀的理財教育。記者指出,若將客戶的資產成長,與理專的收入綁在一起,才可能讓理專好好照顧客戶的財產,這是對的。不過,我很少在媒體看到這樣的論述。今天看到,真的很感動!
    以後呢?下一回再看到,可能是幾個月後了!媒體仍將繼續擔任投資顧問,建議投資人投資方向、十大飇股、八大成長股、兩岸概念股,媒體是評論還是販售呢?我有點搞混了!每個月都有新的資產配置,投資人拿著報導來問,他這個月是否該轉換投資組合?完全失去基金應長期投資的基本理念,請問媒體在這個領域,應擔任什麼角色呢?
    我還是認為,媒體的資訊來源,應盡可能的不來自金融機構,被告永遠說自己無罪,是吧!台灣過去一再保護金融機構,如今,應該讓金融機構自立自強了吧!在香港,基金販售的手續費是5%,沒有折扣,理專不敢亂建議客戶做基金轉換,因為,每一次轉換的成本過高!所以,投資人反而有較正確的觀念,這是不是很諷刺呢?
    我們可能可以期待金融機構改變制度,也可以直接從媒體自身的改變做起,哪一種比較容易呢?媒體諸公對社會的影響力一定大於金融機構的,不必期待金融機構的改變。若媒體能凝聚夠多的人氣,才能迫使主管機關正視這個問題。以美國為例,華爾街永不反省,不是嗎?
    最後,針對增額保單提出一些疑問:我記得,國稅局曾表示,若以節稅為目的而投保壽險,則保單的死亡給付仍可能列入遺產中,這個問題現在看不到,將來是否又將爆發爭議呢?或者,等爆發再說?

原文如下:

客訴風波》為錢不為人 只怕管不動

主管機關祭出一條條規範要求理專執行,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只要財富管理的銷售導向不變,理財專員、理財顧問,就很難真的站在客戶角度「理財」。

每次一波申訴潮後,主管機關就出面訂出一大堆新規定,這次爆發連動債風波後,主管機關要求銀行業者要先了解客戶,請客戶先填寫問卷,由銀行為客戶分級再銷售適合商品,但是有用嗎?

不少人有此經驗,問卷調查出來,結果顯示自己是風險承受度低的客戶,理專還是會私下叫客戶重填一張問卷,再「技術性指導」客戶怎麼填寫答案,這樣銀行對客戶的分級,就會從「保守型」投資人變成「積極型」投資人,可以去買風險高的商品。說到底,還是因為理專為賣東西而賣東西。

理想中的財富管理,是理專或理財顧問站在客戶的角度,為客戶資產做最適合的配置,並時時追蹤、調整。但放眼台灣所有的財富管理銀行,理專的考績與獎金制度,最大收入來源,都是銷售商品愈多,手續費與佣金就愈多。

只要考績與考績制度不變,就算主管機關形式上再多要求,理專還是有對策可以因應,唯一從根本的解決方式,只有將客戶資產成長與否,與理專的收入全然綁在一起,才有可能讓理專真正將客戶的資產視為自身財產,好好照顧。

【2008/06/02 經濟日報】@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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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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