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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死法
2008/10/30 21:32:58瀏覽293|回應1|推薦0

國民黨高層許水德曾說過最大名言就是: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看到檢方偵辦速度大不同,讓我對司法予百姓有什麼功用實在是雪上加霜的不信任,我也想告告在我Blog出言不遜的人,但是我自己都知道,免啦,沒用的,搞不好現在寫寫罵政府的文章都要被叫去調查

蘇安生有前科是累犯,公然踹前總統(7/21),公然架許世楷拐子(6/18),結果用了三個月時間(9/21)才偵結起訴蘇安生,且合併求刑4個月,王定宇案子,檢察官重頭到尾也沒傳過相關證人和張銘清,用了10天(10/21~10/30)而已,以聚眾施強暴脅迫罪首謀和普通傷害罪起訴,合併求刑1年2個月

怪怪,南檢襄閱主任李靜文自己都說了:「王定宇率眾公然抗議」,可否解讀檢察官自己都知道王定宇率眾至孔廟目的是「抗議」,而非「妨害公務或其他目的」,是以如何能坦蕩地適用刑法第150條後段,聚眾施強暴脅迫罪首謀?再者,王定宇並未指使群眾施強暴脅迫,反而叫支持者離開車頂,為何卻認定王定宇是施強暴脅迫的「首謀」? 自由心證也不是這樣的

再談普通傷害罪,也很怪,普通傷害罪一般為故意犯,要有傷害故意才能成立。檢察官認為王定宇有傷害故意的原因從媒體的資料來判讀是:(1)右手碰到張銘清(2)王將張銘清拖行。 但從電視畫面看來,王定宇是轉身時不慎將張銘清碰倒,隨後立即彎腰要抱起張銘清,並非要拖行也未有明顯拖行動作,大約三秒鐘後就將張扶起,至此,檢方如何觀察此二行為而認定王有傷害故意,實在令人匪疑所思。

(發這篇文之前尚找不到起訴書可以看,只能從媒體的資料判讀)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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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usomedia&aid=234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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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子
我是標題 -.-
2008/11/01 13:17
許水德說出這句名言到現在已經十幾年有了吧?
還不斷不斷的被拿出來引用
顯現出台灣的司法依然逃不出泛藍的政治力影響
可憐且可悲的台灣司法...
愛找碴(kusomedia) 於 2008-11-02 08:09 回覆:

那句話出自1995年,確實已有一段很長時間,也莫怪乎這句話就會被拿出來引為笑談,因為司法改革一直未有進步,縱使民進黨執政亦然

長期以來在多數台灣人民的心目中,尤其是我們父執輩那一代,司法的形象與地位一向不佳,其主要原因是由於統治台灣長達五十餘年的國民黨,一直幾乎把司法權當成是統制人民、維護政權及壟斷政治利益的工具

民進黨執政期間後期讓支持者越來越失望,就是沒有整頓媒體和司法,太天真以為只要對國民黨好,對方也會施以感恩回報,但,他們實在是對敵人太仁慈,現在,已經嚐到比數十年前體制外更大的苦果,國民黨會想讓其他黨有再執政機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