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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30 10:29:10瀏覽1580|回應2|推薦8 | |
很難想見,像「告訴」這麼簡單又不起眼的兩個字,居然各有一段公案。
段玉裁卻不以為然,認為許慎乃是受了「僮牛之吿」的誤導。因為,若依許說則「吿」應是「楅」這段橫木的別稱,字中卻不見「木」字。同時「口、牛」並無「吿」意,所以段認為「吿」應是形聲字,「口」為形意、「牛」為聲;應是「从口、牛聲」,而非「从口、从牛」。 若按今日國語(普通話)的發音,則段說和許說一般地莫名其妙。但國語發音往往與古音相去甚遠,因此段說並不似看起來這般牽強:「牛」字的閩南語發音,便與「忠吿(ㄍㄨˋ;gu4)」之「吿」頗為相近。旁證還有「桎梏(ㄓˋ ㄍㄨˋ;zhi4 gu4)」的「梏」。 「訴」這個字的公案,嚴格說來並不在該字本身,而在它右側的「斥」字。《說文》中並無「斥」字。那麼,「訴」字的右側,究為何字呢?這點,段注本與北宋大徐本的《說文》便有出入了。北宋大徐本云:
「郤(『卻』之誤)屋」,段玉裁解釋為「拓廣屋室」。另有一說,則指「郤屋」意謂「退卻其屋而不居」。愚意以為二說皆有所本。「充斥、斥資」中的「斥」皆有開展、拓廣的意思。而「排斥」中的「斥」便有令之退卻的意思。 「吿訴」有「通知、知會」的意思,但也都有「爭訟」的意思,譬如「告狀、訴訟」。法律用語的「告訴乃論」當然是取意自後者,用作此篇的標題,是筆者一如以往玩玩文字遊戲罷了。 註解
參攷文獻 【檢】若無另外注明,文中所用之小篆圖檔則皆出自『《說文解字》全文檢索測試版』。 【日】此字之小篆字形來自「漢字データベースプロジェクト」內之《說文解字注》。 【說】漢‧許慎:《說文解字》。 【段】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新添古音說文解字注》。洪葉文化,台北市(1999)。 「諉過」說明(Disclaimer) 中文並非敝人之專業,對於古文的解釋多為望文生義、想當然耳之屬,懇請前輩先進擔待,並不吝賜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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