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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鳥依人,大鳥奮飛
2010/01/23 10:35:29瀏覽1423|回應0|推薦5
-隹、雀、奞、奮、冂、奪、寸

我們
現在就來說說有關鳥的字吧!先從短尾的鳥類談起。
  • 【1】隹(ㄓㄨㄟ;zhui1):鳥之短尾總名也。象形。【說】
段注曰:「短尾名隹,別於長尾名鳥。【段】」尾巴短的鳥叫隹,尾巴長的則叫鳥。

小的短尾鳥,是「雀」。
  • 雀:依人小鳥也。从小、隹【2】【說】
段注云:「今俗名麻雀者是也。【段】」漢朝許慎時代的麻雀還會「依人」,可見那時抓麻雀、烤小鳥的是少數。如今台灣的麻雀恐怕是躲人還來不及呢!

小的短尾鳥是麻雀,那大的呢?
  • 奞(ㄙㄨㄟ;sui1):鳥張毛羽自奮飛也。从大从隹。【說】
「大隹」則是個動詞,不是名詞、不是某種鳥的名稱了。「奞」是鳥展翅奮飛的意思。這個「奞」字,出現在兩個我們常用的字裡:一個就是奮飛的奮,另一個則是奪取的奪。

「奮」其實和「奞」的意思差不多,只是多了「在田上」三字罷了。
  • 奮:翬(ㄏㄨㄟ;hui1)也。从奞在田上。《詩》曰:「不能奮飛。」【說】

其中,「翬:大飛也。【說】」田就是田野、郊外的意思。

講到田野、郊外,便在這裡順帶一提:古人對周遭環境的描述也是相當用心、仔細的。譬如,在解釋「冂(ㄐㄩㄥ;jiong1)」這個字的時候,許慎說:
  • 冂:邑外謂之郊,郊外謂之野,野外謂之林,林外謂之冂。象遠介也。【說】
便可見一斑。不同的距離、範圍,各有個適當的字來形容。

到手的鳥飛了,就是「奪」、失去的意思:
  • 奪:手持隹失之也。从又、奞。【說】
子曰:「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中的奪,便是此意。

「奪」字原從又,但今天我們寫成「寸」。這中間的差別有多大呢?我們來瞧瞧。
  • 寸:十分也。人手卻一寸,動𧖴(同「脈」),謂之寸口。从又、一。【說】
「寸」是長度的單位,也就是十分。「人手卻一寸」,就是「手下退一寸」的意思。「卻」在此的含意,與「退卻」一詞中一致。「寸」和「叉」一樣,都是「又」加一摃,也都是六書【3】裡的指事字。那一摃所在的位置不同,所指的也相異。

「奪」下作又,則明白易懂;作寸,就解釋不通了,正是「差以毫釐、失之千里」。但,今天我們若把「奪」下的寸寫成又,肯定會被認為寫錯字了;考試時,必定要失分。

註解

【說】漢‧許慎:《說文解字》
【段】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新添古音說文解字注。洪葉文化,台北市(1999)
  1. 文中所用之小篆圖檔出自『《說文解字》全文檢索測試版』。
  2. 說文解字中的「從某、某聲」的意思可見於百度知道
  3. 維基百科‧六書。

「諉過」說明(Disclaimer)
中文並非敝人之專業,對於古文的解釋多為望文生義、想當然耳之屬,懇請前輩先進擔待,並不吝賜教。
 
( 知識學習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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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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