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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6 16:57:39瀏覽1234|回應1|推薦31 | |
那天下午4點45分公出回到台北火車站,憑著客戶一句話:「今天淡水夕陽應該很美。」我和同事小B穿著套裝與高跟鞋搭著捷運追夕陽,坐在捷運上,我們正面剛好對上粉紅與灰的漸層布幕,看著高樓狹縫中的微醺,沒有全目,卻也不是全然的隱晦,這果然還是台北。 冬天的太陽跑得太快,而夜晚總是來得太早。我們沒追上那暖色,反而撞進了厚白的雲河交界,天微涼。我們繞過繽紛的鬧喧,轉進了狹隘的後端小巷,淡水的遊客鮮少走入這邊,樹下柵欄邊,我們褪下了高跟鞋與西裝外套,低調地開始屬於我們的高調絮滔。 讓雙腳赤裸地踏在地上,我坐在突起的石上;小B則是坐著將腳伸直放在柵欄上。她說,很少可以這樣,她以為我們總是全副武裝地在生活著。 順著風吹撫,我仰起頭笑著,汲取了夕陽殘留在風裡的微醺。搬來台北好幾年,我還不覺得這裡是我的家;桃園似乎隨著年長,距離越來越遠,才驚覺那早已不是我的家,也許我的心態就似是冬天的太陽和夜晚一樣。 我曾經以為最原本的自己不見了、快樂不見了;剛到台北的前一年身體失調,爆肥到八十幾公斤,再來是遇到幾位朋友的背叛,家庭問題纏身,更讓自己每天都鬱鬱寡歡。唾棄自己,因為太沒有自信,所以對自我要求變得太高,以致於惡性循環。 雖沒啤酒,我們卻好像染了酒氣,兩人滔滔不絕,其實我很感謝小B成為我的朋友,讓我憶起高中校園中單純交友的感覺,適時地點醒我很多事;因為很怕痛,所以總是還沒後悔就已經失去,交朋友、談戀愛都是,但如同小B說的一樣,若是對方已經不在乎自己,又何必在乎他,或讓自己有疤痕? 不懂得喜歡自己的人,不值得別人來喜歡。以前寫過關於表姐的故事,也有提到過這句話,但後來想想其實很荒唐,連我都一度想放棄自己,又有何立場去斥責她?後來的她說,現在的她,就算被世界放棄又何妨,因為她已經開始喜歡自己了。 其實最近的我,也開始喜歡自己了,雖然我還是很怕痛,雖然我的體重在六字頭,雖然我還是在做自己不喜歡的工作,雖然依舊在乎別人的想法,雖然家庭依舊有問題,但這就是我,不是嗎?要接受自己就是這樣的人,才真正是屬於自己的快樂。 我們的話語似乎被風竊取,在微涼又暗的晚上,飄蕩在淡水河上,我想它是聽見了吧? 如果你也聽見,可不可以把我的聲音帶給六年前那個女孩:「因為你喜歡自己,所以你會很好。」
2011-11-24 Yen Yum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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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