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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4 21:24:15瀏覽1542|回應1|推薦6 | |
今天早上我沒去學校,我中午吃過飯才出門。 為了趕國文老師一對一的課。這次老師跟我討論我的小說《畫師與情婦》,當然還沒PO到網路上,我習慣寫完、改完、搞完才拿上來。 老師說我有進步,讓我好高興。 這篇寫得很順,情節架構很完整,不會矛盾、思緒也不會飛很遠抓不回來。 當然,意涵也不可少。 一些小地方要修改,例如對於情色的描寫要注重情境而不是動作之類的詞句,兩個地方的主角印象要加深等等.....還有一個錯字= = 我跟老師說打算拿這篇去參加台北市政府辦的學生文學獎。老師說有點冒險,因為題材上扯到性與情色方面的,雖然我還得修改,但是投稿什麼本來就是冒險——和賭博。 第二屆的台北學生文學獎,分初審和複審,初審隨便你寄作品,過了初審之後還會有三天的文學營,在文學營創作的作品才算複審,而複審才有得名獎項。 「因為怕你抄!」老師如是說,「之前就發生過啊!」 什麼意思?作弊嗎? 「因為他怕你是家長或老師幫你修改內文,不是你自己寫的。」老師說的一派輕鬆,繼續幫我看文章。 我則不滿的說:「好賤喔!」 老師抬頭,「好什麼?」 我沒有理會她,「怎麼可以這樣?是妳就不會幫我,都是我自己改!」 「你以為每個人都是君子啊?」 「......」 我不作聲了。 接下來就是和老師討論小說和上詩經。 但是那不作聲的片段卻在我心中點起漣漪。 真的有這麼厚顏無恥嗎?我想大罵。 但是,可能真的有如此求好心切的人吧? 試想,這是對國中和高中生的獎,這兩個階段正處於「比較期」(還有推甄學校的可能),做父母和學生本人搞不好只有爭名次的認真,管你什麼手段! 我打電話去主辦單位詢問過送件方式,主辦單位還提醒過,要記得郵戳時間,不要過了期限父母親還來罵。 我那時心中暗笑,我老爸在我出書時,看到我的合約,第一句話是:這種東西你看得懂嗎?你有什麼籌碼嘛? 如今,我父母對我所作所為即使不反對,但是也不會強烈贊同與支持。 我不禁嘲笑起那些為孩子投文學獎而「做些什麼」的父母親!在我們眼中,他們這些多數的「求好心切者」才是異類! 同時,我也帶點鄙夷與憤恨的心情吧? 我認為我的程度不會比「那些人」差,為什麼得獎的不是我?為什麼第一名、被表揚的不是我? 這種心情尤其在我看到學校公布了校內文學獎得獎名單時滋生。 我好不甘心! 真的很不甘心...... 但是,這段沈默的漣漪,我今天下午把它壓住了。 我繼續跟國文老師討論《畫師與情婦》,並繼續上詩經選讀。 下了課,我當然不會回班上,我唱了一段琵琶行給鍾老師聽,沒錯,就是國文課本第三冊的課文。我用有點像歌仔戲的腔調來唱,說「有點」是因為我沒有學過正統的唱戲腔,是昨晚自己摸索音調的。我總不能用聲樂(哈雷路亞那種)來唱吧? 第八節時都沒有老師在,能陪我玩。我只好自己去資源教室背點英文單字 。想不到我背的速度還挺快的,可能跟方法有關吧? 背完之後挺有成就感,忍不住誇讚自己是「天才」來自滿一下。說實話,我學東西很快,而且幾乎什麼都能學,只要「我願意」。 鍾老師今天教我認五線譜,畢竟我雖然能彈曲子,可是五線譜看不懂也頗令人傷腦筋的@@ 總之,下午的過程還算愉快! 看來我去學校,多半是玩樂用。 冬天快到,我也在制服外加了一點「裝飾配件」(當然,全校看過去只有我一人),光明正大的走在路上接受學妹的眼光,也挺爽的!敢奇裝異服就要敢接受異樣眼光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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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