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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赤嵌樓」名號平議
2011/06/15 23:38:56瀏覽4476|回應0|推薦1

台南赤嵌樓名號平議  台南一中   

壹、前言:

    內政部定一級古蹟的台南市赤嵌樓,其名號究竟是「赤嵌」,抑或是「赤崁」,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觀覽赤嵌樓內所懸掛之匾額,民國五十五年台灣省主席黃杰題作「赤嵌樓」,而民國三十六年台南首任官派市長卓高煊則題作「赤崁樓」。如此一樓雙匾而異字,真可謂詭怪罕絕,它不僅使遊人困惑,也讓民間書寫「赤嵌」時各行其是。然而,日前有台南市文獻委員多人領頭,欲以「尊重台灣本土文化之尊嚴」諸理由,建議中央地方各機關棄用「赤嵌」,而獨書「赤崁」,彼等之立論是否得當,本文試予以探究。

貳、主張「赤崁樓」名稱之立論及其平議:

認為台南市赤嵌樓名該寫作「赤崁」者,首推台南市文獻委員楊森富、謝碧連二氏,彼等主張「赤嵌樓」之「嵌」當寫作「崁」,所持理由主要有五:

1、如同台南市有樓名叫「赤崁」,澎湖縣也有漁港名「赤崁」,而該地自宋元以下,皆書作「赤崁」。2、台南市公私單位之銜牌市招屢見「赤崁」一詞。3、書用「崁」字得以宏揚台灣本土特有文化。4、明代《延平王戶官楊英從征實錄》書中載稱台南為「赤崁」。5、台灣各地多有以「崁」字為地名者,如南崁、崁頂等。 

不過,上述五項理由應該都站不住腳。

首先,所謂宋元以下,典籍皆以「赤崁」稱寫澎湖「赤嵌澳」,惟遍查文獻,並無任何直接史料可資佐證,楊、謝二氏之說雖然新奇,卻屬河漢之言,難以令人採信。若舉台南市公私單位之銜牌市招屢見「赤崁」一事,欲以此證明「崁」字乃「赤嵌樓」之正確寫法,實在也沒有說服力,因為地方上銜牌市招作「赤嵌」者,也所在多有。而楊、謝二氏所謂「赤嵌」一詞乃是「政治意識之作祟並大陸文化之崇尚,是威權政治下之思維」,為「尊重台灣本土文化之尊嚴」,「赤崁」寫法應替代「赤嵌」云云;此等論述更是屬於情緒語言,在學術上,算不得嚴謹的論證,可置之不顧。 

至於鄭成功部將楊英所撰的《從征實錄》,其於永曆十五(1661)年四月初一日條下曰:「赤崁城夷長貓難實叮發砲擊我營盤,并焚馬囗囗囗,其赤崁街係我民居草厝。四月初四條下曰:「送(貓難實叮弟同婦)歸赤崁城。五月初二日條下曰:「改赤崁地方為東都明京,設一府二縣。」這三條記載,亦可斟酌。 

先從版本真偽查考,楊英所撰之《從征實錄》,最早之版本係民國十一年吳輝謙得於泉州石井鄉,其書字跡工整有序,顯為後人傳抄之筆,絕非當日兵馬倥傯間楊英之原稿,則《從征實錄》原稿對「赤嵌」一詞究竟書作「嵌」,抑或是「崁」,便難有定論。 

而《從征實錄》文辭俚俗,土話層見疊出,朱希祖在〈從征實錄序〉中,援舉多項事例證之甚詳。且由於明鄭光復台灣之前的早期渡海墾民,受限於經濟條件,文化薰陶的機會普遍不足,假設《從征實錄》裡楊英果真以「赤崁」稱寫台南,或許「崁」字很有可能在當時已為來台先民所使用,楊英不過從俗罷了,此外,與楊英同一時期而掌管鄭軍部隊功罪紀錄的阮旻錫,他所著的《海上見聞錄》,則將台南地區記載為「赤嵌」,而不書為「赤崁」,是以「崁」字未必就是「赤嵌樓」的正寫。

最後,有關台灣地名多有以「崁」字為號者之說,楊、謝二氏舉「南崁」、「崁頂」、「赤崁澳」、「崁頭」、「崁腳」諸詞為證;不過,此事甚易辯駁,因為,前述諸「崁」字,大體均係地方的俗譌字。

以「南崁」一詞為例,所指即今日桃園縣蘆竹鄉之「南崁」。然而,明代流寓台灣的沈光文在〈臺灣輿圖考〉中,早就將之明白記載為「南嵌」。而同治年間,陳培桂編修的《淡水廳志》卷二封域志形勝、山川項中,也分別敘述著淡水廳「南連南嵌,北接鷄籠」、「南嵌溪在中壢溪北」等文辭。再對證現藏於省博館的〈康熙臺灣輿圖〉,其第二摺有一番社標記為「南坎社」。可見「崁」於「南崁」,並非正確的書寫之字。

至於「崁頂」一詞,據康熙五十九(1720)年陳文達編纂的《鳳山縣志》紀錄:「社倉之設,,一在港東里嵌頂。」又,今屏東縣崁頂鄉北極宮前有乾隆卅九(1774)年樹立之護塚碑,其碑文曰:「港東里有街曰嵌頂」,更可知「崁頂」本當寫作「嵌頂」,「崁」為訛字。此外,再參照本文參之二的論證,則知「赤崁澳」在早期文獻亦皆作「嵌」。

所以,其餘諸地之「崁」字,當係地方錯用的自創訛字無疑。準此,前身為荷蘭人所築之普羅民遮城(Provintia)的「赤嵌樓」,其「嵌」字並無非要書寫作「崁」的理由。

參、「赤嵌」之語源及本義:

「赤嵌」之命名,其說法有二,皆與其地理位置有關。

一、源於漢語以表地貌說:

根據:1乾隆十七(1752)年,王必昌編修《重修台灣縣志》,在卷十五雜記古蹟項的「赤嵌樓」條下的記載:「赤嵌樓在鎮北坊,,因先是潮水直達樓下,閩人謂水涯高處為墈(仄聲),訛作嵌(平聲),而台地所用磚瓦皆赤色,朝曦夕照,若虹吐、若霞蒸,故與安平城俱稱赤嵌。2乾隆四年進士的福建歸化人謝家樹,他於乾隆十七年擔任台灣府學教授,其詠赤嵌樓詩云:「島上作城墈作樓。3陳漢光、賴永祥所編纂之《北臺古輿圖集》,其中收錄有「鄭氏臺灣軍備圖」一張,上記「赤墈城改名偽承天府」。按,此圖大概是永曆十八年間清軍間諜所繪。 

從以上敘述,「赤嵌」、「赤墈」二詞,似均可推斷為漢人以自身對地貌之認知,忖度赤嵌地名命題之原由。不過,先民如此理解,殆屬想當然耳,其可信度仍有加以商榷之必要。 

二、源於平埔族語以表漁港說:

在西拉雅系(Siraya)的平埔族裡,台南市古有台窩灣社(Tayovan或譯 Tayouan)及赤嵌社(Sakan;或譯Sakam;或譯Saccam)居住,在平埔語中,Saccam原意為「魚」,後來演變為專指「漁港」,漢人則將之音譯為「赤嵌(崁)」,或譯作「三嵌(崁)」。闡辯如下:

1.台灣以「赤嵌」(或作「赤崁」)為地名者皆屬漁港:

1)台南市「赤嵌」地區,今雖處內陸,但是古時則為台江海邊之漁港。參證康熙四十二(1703)年台灣海防同知孫元衡〈赤嵌城〉詩:「石樓盤百級,湧出似孤城,下岸臨滄海,依然禾黍生。」及前引王必昌《重修台灣縣志》可知。

2)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村臨海邊,轄有赤崁漁港。案:據乾隆四年進士、三十一年澎湖通判胡建偉〈十三澳詩赤嵌澳〉詩首聯云:「赤嵌紅毛舊日城,文身陋俗久全更。」下註「臺郡亦有赤嵌城」,可知澎湖縣「赤崁」古寫為「赤嵌」。

3)高雄縣梓官鄉「赤崁村」,地屬瀕海漁村。

2.台灣以「三崁」為地名者亦皆屬漁港:

1)台南縣大內鄉「三崁」,乃位居曾文溪畔之內陸漁港。

2)新竹縣竹北市「三崁」,乃位居頭前溪北側之內陸漁港。

3)台南縣永康市三民街舊稱「三崁店」,滄海桑田,今處內陸,但它原係位居台江海邊及鹽水溪邊之漁港。

以上二說,若參考江樹聲編審之《十七世紀荷蘭人繪製台灣老地圖》,其實早在1636年,荷蘭人約翰芬伯翁(Johannes  Vingboons)所繪製的台灣地圖上,就將今日台南地方標注為Saccam,當時漢人仍未大量入台墾居,所以,Saccam一語極可能源於土著的平埔族。所以,名因地生之說,可謂「赤嵌」本義最正確之解釋。 

據此,可知在台灣地名中,確實部分源於平埔族語,而該族不僅聚居於台南地區,也曾散布在澎湖列島中。例如,Katar一音,平埔族語原意為「淺桶」,後借指「整片的低山」,漢人則將之譯為「桶盤淺」,是以澎湖縣有嶼名曰「桶盤」,而台南市亦有台地古名Katar音轉的「魁斗」山、地號曰「桶盤淺」者。因此,Saccam由平埔族語之「魚」而「漁港」,被漢人譯做「赤嵌」,乃至俗寫為「赤崁」,當為可信。

肆、「赤嵌樓」名稱當用「嵌」之理由

一、地理方志記載俱書作赤「嵌」,不書赤「崁」:

1.康熙五十九年王禮、陳文達合撰《台灣縣志》,書中選台灣六景,除了木岡挺秀、蓮湖飄香、龍潭夜月、金雞曉霞、鹿耳聽潮之外,還有「赤嵌觀海」

2.乾隆六年劉良璧纂《重修福建台灣府志》,標舉台灣八景,內亦有「赤嵌觀海」之目。

3.乾隆十七年魯鼎梅、王必昌合撰《重修台灣縣志》,在台灣八景條項中,則有「赤嵌夕照」之目。該書於卷十五〈雜記〉言:「赤嵌樓在鎮北坊,明萬曆末荷蘭所築,背山面海,與安平鎮、赤嵌城(今之安平古堡)對峙。

二、「嵌」乃正字,「崁」字則為俗字

1.「嵌」字音義多樣,光是《集韻》一書,「嵌」字便有乎監切、在敢切、虎覽切、苦濫切四音。當讀作苦濫切時,「嵌」字唸ㄎㄢˋ;閩南語則唸kham3,音與Saccam的第二音節相當接近。其實,「嵌」字起源甚早,根據《廣韻》所言:「嵌,開張山皃,出〈倉頡篇〉。」由於〈倉頡篇〉係秦國宰相李斯所作,再加上漢代揚雄在其〈甘泉賦〉中說:「嵌巖巖其龍鱗」。可見「嵌」字可上溯秦漢,且為字書上之正字。是以,基於合乎時代之要求,為使國音標準化、單純化,當民國八十八年教育部特別編印《國語一字多音審定表》時,該書便參採雅俗音讀後規定:「嵌,音ㄑㄧㄢ,嵌金。一音ㄎㄢˇ,限讀於『赤嵌樓』」一詞。

2.「崁」字則不見字書,在《廣韻》、《集韻》、《康熙字典》、《辭源》、《辭海》、日人諸橋轍次之《大漢和辭典》、英籍宣教師甘為霖之《廈門音新字典》等古今字書中,俱未收錄。不過,在1981年廈門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研究所編著的《普通話閩南語詞典》上則錄有:「崁,苦紺切,音ㄎㄢˋ。赤崁在台灣,台南舊城,現保存城樓。」但是,其下也只載此一條,別無其他詞義,顯然「崁」字乃是俗字。

三、明清詩文俱書作赤「嵌」,而不書赤「崁」:

1.萬曆六(1652)年,明太僕寺少卿沈光文船遇颶風,漂流至臺,施教番社,人稱海東文獻之祖、台灣孔子。據《沈光文斯庵先生專集》所錄沈氏之〈臺灣賦〉,其辭曰:「台灣遐島,赤嵌孤城,門名鹿耳,鎮號安平。」又,沈氏之〈臺灣輿圖考〉云:「赤嵌為荷蘭之城。」該文且記台灣南北兩路里程,並自註:「其詳則起自赤嵌城。

2.康熙四十四年官任台灣海防同知的孫元衡,字湘南,安徽桐城人,他著有《赤嵌集》四卷。而乾隆五十三年舉人的謝金鑾,字巨廷,福建侯官人,他在嘉慶十年遷居府城,著有《赤嵌筆談》。其他詩文大家篇章也都只見「赤嵌」,而不見「赤崁」。

綜合上述狀況判斷,再對照《康熙字典》不錄「崁」字,嚴格說的話,「崁」字很明顯的不被文字學家所認同,屬於無中生有的錯譌字。若從寬處講,「崁」應該也僅是侷限在台灣澎湖一帶使用的地方俗字,那麼,早在明代之時,Saccam正常的漢語音譯,當是「赤嵌」,不應該是「赤崁」,因為漢字有「嵌」無「崁」。在存真求實的史官及文化人心中,「崁」字這個前所未見的俗訛字,恐怕是難登大雅之堂,不堪書諸筆墨。 

伍、今日「赤嵌」、「赤崁」二詞並行的原因:

一、假借音譯非漢族之語詞並無定字:

Saccam不是漢語,已如前述。對於迻譯外族語詞,漢族多採取假借音譯,也就是狀聲擬音,模擬它的聲響。所謂假借,許慎在〈說文解字敘〉裡說:「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意即語言上已有這種詞彙,可是文字的形體尚未造出,在紀錄語言時,便依靠相同或近似的聲音文字來標記,而此譯語並無定字。例如:

1.漢人對外族地名之假借音譯:

1)印度(India)在漢代有「身毒」及「天竺」兩種譯稱。《漢書張騫傳》:「身毒國在大夏東南可數千里。」《後漢書西域傳》:「天竺國其人弱於月氏,修浮圖道。」可見「身毒」及「天竺」都是我國古時對今日印度(India)的稱呼,三詞所指涉之地大抵相同,只是音譯之字不同。

2)「新加坡」、「星加坡」同為一地之譯稱。今日位處南洋的獅城(Singapore),翻譯成中文時,其譯名可作「新加坡」,或為「星加坡」。

2.漢人對外族人名之假借音譯:

1)美國第40任總統Ronald W. Reagan,中港台三地對其譯名各行其是,分別有「李根」、「黎根」、「雷根」三名,實則皆指涉相同一人。

2)《廿二史劄記》卷十七「《金史》氏名不畫一」條下說:「一『撒離喝』也,今作『斡里雅布』,〈熙宗紀〉作『撒離合』,〈睿宗紀〉作『撒離喝』,《宋史》作『撒離曷』。」究其原因,各家將外族之語譯為漢字,必定多見歧異。趙翼對此解釋道:「女真語本無正字也,故流傳於宋,往往記載互異。」同理,這也是「努爾哈赤」在《清史稿太祖本紀》被寫作「努爾哈齊」,而明《天啟實錄》所收的袁崇煥疏中卻將之憎寫為「奴兒哈赤」的原因。

3.漢人對外族事物之假借音譯:

1coffee譯名有「咖啡」或是「珈琲」兩種寫法。今日歐美人士最愛的飲料是咖啡(coffee),它的語源來自阿拉伯語的Qahwah,意為植物飲料。咖啡在十七世紀後由西方傳入東方,我國將之譯為「咖啡」或是「珈琲」,二詞皆是外來語假借,並無所謂孰對孰錯之爭議。。

2)蒙古族語中,所謂「拔都」者,勇士之稱。《元史》中,〈趙阿哥潘傳〉即稱勇士為「拔都」,然而,〈兵志〉卻稱勇敢無敵之士為「拔突」,〈劉國傑傳〉則書成「霸都」,〈完者都傳〉又將之另寫作「拔都兒」。而馬致遠的〈漢宮秋〉雜劇,則將勇士又記寫為「把都兒」。如此一義多詞,可說是對音異譯造成的結果。

二、以「崁」奪「嵌」,積非成是:

僅借其字音,而不借其字義的外來語假借,屬於無義的假借。既然Saccam不是漢語,根據外來語之假借乃本無定字的認知,當初在將之譯成漢字尚未約定俗成時,它譯作「赤墈」、「赤坎」、「赤嵌」都未嘗不可。不過,當多數人普遍運用「赤嵌」一詞時,特別是官方文件、文史筆墨都如此書寫,則「赤嵌」已是Saccam中譯的定字。 

但是,假借之初,雖是本無其字,依聲託事,到後來,明明已有其字,卻因紀錄時一時想不起寫法,就用另一個同音字來代替,甚至用了錯字、別字也冒充為假借。清代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說的很清楚:「大抵叚借之始,始於本無其字,及其後也,既有其字矣,而多為之叚借,又其後也,且至後代,譌字亦得自冒於叚借。」「崁」之於「赤嵌」,亦當如是觀。

所以,譯寫Saccam時,放著早為慣性用詞的「赤嵌」不用,還要無中生有另創「赤崁」一詞,那就是粗疏之過了。如果還要自我寬解,強稱這些誤用的錯字、別字為地方特有的俗字,甚至以紫奪朱,恐怕是更於斯文有虧了。 

陸、「赤嵌樓」名號混雜的解決之道:

孔子說:「必也正名乎!」既然「崁」字並非典雅正字,Saccam一詞便應當寫成「赤嵌」,所以,台南市中區戶政事務所從善如流,以「崁」字不見於《康熙字典》為由,早於民國五十六年六月一日以整編之名,將赤嵌樓旁原本誤書的「赤崁街」改易為「赤嵌街」,可惜,仍有部分市府單位因循托大,率性施政,例如市交通局就讓「赤崁街」、「赤嵌街」兩種路牌並存。也難怪,官方都帶頭攪得濁亂不清,民間對於「赤嵌樓」的正確名號,也就只好信筆亂書,不求甚解了。 

其實,於公而言,「嵌」字用法早經戶政單位釐清,並透過行政系統頒行,要求各公務機關一體奉行,統一改正銜牌路招文宣品之用字。所以,只要市府率身以正,讓「赤嵌樓」週邊內外的官方文書分毫不差,而隸屬市府的文獻委員等官員,也三思而後言,不發表不正確的誤導言論,則「一市兩制」的怪現像便不易滋散。 

至於民間,對赤「崁」的錯用,由於積重難返,一時之間恐怕還無法以外力強加扭轉,同時,政府也不適合以公權力介入左右。最好的解決方法,則是官方向學術界、媒體、社會大眾介紹「赤嵌樓」的正確用字,讓民間單位人士自覺錯用,久而久之,彼等也必然自行改正,大家回歸一元。

但是,台南首任官派市長卓高煊所題作的「赤崁樓」匾,個人則建議不必拆除,它仍可予以懸掛,以便對照其旁前台灣省主席黃杰所題作的「赤嵌樓」匾,一方面可作為吸引旅客前來觀光的賣點,增加台南市政府名勝古蹟門票售票之收入,二來也可作為府城地理文史演變的教材,既佐證了滄海桑田地貌變化、平埔族活動的痕跡,更可讓遊人多識文字訓詁。

※補記:

1.本文早寫就於918月。922月,聞知台南市文獻委員會欲討論楊、謝二氏所提將「赤嵌樓」寫法改為「赤崁樓」案,隨即委託台南市政府顧問李雅娟女士轉送本文予許市長及文化局參考。 

2.台南市文獻委員會仍於92.3.1210票比4票表決,議決市府公文一律將「赤嵌樓」寫法改成為「赤崁樓」。 

3.啟蒙學會邱奎壁會長意見:台南市文獻委員會結構必須檢討,其成員多是官員、市議員、律師、建築師,甚至還有參考書商,而專研歷史、文字學的委員不到五人。彼等外行人擅改「嵌」為「崁」,理由無法令人信服。 

4.成功大學歷史系何培夫副教授意見:以「中央研究院漢籍電子文獻網站」檢索「台灣文獻叢刊」為例,關於「赤嵌樓」的記載有15段,「赤崁樓」只有1段;「赤嵌」有525段,「赤崁」則只有41段,可見史書記載之取捨。 

5.本文92.4.5於「歷史月刊」第183期(p122p128)刊出,以供學界討論。 

6.台南市長許添財於市政會議裁示:舊有的里名仍保留「赤嵌」,新的交通路標、公文書寫則一律改為「赤崁」。Saccam之爭,反而治絲益棼。 

7. 台南市文獻委員會鄭道聰委員意見:政權隨時在輪替,今日強以「赤崁」為主流;不出幾年,還是有名義改為「赤嵌」。

8. 台南市文史協會劉阿蘇意見:從內政部指定的名稱,以及碑文、文獻資料看,應該尊重「赤嵌樓」的歷史事實。

9.安南國中陳紀饒老師意見:地方政府命令牴觸中央,應屬無效。教育部編印的《國語一字多音審定表》,已經規定「赤嵌樓」的「嵌」,音ㄎㄢˇ,不能寫作「崁」。府城學子在全國性考試中,若執意與其它縣市考生使用不同文字,硬將「赤嵌」寫成「赤崁」而遭扣分,責任可能只有自行擔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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