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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0 10:29:16瀏覽297|回應0|推薦0 | |
今日班際籃球比賽,我帶了兩箱飲料去加油;發覺裁判誤判,但是,太多次了。雖然,誤判是比賽的一環,我也不反對邱明翰老師的看法:早點輸,學生早點靜下心讀書。 可是,誤判多到偏頗的混帳了,學生嘟囔;但是,我卻發飆了。高分貝大叫:“我們的教練是誰?趕快抗議。”“經理在哪?趕快抗議。”學生委屈的阻止我,低聲說:“老師,別說了,會被判技術犯規--要罰球的。裁判不准抗議。不准挑戰。” 聽了之後,我更火了!大罵:“叫裁判拿出裁判證來,阿狗阿貓都可以上去吹嗎?我寧可被判技術犯規,也不能忍受不公平比賽。”學生急了說,報名表沒有經理和教練【*名格欄】。......咦,那我可以以導師身份公然“鬧場”而不被罰了嗎?!......算了,暫且壓抑下來。 不久,看到對手帶球撞人又被誤判成我方防守犯規,我再次上火了。腦充血的說:“對方怎麼亂碰亂守,你們就一樣守;對方怎麼硬撞上籃,你們就比照辦理。”謝錚奇同學說:這不就跟當年的活塞隊一樣。我接了話答:對,就跟壞小孩藍比爾他們一樣,要打街頭籃球就來啊! 荒唐,有個老頭竟然就在場邊插花客串起第三裁判。“出界!”“出界!”假裝好意“提醒”(⋯⋯*不是抗議哦)兩個高二年紀的裁判,欸,你們籃球社高一社員運球出界了。......他罵人,卻沒帶髒字。 突然,我醒了。我幾歲啊?攪和啥啊?真該打屁股!我馬上轉而安慰孩子輕鬆打,這是班際友誼賽,不應該太認真。何況,幫老師省下以後各場的飲料費,要謝天謝地。 苦笑,然後,師生一起回教室。喔哦,我今天是大性情,大爆走,大失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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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