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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7 11:08:45瀏覽3754|回應0|推薦1 | |
海軍陸戰隊接連傳出兩起軍官自我傷害不治事件後,近日又傳同一連隊連長、副連長因揚言自殺、情緒不穩,雙雙被送入國軍治療、療養精神障礙的北投818醫院收容。國軍內部高度重視,因為此狀況除了與部隊訓練與業務有關,其實部分還牽涉制度問題。軍方內部透露,志願役軍官任官後,若不適應部隊生活,卻沒有退場機制,唯一可自軍中退伍、不須違法又不用賠錢的方法,就是藉由被判定精神異常來達成。而且長官深怕部隊出人命,只要傳達情緒不穩或自殘傾向,就會立刻被送到精神科就診,因此有部份軍官會出此下策,引發軍方高度憂心。 用那一種「精神異常」為理由才能如願退伍? 我的臨床經驗: 二十多年前,某男子來門診,要求開立沒有精神分裂病的診斷書。他自述:當年在外島服役,極度不適應,即利用當年由讀護校姐姐所用教科書得來的知識,聲稱自己會聽見不存在的聲音,果然有效,由外島送回本島軍醫院住院數月後即順利因此病除役。但之後找工作時被問及何以不能當兵,常需說謊掩飾,因而來診要求還他清白。他強調:『我沒有發瘋』,當時我只能告訴他,我可以開診斷書證明患者有什麼病,但沒法開證明書證明某人沒有什麼病。他失望離去,我心想:我可以開個「詐病」的診斷書給他,只是他一定不會想要。 另一名在慢性精神療養院安養多年的患者,吵著出院。他自述:三十多年前入伍時被老兵欺負,申訴無人理會,憤而翻桌,搗毁全連伙食,被送北投818軍醫院。他述絕不想被送回原單位,於是被問診有無精神病症狀皆說有,果然也被診斷精神分裂病。原單位不敢收他,他也無處可去,就住院直到退伍。他述這診斷帶回家後如影隨形,在與家人一次嚴重衝突後,被繼父送至精神科,後輾轉被送療養院至今。此患者年逾五十,智商仍100多,若診斷其實並非精神分裂病(現在看來最多不過是人格問題),他這一生豈不是都為了那次詐病付出如此沈重的代價? 或許當年要脫離軍籍,裝瘋才有效吧!然而當「思覺失調症(舊名精神分裂症)」被嫌社會形象不佳(會被譏為瘋子),又後患無窮。曾幾何時,「憂鬱症」竟成了詐病首選了。 十餘年前有勞保及殘障福利的掮客,號稱一條鞭式全套服務,提供客戶「如何成為憂鬱症患者」的指導服務,包括教導憂鬱症知識,看診時如何說詞、如何揚言想不開、如何行為表現、甚至作出看似嚴重又不致損害健康的自殺舉動,再以家屬身份陪同至精神科看診,醫師面談時在一旁幫腔,讓客戶取得憂鬱症診斷後,之後再陪同回診幾個月,指導客戶如何表現的治療無效而病情慢性化,一段時間後即申請殘障鑑定,再協助請領殘障津貼及勞保殘廢給付,所得利益與客戶拆帳。當時若干不幸精神科醫師還曾被懷疑與業者掛鉤,真是百口莫辯。這段歷史,精神醫療圈內人一定不陌生。這些人其實就是詐病。但當時,詐病是為了謀利。 或許前總統以「憂鬱症」的神聖診斷順利保外就醫而免吃牢飯,起了最佳示範作用吧!才有如今蔓延軍中以「憂鬱症」作幌子取得退休的風潮。我只能感嘆「憂鬱症」被不當濫用,已被徹底糟蹋了,再也沒有公信力了。 其實針對憂鬱症狀,臨床上需要鑑別多種診斷:內源性憂鬱症、躁鬱症鬱期、反應性憂鬱症(適應疾患伴隨憂鬱心情)、憂鬱性人格、人為疾患(為得到他人關注而假裝症狀以取得病患角色)、詐病(為取得外在利益而假裝症狀)。由於憂鬱症的臨床診斷,是依據患者憂鬱症狀的數目及嚴重程度,缺乏有效的生物學檢驗;其診斷的信效度其實不好。有心人要刻意模仿憂鬱症狀,並不困難。憂鬱症與正常的人生起伏,二者的邊界並不分明,多數臨床個案處於正常與病態的模糊邊界,不易鑑別。若縱容憂鬱症成為假釋、保外就醫、退休退伍除役等的憑據,長此下去,必更助長以此為藉口的詐病者。 當前憂鬱症已被誤用濫用,甚至所有對人生不滿意、自覺不幸福的狀況,只要有主客觀症狀,都被診斷為憂鬱症。但人生際遇起起落落,芸芸眾生未能參透人生,翻滾紅塵時自然喜樂由人,心隨境變,時高時低。我們必須分辨「屬於人生正常經驗的挫折不快樂」及「屬於病態的真正憂鬱症」。不快樂是病嗎?需知快樂幸福屬於主觀層次的遠多於客觀現實,幸福只能向內心追尋。以自傷自殺要脅他人的作法,在台灣似乎很管用。個人的不珍惜自身生命福祉卻常被無限上綱為他人或政府的錯導致。但是自身的幸福,難道是別人的責任?軍中長官何需一味害怕自殺出人命?(請參見http://kfj0036.blogspot.tw/2015/01/blog-post.html) 社會大眾率爾將主觀不快樂不幸福的感受或自傷自殺與客觀精神疾患作聯結,極為不智!反而助長了運用「憂鬱症」詐病的歪風。 拋開憂鬱症的迷思,坦然面對人生逆境,請參見:http://case.ntu.edu.tw/blog/?p=19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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