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年代的媒體大?還是拒絕廣告有理由?
2010/12/23 18:21:09瀏覽1343|回應3|推薦23

大法官會議DVD(681-666)測試上市...訂閱方式請參照《電子書:搞死人的大法官會議DVD》;另外,圖解刑法輔助教材(含申論題解說),測試價259上市預購中,請電郵mjib007@gmail.com


引用文章冷眼集/年代爭權益 要對症下藥

不知道是不是根本罰不怕

打著媒體的名目,但是卻有許多參雜著廣告的內容

年代不是第一個媒體

只是其特別點在於換照的時候有簽署類似於保證書的條款

換言之,當初換照是有條件的

因為過去算是嚴重的累犯,

這個條件是年代如果於一年內違反衛廣法17條的分級制度、第19條節目廣告化,或6個月內節目首播率未達40%,執照即失效。

讓我們看一下節目廣告化禁止條款

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9條第1項規定:「節目應維持完整性,並與廣告區分。」

不能把節目過度廣告化之後,又想要用新聞自由、媒體自由來捍衛自己怪異的行為

立法委員(如媒體提到的周守訓、管碧玲)也很奇怪,客觀事實已經有這麼多次的處罰,為什麼還表態支持?

還有立委委員要支持,可是這個法令不是立法委員訂定的嗎?

如果覺得節目廣告化應該給予正當化,那就修法,何必在那邊做人情

昨天才剛看新聞,講一些業者的數位相機產品,讓人好心動好想買

驚覺...馬的,這不是廣告嗎?


國家考試的第一本書系列:

圖解憲法  》》圖解行政法  》》圖解民法(一版五刷修正版)  》》

圖解刑法(第二版新上市) 》》圖解刑事訴訟法 》》 

第一次打官司系列:

刑事訴訟(第二版) 》民事訴訟 》車禍資訊站(第二版)

其他書系:

》》捍衛權利大作戰 》》圖解親屬繼承─愛情福利社  》》法律人的第一本書》》圖解數位證據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f0630&aid=4725878

 回應文章

野口女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傲慢
2010/12/24 16:17
其實最傲慢的是媒體   打著言論自由的牌子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

小肉球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JC鮮師,好樣兒滴!
2010/12/24 05:08

非常贊成鮮師的看法!小肉球看到藍綠立委及藍綠媒體為了年代綜合台護短護到集體攻擊NCC,大扣警總與白色恐怖的帽子,便去了解一下究竟NCC對年代綜合台做出什麼歹事。

不去了解還好,一去了解,俺對這些立委、名嘴及眾媒體充滿不屑。簡直金色恐怖嘛,眾口爍金混淆是非嘛!

道理就是您說的--NCC沒錯!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天蠍浪子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回應
2010/12/23 18:33
新聞、媒體自由的控訴只是藉口,主要還是財路被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