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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5 21:54:51瀏覽1568|回應2|推薦20 | |
最新教材資訊:圖解刑法申論題教學、大法官會議解釋教學(666-684)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申請社團遭退學 大學社團今串連聲援》 今天突然看到一則報導, 萬能科技大學的邱姓學生,因申請社團,屢遭校方阻撓,於是進行抗議 遭校方以「在交通要道靜坐」「寫海報公然污辱師長」「未經許可將溝通過程錄影」,再加上曠課等理由而加以退學 由於筆者並未參與整體事件,只是對於申請社團會搞到變成退學的下場, 深感惋惜 在此也不便表達支持哪一方的立場 (私密文字:可以私下地跟一些比較好的網友說,筆者偏向於支持學生這一方。理由很簡單,雖然在客觀事實還不太清楚的前提下,因為筆者喜歡第一個社團的名稱「邊緣之聲」,而且成立宗旨形式上看起來也還不錯,蠻有意義的,再加上若真如其影片所講之事實,以及這位同學口條這麼清楚,這樣子的學生在萬能科大裡頭來說,可真是相對少數的異類。當然要好好照顧他、培養他,車道後方坐著抗議,那有什麼問題,為了避免有人假裝沒看到,倒車把他輾了,乾脆就把那個車位封起來,反正學校車位一大堆,怎麼會是交通要道呢?實在很奇怪。要不然就請他移駕到7-11前面新搞的那一塊地方,順便幫他搭個帳棚,好好培養難得一見的校園民主思潮,說不定還可以替學校來個正面宣導的功能,校方再來宣告申請社團流程大簡化與改進,剛好可以作為釋字第684號解釋帶來疑似學校與學生緊張關係之疑慮下,第一個完美解決的案例。但是校方作為恐怕仍顯不夠手腕、腦袋還是存在著「特別權力關係」之些許餘毒,連手段都讓人感覺稍有違反「不當聯結禁止原則」,讓才剛萌芽的校園民主,就被砍了。只能說萬能、萬能,難道真的萬萬不能嗎?慘!無論如何,請看到這幾個字的親密網友,不要亂傳出去我的想法...) 僅針對雙方看法,蒐集目前看到的資料如下: 學生製作的說明影片,《請點我》 其實我最喜歡「邊緣之聲」這個社團名稱 後來被要求改名,而再取的社團名稱「人文社會學社」,就感覺普通許多 學生成立的部落格,《點這邊》 有學生這一方提供的相關申請資料 學校方面也有針對此事發表新聞稿,《在這裡》 至於社團成立是否採行核備制,牽涉到整個大學自治的議題 但應該朝向更開放更簡化的方式為之,並且讓有限的學生活動資源資金,能在重點發展的項目之外,讓一般比較看似不重要或對於校方聲譽較無直接正面效應的社團,也能雨露均霑一下 至於相關的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84號解釋 聽說也讓這位萬能邱姓學生有了希望 實際上,邱姓大學被退學了 即便是依據遭第684號解釋所揚棄的第382號解釋, 也都可以提起行政救濟 這一點是無庸置疑的 至於教育部會怎麼處理,答案筆者偏向於悲觀的處理模式與結果... 國家考試的第一本書系列: 圖解憲法 、圖解行政法、圖解民法(一版五刷修正版)、圖解刑法(第二版新上市)、圖解刑事訴訟法 第一次打官司系列:刑事訴訟(第二版)、民事訴訟、車禍資訊站(第二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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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