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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利麵店與導盲犬事件簿
2011/04/07 00:17:24瀏覽2590|回應8|推薦24

最新教材資訊:圖解刑法申論題教學光碟片、大法官會議解釋教學(666-684)光碟片


最近有一位導盲犬的寄養家庭,在受到許多店家的阻撓下,認為雖有法令的保障,但是卻沒辦法落實而有所委屈

其實這位寄養家庭的當事人不是視障者,只是基於一份愛心而願意擔任寄養家庭,這類的寄養家庭已經所剩無幾了

最近這起事件,在於某寄養家庭的寄養者跑去台北市的義大利麵店,錄下店家拒絕導盲犬進入的內容,並放在youtube上面

筆者看了影片的前一分鐘,就知道商家違法,其他任何辯解也沒什麼好講,因為導盲犬的角色與任務是相當重要的

導盲犬,不是寵物,是有如救護車的一種保護盲人的工具

網路上卻有一些言論,可能是還未能理解整個背景,而認為這位寄養者拿著法律去嗆店家,導盲犬為什麼不能待在門口等待呢?這家店這麼擠,怎麼容得下這條狗?

(我是有些好奇這家店到底有多小)

尊重導盲犬,是要像是老佛爺一樣的放在心裡,而不是嘴巴講講

(九品芝麻官的段子)

其實寄養者這麼做是有歷史背景的,我在一段2008年的影片中,就有調查發現八成的店家不歡迎導盲犬進入

現在呢?

看看這家義大利麵的態度,大概也就知道了。

盲人的人數不少,但卻總是在黑暗的角落被忽視,明眼人看得到,卻很少人願意多花一些心思替他們想想

最近台鐵某副站長言語及行動中,不願意多盡些心幫助身心障礙者進站,就是一個最好的例證

不過,本文也不是去批評那些反對意見的大大們,只是希望大家能稍微多花心力,提供身心障礙者更好的生活環境,除了筆者認為這是一個現代人蛻變的應有過程外,自己也常常設想如果三個月後我也是一位盲人或其他身心障礙者,現在的我,最想要做什麼呢?......

趕緊督促政府把無障礙設施搞好,相信是重要的選項之一...

所以設身處地替弱勢者著想,別讓他們永遠走不進光明

最後還是介紹一下法律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第60條規定,第1項:「視覺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或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

寄養家庭是導盲幼犬變成可以成為導盲犬的重要關鍵階段,大家如果還記得以前那部「再見吧!可魯」的電影,大概就懂了...所以他也是專業訓練人員之一種,或者是所謂的受專業訓練人員委託行使者...

同條第2項規定:「前項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對導盲幼犬及合格導盲犬收取額外費用,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

由本項規定可以知道,當初的立法者是非常非常尊重導盲犬的任務...

處罰的規定在第100條:「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或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者,應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所以店家拒絕的行為,主管機關得悉後,查證屬實就可以加以處罰......

這並不是法律人強迫店家,或者是殘障人士透過法律強迫店家,這代表著是我們每一個人,透過選舉的方式選出自己心目中的立法委員,再由他們透過多數決的方式決定要保障弱勢殘障者,包含那隻有著重要任務的導盲犬......

這個立法是值得肯定,也希望在實際執行面能獲得大家內心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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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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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f0630&aid=5059662

 回應文章

執政者的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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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心
2011/04/11 11:52
這就像行人穿越道的問題一樣
行人有絕對優先的路權..不過如果在繁忙的都會區交通條件下..仗著路權慢慢的過馬路..也是會惹人非議..


星際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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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門今始為君開??
2011/04/08 23:43

通常! 理想與實際總有差距...要達到理想得經過不斷的努力! 且還不一定就能達到理想......

第三次重伸 : 畢竟台灣整體社會對於導盲犬還未達到一定的認知與共識!


J教授(kf0630) 於 2011-04-09 01:07 回覆:
爭議這麼大,連導盲犬都通通槍斃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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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我也沒表達清楚
2011/04/08 17:08
我的意思是
這件事一開始就不應該有爭議
帶導盲犬進出應該是像遇到自動門一樣,門會自動打開
而不是需要用手去推才能進門
J教授(kf0630) 於 2011-04-08 21:13 回覆:

謝謝囉!請多多支持

不過既然爭議這麼大,通通槍斃算了,這樣子最公平


星際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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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心??
2011/04/08 12:47

看來偶詞不達意有倫沒能看懂偶滴文字......

都說問題不在是不是導盲犬了!

且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本是立意良善...但也不能以此當令劍!

畢竟台灣整體社會對於導盲犬還未達到一定的認知與共識!


J教授(kf0630) 於 2011-04-08 21:12 回覆:
謝謝囉!請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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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心在哪?
2011/04/07 16:56
看了其他網友的回應就知道,導盲犬在台灣還真是寸步難行
導盲犬進入店家怎麼可能會有爭議,這種爭議在一開始就不應該發生,不管依法依情依理都不可以拒絕導盲犬,這麼簡單的道理還有人可以洋洋灑灑寫許多理由
有人提到多數客人....如果你是盲人牽著導盲犬,卻被店家告知有客人不希望你們進入
你會怎麼想....要支持不是靠嘴巴說說.
J教授(kf0630) 於 2011-04-08 00:42 回覆:
謝謝囉!請多多支持

星際訪客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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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不同的見解!
2011/04/07 12:19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BdeyxM52OY

首先我極力支持導盲犬的推行!

看完影片後~ 一整個有霸王硬上弓之感! 拍攝者似乎有種懷著.刻意.的心態? 疑似有針對.毀壞店家商譽之嫌?

問題不在是不是導盲犬!

之前就有過同樣的爭議 : 觀光飯店六福客棧拒絕導盲幼犬進入 - http://www.wretch.cc/blog/huikuang/11265219

保障身心障礙者的人權與法有據是站得住腳完全沒錯!

但! 也別讓店家難做~ 大原則是開店做生意拼經濟...大方向是維護多數客人的權益! 畢竟台灣整體社會對於導盲犬還未達到一定的認知與共識!  有些人在用餐時有貓.狗等在旁會感到厭惡而影響食慾...有些幼兒看到導盲成犬(大狗)可能會驚嚇而哭鬧......

導盲犬的推行原本就路遙山顛難行...切入方式不對! 心態更是不對! 拍攝者此舉只是更添阻力!


J教授(kf0630) 於 2011-04-08 00:42 回覆:
謝謝囉!請多多支持

小子淺見,有影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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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我再囉嗦兩句
2011/04/07 10:53
---  現場還原 (轉貼Nownews報導) ---

餐廳拒導盲犬? 老闆:當天滿座、客人非盲人
原文網址: http://www.nownews.com/2011/04/05/11490-2702232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導盲犬「Hanson」被義大利麵餐廳擋在門外一事,在4日該店老闆則出面解釋,指出由於店內空間狹小,當天又是「滿座」的情形,況且這位客人也非盲人,因此才堅持希望能把導盲犬安置在外面。

餐廳老闆表示,其實店裡有時候連沒綁繩子的動物都可以進入,更別說是導盲犬了,但只限人較少的情況下,然而當天卻是「滿座」,甚至還有數組客人在等待,實在無法容納「二大一小一犬」全部入內。

老闆還說,當時與對方溝通時有試圖提出折衷辦法,也就是將導盲犬留在店外且目光所及處。他認為,因為當天的客人並非盲人,所以無須幫助,質疑為何非得要讓狗狗待在餐廳裡不可。

事實上,在飼主PO的影片中,老闆也曾表示倘若是一個盲胞單獨前來用餐,在無法離開導盲犬的情況下,非常願意說服店內客人接受。



餐廳拒導盲犬 網友轟霸凌店家非首次?

原文網址: http://www.nownews.com/2011/04/04/11490-2702227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有導盲犬寄養家庭飼主「芽芽」在網路上傳《巷子義大利麵鋪拒絕導盲犬進入》的影片,引起正反兩極的評價。其中在PTT上更有鄉民搜索出這位原PO並非第一次有這樣的「爭議」案例,因此讓網友看了直呼感覺好像是在「霸凌」店家。

這支《巷子義大利麵鋪拒絕導盲犬進入》內容敘述在4月3日下午,本來一行人要到一間位於松山區的義大利餐廳用餐,但要求服務人員帶位時卻被拒絕。飼主「芽芽」指出,許多寄養家庭在訓練導盲犬的過程中,時常會碰到類似情形,因此希望藉著這個影片,讓社會大眾能夠體諒身心障礙者可能遭遇到的困難。

不過,由於拍攝者「芽芽」在與店家「溝通」時,一開口即引用法條幫導盲犬「Hanson」爭取進入餐廳的權利,甚至在與老闆協調時態度也非常強硬,反倒引起網友的反感,更一面倒支持店家。

因此,有網友找出「芽芽」在今年2月27日,也曾經PO文指出到忠孝東路的文慶雞用餐時吃閉門羹的經驗,更抱怨是當寄養家庭以來第一次直接被強硬拒絕完全無法進入。

也因這兩個案例,讓網友一致認為「怎麼覺得她到處在霸凌店家」、「拿著雞毛當令箭到處踢館」,更指出對於台灣導盲犬協會是種「反宣傳」。另外,更有曾經在導盲犬機構工作的網友「Picton」也出面表示的確「態度」很重要,因為即便有法令保護也不用一開始就「咄咄逼人」。

「Picton」表示,以自己身處單位的訓練方式,會先教導寄養家庭先和對方溝通為什麼看得到的人需要帶著導盲犬,以及為何需要進出他們的店面且狗狗也必須跟著人,不能留在外面或他處,倘若店家還使還是不接受才會搬出法令。

「Picton」也談到,全台有100多隻具有導盲犬協會的狗狗,每家店一個月碰到導盲犬進入店家一次就算多了,也了解寄養家庭飼主每天都可能碰到被拒絕,縱使有再多的耐心,都很容易被挫折和沮喪磨掉。

雖然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條規定,視覺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或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不過,「Picton」也更認為,溫和理性的溝通還是很重要的。

J教授(kf0630) 於 2011-04-08 00:42 回覆:

謝謝囉!請多多支持


小子淺見,有影無?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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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合理爭議,還是仗勢欺人?
2011/04/07 10:25
幾個問題:
1)該寄養家庭是否正在做導盲犬的訓練任務?(如果不是,那麽該「導盲犬」當被視為『導盲犬』還是『寵物犬』?)
2)該寄養家庭是否可以在三人出行時(兩大人,一小孩均非盲胞),僅凴攜帶一導盲犬執照,恣意擕犬四處遊晃嗎?
3)寄養家庭對導盲犬的照護責任為何?
又有何義務?
4)導盲犬協會對寄養家庭有無謹慎的篩選?之後,有無確實的管理與督導?
5)協會如果本身不能對寄養與訓練的區別掌握,以致社會不能完全配合,並可能造成雙方的誤解,而協會僅以法則/罰款告發。如此未來可能讓協會也面臨公信力的懷疑,那麽協會本身是否也要檢討?
6)導盲犬的基本任務為何?使用人與使用目的為何?


我想這些都有待各方能加強溝通的,而非僅以『同情心』的出發點卻走入另一類的恐龍圈圈。

以下轉貼一篇網路的博文。
台灣人是否配得「導盲犬」?
http://tw.myblog.yahoo.com/maggie-mydear/article?mid=-2&next=14&l=a&fid=10

記得在《再見了,可魯》中,某片段是描述日本導盲犬協會人員,去抽查導盲犬配置盲人後的生活是否合宜,結果發現那名瞎男子竟讓可魯在屋簷邊忍受風吹雨淋的畫面……。

但,至少我對於他們對導盲犬配置後的生活予以追蹤、調查、評估,其是否得以繼續持有該犬的能力這部份,是值得欣慰的。

不過對於台灣人對待、照護動物的素養部份,可說是全無信心。起因於某次假日至台北信義區新光三越逛街時,在華納威秀廣場間,遇見一名賣琴藝為生的盲人,竟讓他的導盲犬身處在人群雜沓、人聲雜音鼎沸的鬧區中,許多人當觀賞珍奇異獸般看著導盲犬,導盲犬雖經過嚴格的專業訓練,但仍可看見其不安、無助的模樣。

人很多,擴大機的聲音更是震耳欲聾,長期且持續處在如此的環境,人都受不了,更何況是條狗,而且又是隻必須只能維持固定姿勢且蹲坐在旁的導盲犬。

這位賣藝的盲人趁著假日來賺錢,但以我的觀察,捐款的路人並非因為該盲人的手藝好而給錢,而是基於對導盲犬的好奇與同情而給予施捨,換句話說,這位盲人「很可能」是藉狗賺錢!針對此事,我也曾去函台北市長信箱,但信件輾轉至社會局,承辦人卻撿個「平常日」到威秀廣場去巡查,當然毫無斬獲。

想想,主管機關都如此草率行事交差,更何況是台灣的導盲犬協會呢?倘若該協會無論在事前、事後都無法實施完善的篩選、品管、評估領養人機制,那麼我們就不應該盲目地執行導盲犬的訓練與配置計畫,這類想藉著動物幫助人類的計畫,應該是在高文明與人文素養、健全配套措施的社會施行,這樣的協助犬才會得到人道的照護與對待,不要忘了,他們是在幫助人類,理應得到妥善的照顧與生活等回饋(畢竟犬隻是無薪階級),我們是不是應該在接受幫助後,表現應有的飲水思源呢!

話說到這兒,前週準備下公車時,赫然發現有隻導盲犬被規定只能橫躺在架駛座後方,因車內是每排4張座位,走道因此十分狹窄,而盲人又必須坐在最前座,狗兒只能躺在投幣及刷卡機的後方;每當有乘客欲下車臨近`狗身時,狗兒皆感受到「怕被踩踏到自身」的不安,每次有人下車,每次皆擔驚受怕一次。

這樣的訓練、這樣的安排,是人、狗雙贏,還是只有「人」是唯一受惠者?

我不禁開始心疼那隻導盲犬了,他們的感情總是在不確定中,他們的感受總似乎被視而不見,他們提供助益給人們,但他們得到應得的回報嗎?而盲人真的只能靠著導盲犬才能行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