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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1 00:39:09瀏覽2747|回應11|推薦35 | |
很多人以為筆者反對成立廉政署 非也,當然贊成成立一個專責機構 只是過去幾篇文章,是希望國家高層能夠看到公務員,包括司法官體制的問題核心 正如同一個房間有蒼蠅、蚊子、蟑螂 裡頭已經有幾個人負責處理這些害蟲 現在多聘請一個人專門打蒼蠅 這當然很好啊! 只是問題在於這些害蟲哪邊來的,有沒有釜底抽薪的機制 可以處理掉這些害蟲,這也是筆者著墨的重點 又拉里拉雜地講太多了 回頭來說說大陸法系 馬英九先生今天針對廉政署為何要放在法務部底下 據報導有一個理由是因為我們採取大陸法系, 所以不能和英美法系的廉政單位採行一樣的制度, 否則會打亂我國以檢察官為偵查主體的體制 思考了半天,實在很害怕是不是自己誤解了馬總統的意思 法律界所做的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的分類,或者是所謂的成文法、不成文法 基本上早就已經混雜在一起 台灣也有人稱之為中華法系, 連刑事訴訟法都把美國的交互詰問制度拉來台灣 就差沒有把陪審團制度帶進來 更有無數計的制度來自於德日或英美 所以如果廉政署直屬總統或監察院 有問題嗎? 可能需要政治學的專家來闡釋一下 只是如果擺在總統底下,筆者倒是好奇我國現行憲政制度之下 總統大?還是行政院長大? 要不要擺在行政院長底下 如果照著大多數人的「屁股」思考,好像都直覺性地知道總統比較大 所以好像大家都只會說放在總統底下,應該沒人會說放在行政院長底下 那權責權責,有權就有責 總統的責不知道在哪裡? 還有如果唸過憲法的 都應該會知道早期偏向內閣制,後來轉換成總統制,現在又有些雙行政首長制 不斷地在各種法系制度中,創造出獨特的中華法系...... 其實許多人主張是要廉政署的「獨立性」 絕對獨立真的蠻可怕的 但是我國已經有一些比較獨立的機關,譬如國家傳播委員會......等 甚至還有一個大法官釋憲為此會做出了解釋 深層地闡述行政與司法之間的關係 或許可以朝這種獨立性機關的方向發展 總統願意這麼做嗎? 所以這些是制度的思考, 國內有許多優秀的法學、政治學或其他領域的專家 應該可以想出不錯的制度 相信不必拘泥於什麼大陸法系、英美法系 現在除了國家考試還會考一下某某國家應該屬於什麼法系的無聊題目外 討論法系的問題,個人認為已經快要變成歷史問題了 國家考試的第一本書系列: 第一次打官司系列: 其他書系: 》》捍衛權利大作戰 》》圖解親屬繼承─愛情福利社 》》法律人的第一本書 》》圖解數位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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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