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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4 08:58:00瀏覽2577|回應2|推薦21 | |
引用文章投保父代簽名 溺斃索賠勝訴 江姓男子前年6月15日與父親到水庫釣魚,卻失足溺斃。 因他前年4月25日投保1000萬元,父母為受益人, 申請理賠時保險公司以保單非本人簽名無效,退還保費, 父母向法院訴請付保險金1000萬元。 據報導,法院也覺得蠻扯(可能是看多了保險公司的嘴臉) 賣保險時,什麼都可以 理賠時,什麼都不行,乾脆還你保費,當作沒這回事兒! 最後,法院認定是有權代理。 雖然是其父母簽名,但因為是基於代理人所為之法律行為 所以契約效力及於本人(江姓男子),保險公司與江姓男子成立保險契約 不過,這起案子還是有一些可疑的地方, 包括:
或許是一些可疑問題的存在,所以保險公司才啟動拒絕理賠的機制吧! 》》捍衛權利大作戰 》》圖解親屬繼承─愛情福利社 圖解民法,歡迎七折預購,jackiechien@hot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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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