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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7 21:08:03瀏覽2519|回應1|推薦37 | |
民法三天兩次修正 第一次是一月五日的物權篇 倒不是很突襲性,算是預定計畫的第三波修正 圖解民法新書已經將內容納入 至於民法第1118條的修正 對於遭虐待、重大侮辱、棄養或性侵害等不法侵害,子女都能向法官聲請免除扶養義務。 這是有立法背景的 過去許多子女遭棄養,子女從小就未曾受過父母的愛,甚至於還遭到虐待或賣去當雛妓 長大了,當然不願意扶養,竟遭父母要求負擔扶養責任, 甚至於還控告子女觸犯刑法的遺棄罪 所以,這次修法將使子女能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的義務 也不會觸犯刑法的遺棄罪 從「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變更為「天下當然有不是的父母」 》》捍衛權利大作戰 》》圖解親屬繼承─愛情福利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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