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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報向連戰道歉,法院代勞
2009/01/08 08:18:06瀏覽3651|回應3|推薦26

刑事訴訟─第一次打刑事官司就OK!

阿扁的貪瀆案高潮迭起,連續兩次,高院不自為裁定,結果,12/30,蔡守訓再次羈押了阿扁,下一步會如何呢?

一邊看著本書,一邊看著扁案,可以學到許多有趣又實用的刑事訴訟法知識。75個表格、流程圖表,以及20餘個訴狀範例,還有30幾個實案故事,成為必備的工具書。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周玉蔻、溫紳未登報向連戰道歉 法院代勞」報導、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上字第739號民事判決、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954號民事裁定

溫紳寫了一本書「誰背叛了國家‧尹案‧拉法葉‧軍火佣金」,書中提到「連戰的神秘之旅」,暗指連戰三度到國外洗錢,周玉蔻在其主持的電視節目「台灣高峰會」邀請溫紳擔任來賓,針對本事件進行公開討論,被連戰一狀告上法院。

法院判決溫、周二人必須登報道歉,因為兩人始終沒有刊登,連戰聲請「代為履行」,昨天獲法院裁定准許。

常常有朋友問我,官司都打贏了,對方還不賠錢,或者是如同本案,打死不道歉,那該怎麼辦?

此時,就必須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如果是欠錢不還,通常就是看看對方有沒有財產,可以查封拍賣,賣得的價金來償還所欠的款項。但是,登報道歉,是要求對方為一定的行為,其規定在強制執行法,參照如下:

強制執行法第127條

依執行名義,債務人應為一定行為而不為者,執行法院得以債務人費用,命第三人代為履行

前項費用,由執行法院酌定數額,命債務人預行支付或命債權人代為預納,必要時,並得命鑑定人鑑定其數額。

簡單來說,就是報紙刊出法院所准許的道歉聲明,登報的費用則由債務人(溫、周二人)支付。債權人(連戰)可以先繳這筆錢,再向債務人執行之。連戰,財力這麼雄厚,JC鮮師猜測應該是先墊款,再慢慢向該二人要。

想要了解車禍嗎?「車禍資訊站,第一次打車禍官司就OK」,一本一定要放在車上的權利保障書。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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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際訪客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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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的迷航之旅
2009/01/08 12:48
洗衣服.洗褲子.洗屁屁.洗甚麼呢?
J教授(kf0630) 於 2009-01-08 13:58 回覆:
我猜一下,是說眼睛嗎?

風乾的天真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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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亂ㄟ~
2009/01/08 12:41

這本書我看了兩遍吶

它的內文比較傾向【被告】時該如何處理

有沒有要出【想告人】時該如何哩

批ㄟ斯1~

第59頁~第10行……而有【左列】情形之~如能改成【左列表格】或【下列】情形,或許更會讓讀者第一眼就容易看懂

批ㄟ斯2~

第201頁~第7行…【10年*1/2-1年=4年】~如能加註【(刑期÷2)-羈押時間】~可以讓如天真一樣的數學白痴~一看就明瞭啦

J教授(kf0630) 於 2009-01-08 13:57 回覆:

第二個建議不錯,因為自己手邊沒書,第一個建議回去再看

想告人的部份,印象中有寫,在後面有專篇,只是比較單薄一點

因為告人的部份比較簡單,大概就分成自訴、告訴或告發

自訴的話通常都是要請律師幫忙打,

告訴或告發,司法機關會幫忙處理,所以通常告人的部份比較簡單,

但是可以注意證據蒐集的部份,跟告人比較有關聯性,

也可以參考「捍衛權利大作戰」乙書,有從不同的角度觀察

J教授(kf0630) 於 2009-01-09 13:32 回覆:

左列,因為是條文的規定,所以沒有動。

下一版會考慮是不是要修改,因為有時候考慮是條文的內容,所以就維持原樣。


閃電狼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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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有幾?
2009/01/08 09:03

請教一下…

錢老師著作到底有幾?

可否列一清單(目前市面上有流通的)


迅如閃電,攻若密雨;狠似惡狼,心懷仁俠………
J教授(kf0630) 於 2009-01-08 09:18 回覆:

十幾本吧!

去年的大概就是愛情福利社、車禍資訊站、刑事訴訟、捍衛權利大作戰、法律人的第一本書等,哈!

今年的大概有民事訴訟、刑法、民法、數位證據之法庭攻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