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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10 10:27:39瀏覽2745|回應5|推薦27 | |
引用文章賣仿愛瑪仕包 判賠2.5億 賣四個仿冒的包包,居然被法院判決賠償2.5億元。 看到這個標題實在蠻嚇人的,這起事件起因於李姓女子在買了四個假的愛瑪仕包包,然後放在蔡姓女子的服飾店寄賣,剛好有客戶發覺有異,送請愛馬仕店內鑑定,才揭穿李姓女子的犯行。 智慧財產法院庭長李得灶表示,被侵權的業者依法可向出售或製造仿冒品的人,求償被仿冒商品價值的500至1500倍。李念臻將四個仿冒包共賣了205萬元,平均單價51萬2500元,法官以最少的500倍計算,判賠2億5625萬元。 請求賠償的依據何在? 商標法第63條規定 商標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時,得就下列各款擇一計算其損害: 被告則可以依據上開條文第2項之規定,請求法院酌減之。 所以,侵權的行為還是不要做吧! 》民事訴訟─第一次打民事官司就OK(最新上市) 》愛情福利社─25個愛情法律麵包:探討兩性法律的必讀書籍 》法律人的第一本書:二版三刷了 》捍衛權利大作戰:本書是JC鮮師的最愛,也是最經典的一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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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