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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7 12:34:14瀏覽4136|回應10|推薦52 | |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髒話辱馬父 莊國榮辭職不道歉」報導 教育部主任秘書莊國榮於三月十六日晚間,在民進黨台中市「百萬擊掌逆轉勝」活動,再度「脫軌」演出,以不堪入耳的髒話攻擊馬英九已過世的父親馬鶴凌,指稱「他爸爸滿口仁義道德,每天在開查某,乾女兒變成『X』女兒,像這種人,全家都在騙!」 最可憐的是旁邊的勞委會主委,辯稱根本沒聽莊國榮所講的內容,卻笑成那樣... (影片來自於youtube,實際著作權人不清楚,若有侵權煩請告知,將立即移除) 在責難莊國榮這玩意兒之前,請大家先思考他到底是不是藍軍的臥底? 假設不是,繼續本文...... 繼《不當與不法,論費鴻泰直搗黃龍事件》,居然馬上又出現不當及不法,只是這次出現在同一陣營的莊國榮,誇張的行為不當又不法。 如同謝總部當晚的立即聲明:「......對於莊國榮在台中的發言,競選總部事前毫無所悉;同時他發言的內容偏離了活動的主題,競選總部認為此一發言極為不當。」 什麼是不法呢? 其實在謝總部的相同聲明中,也點出了不法的關鍵:「......以粗鄙的語言表達對於私人事務的意見,競選總部不予茍同,深感遺憾與歉意;涉及公共議題才應該成為選舉討論的焦點。」 即便莊國榮所言是事實,但內容是私德事項,與公共利益無關,還是無礙於誹謗罪的成立,連謝總部都認為這是私人事務,看來自認為深黯法律的莊國榮,恐怕會讓謝陣營的人都哭著回去找媽媽。 相關條文如下: 刑法第312條 對於已死之人公然侮辱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對於已死之人犯誹謗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延伸閱讀:《請點我 (Chapter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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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