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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8 16:40:21瀏覽2502|回應2|推薦17 | |
資料來源:聯合報「夫拍情婦裸照 妻告通姦不成」報導 蔡姓婦人懷疑丈夫與吳姓婦人有染,但抓姦過程中,卻沒有抓到兩人的姦情,抓到丈夫與其他人。 直到95年10月間,蔡姓婦人發現丈夫電腦有吳婦裸照,遂向台南地檢署控告丈夫與吳婦妨害家庭,蔡婦丈夫及吳婦雖供認一起出國2次及拍攝吳婦裸照,但仍否認有越軌行為,檢察官依妨害家庭罪將兩人起訴。 法官指出,裸照只有吳婦一人,並非兩人通姦的照片。蔡婦丈夫為吳婦拍裸照難免瓜田李下,但無法證明雙方有染。 本案判決結果似乎與一般民眾之觀念有落差,腳趾頭想,都應該可以猜想初蔡婦丈夫及吳婦兩人出國,怎麼可能會沒有姦情,除非蔡婦丈夫「不行」,兩人只是出國住在飯店共進浪漫晚餐,陪伴一同看看旅遊景點的風景。 但是,這些都是處於茶餘飯後旁人推斷的結果,法庭上對於一個人是否觸犯刑法規範,就非常嚴謹了,必須有證據證明兩人有通姦的行為才可以。 出國,可能是基於共同的信仰,相約參拜禮佛,舉頭三尺有神明,兩人相敬如賓。怎能因為共同出國兩次,就誣指二人有姦情。 裸照,只有吳婦一人,說不定這是個人興趣,在民風如此開放的社會中,將自己裸照送人欣賞,說不定是未來送禮的趨勢。不過,請不要向筆者要此類的禮物,因為實在太胖不好看。 因此,空有裸照,恐怕不能推導出兩人有通姦的行為。 一般會成立通姦罪,常見情況如下:
因此,抓姦是一門高深的學問,當然最好抓姦在床,只是時間往往相當緊湊,短則幾分鐘,長則數小時... 抓姦者必須依據另一半的能力與表現,預估何時衝入,才能剛好抓姦在床。但有時候另一半在家中與外面的表現恐怕會有相當大的差距,所以時間可能會算不準,必須特別注意。 否則,就會像另一則新聞「夫抓姦屢敗屢戰 妻反感訴離」的報導內容一樣,「看到妻子和對方進飯店半小時後就衝入,雖然妻子和鄭姓男子共處一室,但2人衣著完整,室內整潔,現場沒有衛生紙和其他跡證」、「這次2人還是穿著整齊,連被套都沒打開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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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