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一張裸照怎麼夠?
2007/09/18 16:40:21瀏覽2502|回應2|推薦17

資料來源:聯合報「夫拍情婦裸照 妻告通姦不成」報導

蔡姓婦人懷疑丈夫與吳姓婦人有染,但抓姦過程中,卻沒有抓到兩人的姦情,抓到丈夫與其他人。

直到95年10月間,蔡姓婦人發現丈夫電腦有吳婦裸照,遂向台南地檢署控告丈夫與吳婦妨害家庭,蔡婦丈夫及吳婦雖供認一起出國2次及拍攝吳婦裸照,但仍否認有越軌行為,檢察官依妨害家庭罪將兩人起訴。

法官指出,裸照只有吳婦一人,並非兩人通姦的照片。蔡婦丈夫為吳婦拍裸照難免瓜田李下,但無法證明雙方有染。

本案判決結果似乎與一般民眾之觀念有落差,腳趾頭想,都應該可以猜想初蔡婦丈夫及吳婦兩人出國,怎麼可能會沒有姦情,除非蔡婦丈夫「不行」,兩人只是出國住在飯店共進浪漫晚餐,陪伴一同看看旅遊景點的風景。

但是,這些都是處於茶餘飯後旁人推斷的結果,法庭上對於一個人是否觸犯刑法規範,就非常嚴謹了,必須有證據證明兩人有通姦的行為才可以。

出國,可能是基於共同的信仰,相約參拜禮佛,舉頭三尺有神明,兩人相敬如賓。怎能因為共同出國兩次,就誣指二人有姦情。

裸照,只有吳婦一人,說不定這是個人興趣,在民風如此開放的社會中,將自己裸照送人欣賞,說不定是未來送禮的趨勢。不過,請不要向筆者要此類的禮物,因為實在太胖不好看。

因此,空有裸照,恐怕不能推導出兩人有通姦的行為。

一般會成立通姦罪,常見情況如下:

  • 抓姦在床,被拍照存證。
  • 抓姦來不及在床,但通姦雙方共處一室,且承認有姦情。
  • 抓姦來不及在床,取得垃圾桶中之衛生紙、保險套、或其他特殊物體。
  • 抓姦來不及在床,但抓到生出來的小孩子,不是抓姦者的小孩子。

因此,抓姦是一門高深的學問,當然最好抓姦在床,只是時間往往相當緊湊,短則幾分鐘,長則數小時...

抓姦者必須依據另一半的能力與表現,預估何時衝入,才能剛好抓姦在床。但有時候另一半在家中與外面的表現恐怕會有相當大的差距,所以時間可能會算不準,必須特別注意。

否則,就會像另一則新聞「夫抓姦屢敗屢戰 妻反感訴離」的報導內容一樣,「看到妻子和對方進飯店半小時後就衝入,雖然妻子和鄭姓男子共處一室,但2人衣著完整,室內整潔,現場沒有衛生紙和其他跡證」、「這次2人還是穿著整齊,連被套都沒打開過」。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f0630&aid=1240473

 回應文章

00
徬徨的單親婦女
2007/11/09 02:31

如果倆人已協議離婚.但擁有對方離婚後的日記.有表明自己有背叛對方良心的自責.

但在有婚約時沒有捉到有通姦的證據.這樣可以用那日記影印本.告對方通姦再追求責任賠償嗎?如果把日記給他人看是否算侵犯隱私權?

如果協議內容關於贍養費部份有說明子女生活費部份.但如有兩名子女一名已經年滿二十歲.那生活費是否可自動減半呢?

如果再訴訟贏了就一定可以拿到錢嗎?訴訟費會大概需要多少錢呢?可以申請援助嗎?

J教授(kf0630) 於 2007-11-09 10:47 回覆:

1.知悉犯罪事實之日起,六個月可以提出告訴。

2.取證手段若屬違法,有兩個問題要討論,

其一,可否作為證據,法院有時候會看侵害的法益(隱私權)以及所要追求的對象(懲罰通姦者)何者為重要?

其二,侵害隱私權可能有侵害民事權利的問題

3.再訴訟是否拿到錢,牽涉到證據是否充足,以及你請求什麼?訴訟費用的話,如果打一審,大約準備個五到八萬元。是否符合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扶助標準,請逕洽該協會。

msn: jackiechien@hotmail.com


窗外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感情的事?
2007/09/19 04:37

抓姦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難怪徵信社生意這麼好!婚姻是什麼?每個人的認知不同,刑法明定的相姦罪是否「侵害人權」?雖然大法官釋字以道德家庭倫理來解釋239,但不知道錢老師個人贊不贊成通姦「除罪化」?^^?

J教授(kf0630) 於 2007-09-19 08:56 回覆:
婦女團體好像還更贊成除罪化,似乎是認為這也是一種男女平權的大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