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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愛看白色巨塔
2007/07/06 12:34:48瀏覽2815|回應3|推薦12

今天看到一則聯合報的報導「邱小妹人球案》「白色巨塔」台詞 救了2醫師」,或許是法官支持「本土化」政策的發展,用詞愈來愈白話了,與人民的生活貼近不少。

法官於判決書中,引用日劇「白色巨塔」男主角里見修二所說:「法庭不是譴責醫師的地方,而是讓醫療進步的地方;醫師過度擔心,就無法使醫療進步,萬一發生不幸的結果,醫生應坦然接受並追究原因,醫療才能進步,法庭就是這種地方。

在還沒有看到判決之前,筆者對於這樣子的引用,有不同意見,

  • 法庭不是譴責醫師的地方→應該改成法庭不是譴責沒有過失醫師的地方,有過失當然要譴責,不譴責不就是放任違法的醫師可以亂來嗎?
  • 法庭是讓醫療進步的地方→應該是對於現在醫療科學還無法治癒之疾病,讓醫師勇於嘗試新的醫療技術,若仍發生不幸的結果,不應該讓勇於任事的醫師反而遭到法律的制裁。因為,法庭若在此時介入,將導致醫師採取「防禦性醫療」的後果。換言之,對於有機會治癒病患疾病的醫療手段,因為有可能觸犯法律而不為之,改採安全但較為無效的醫療方式。

況且,不是每種醫療過失,都是無罪的結果,打錯藥、把鹽酸誤為點滴、手術刀留在體內、定時探視病患情形、緊急呼叫器失靈...等,當然還是必須負擔民、刑事責任。

法官引用這段話,應該有上下文的關係。由於尚未看到判決全文,不敢妄加評論,但是新聞報導以 「白色巨塔」台詞為報導的核心,容易造成民眾價值判斷上的偏差或謬誤,筆者特撰文提醒。

其他引經據典的重要範例:

趙建銘(法院判決書代號:玄○○)涉及台開內線交易案

台北地方法院95年度矚重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看起來法官周占春、林晏如、林孟皇,真的對趙建銘很不爽。讓我們來摘錄一下判決書的部分文字。

  • 「莊子」「胠篋」篇即提及:「彼竊鉤者誅竊國者諸侯;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亦即偷竊腰帶鉤之人受到處罰,甚而處死,可是竊國者,反而封侯,可謂一語道出不同社會階級犯罪,存有截然不同之社會後果。
  • 而從二千三百餘年後之現在社會犯罪現實加以觀察,前述莊周之論點,依舊是社會現實,亦即在監獄服刑中者,絕大多數是屬於下層社會之傳統罪犯;相對的,違反社會規範之權貴階級,或利用法律漏洞而自始不構成犯罪,或因潛逃出境逍遙法外,絕大多數得以繼續享受其犯罪成果,依然光鮮亮麗地行走上層社會,或是繼續支配著台灣之政經社會資源,此即「權貴犯罪」之現象→一堆有錢人潛逃海外,中信金、力霸、東帝士等都有人潛逃海外,有些自以為聰明而可以完美切割者,笨到只好留在台灣被羈押。有些經濟犯罪,早就脫產光,頂多關一下,放出來就可以享受大魚大肉,出門豪華轎車的生活。
  • 所謂「權貴犯罪」,乃有權與有錢之權貴階級所為之犯罪。「權」者指擁有公職、掌有公權力或因公職人員之親屬而享有一定權勢之人,「貴者」指資本主義下之貴族,包括財力雄厚之富豪或企業主,或善於借貸而擁有公司或企業之「有錢人」。權貴犯罪除侵害個人或公共財物、破壞財產法益之外,尚侵害國家所規劃與法律所保障之政治、經濟與社會等秩序,造成壟斷與剝削,而加大貧富之差距,形成社會階級之對立,破壞社會之安定與和諧,顯見權貴犯罪所破壞之法益,主要在於超個人之法益。→權貴犯罪,破壞國家法治的信任感。印象中,蜘蛛人電影中有一段對白,「擁有更大的力量,就必須承擔更多的責任(With grest power comes great responsibility.)。」權貴犯罪,卻背道而馳,享有更多的權力,卻不願承擔更多的責任,還藉此賺取個人之私。
  • 本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以錢生錢,本是天經地義之事;而在唯利是圖之工商社會,追求利潤與經濟成長,自然成為個人之人生與整體社會之最高價值之一,惟在追求私利之同時,亦應建立以不損及公益之社會價值觀。尤其權貴者享有社會之高知名度與影響力,甚者可藉由自己之身分地位而獲取利益(如廣告代言費),即便法律無從課予善盡公益形象之義務,權貴者亦不應恣意妄為,破壞人民對於公眾人物之信賴,遑論藉由自己身分地位之便而從事犯罪。如權貴犯罪者以錢求權,再以權生錢之犯罪手法,即顯得毫無企業倫理或經濟紀律可言,更兼以有權有勢者常可以左右立法,將眾人皆認違反社會規範之行為,不致於列入刑事法律規範所要處罰之行為,而即便犯行被揭發成為刑事訴追之對象,權貴犯罪者之自我感覺上,則大多認為其行為只是追求利益之手法,而無犯罪可言。→什麼錢都愛賺,連臍帶血也要賺。駙馬爺的頭銜只是因為娶了皇帝的女兒,並不是靠自己雙手辛苦得來的,怎麼可以這樣消費這個頭銜呢?!
  • 綜此,權貴犯罪者既有如此訴追之不易性,且所破壞者係主要是易形成階級對立意識之超個人法益,其所造成政治、經濟與社會等秩序之破壞顯難以估量,而犯後如再毫無醒悟,百般卸責,法院於量刑上自應從重處分,以儆效尤,合先敘明→權貴犯罪,吼你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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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著有「法律人的第一本書」,一本法律類的暢銷書,

值得您的閱讀與支持,博客來連結如下: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35830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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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f0630&aid=107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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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子神原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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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貴自認不犯罪
2007/09/22 08:09
評論有理.
J教授(kf0630) 於 2007-09-23 23:55 回覆:

參考


shouminc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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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愛看山崎豐子著的白色巨塔是可想而知的
2007/07/08 01:01

因為這部小說中有不少醫療方面的法律攻防戰,看起來應該是很過癮。

 

或許JC鮮師可以來分享這部小說中的心得喔。





怡克納米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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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禦性醫療與誘因
2007/07/06 14:51

防禦性醫療的行為就經濟理論上來看是誘因改變後的行為,因為醫師並無誘因使用較為「有效」的醫療行為,卻使用較為保守的醫療技術,反而不好。

所以,過多的干預或懲罰會驅使一個人選擇最保守的行為,但保守的行為卻非有效的行為。

但,按彼得定理說,保守的行為是最有效的行為,因為可以「活的更久」,最無效率和最有效率的行為在組織裡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