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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有1%的機會?
2007/09/18 18:54:07瀏覽1923|回應0|推薦12

資料來源:聯合報「近10年醫師疏失判定 不到20%」的報導

醫生是神嗎?當然不是。

最近在看韓劇的「開朗醫師奉達熙」,有一幕演到奉達熙跟著安中根實習,一個病人一直發生血栓,安中根指責是因為實習醫生使用維生素K過多,但是奉達熙認為是病人剛搭機完導致血栓,必須立即開刀。安中根後來看了一下先前的處方籤,發現維生素K真的沒有使用過多,再經由超音波檢查,真的儒奉達熙所言,立即送往開刀房醫治。

這算是醫療疏失嗎?或許是吧!

該怪罪誰呢?筆者看到這齣戲,也不知道要不要怪罪。

回到聯合報的報導,起源來自於一起嬰兒發生腸套疊,醫生卻誤判為腸胃炎或感冒的情況,也是誤判,延誤了黃金治療的時間,該名嬰兒因此死亡。

沒人想當那位嬰兒、嬰兒的母親,甚至於這位醫生。

提出業務過失致死、損害賠償官司,能解決問題嗎?醫生會不會因此產生防禦性醫療的結果?這些問題,筆者很難給予一個真正的答覆。

報導中,有引述一些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的統計數據:(不過有些舊,是75~86年的統計數據)

  • 醫師有疏失占11.8%,可能有疏失者占6.5%,總計18.3%。
  • 台灣地區醫師約有44%發生過醫療糾紛
  • 約40%自行或透過中介和解獲得金錢補償
  • 約10%循司法訴訟途徑尋求解決,其中只有約10%的案件為病人勝訴。

所以,從最後一項統計資料顯示,病人打官司勝訴,只佔整體醫療糾紛中的1%(10%*10%)。

訴訟,絕不是唯一的解決之道,法律,應該是問題解決的最後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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