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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對家屬搖頭
2005/09/02 14:34:56瀏覽2270|回應4|推薦10
最難處理的醫療糾紛
今天參加一場醫療糾紛事件的協調會
讓我有很深的感觸
每次事情總是要簡單地話說從頭
94年8月初
某位原先不認識朋友
其母親在慈濟醫院開刀的過程中
因為種種原因而不幸辭世
或許是醫生的經驗不足
或許是事前的評斷不夠
也或許是事後的護理照顧不週
反正很不幸地
感覺上不是很難的手術
醫生也說沒問題
居然讓人直的進去、橫的出來

透過友人知悉我可以提供法律上的諮詢
遂在朋友的介紹後與我認識
並且透過E-mail傳了寫好的檔案─「寫給院長的陳情書」
希望我提供一些意見
在不斷E-mail往返的過程中
不斷灌輸其正確的權利觀念
教導她如何做才能讓醫療機構認真面對此一"過錯"
而家屬該怎麼做才能给醫療機構一個警惕
並且獲得心靈上一定程度的撫慰

推上火線的志工─副院長,請你不要走
本來應該是星期二開協調會
但是慈濟可能因為公務繁忙
又改了時間
之所以加個〝又〞字
主要是因為每次時間都是慈濟決定
而且沒有給兩個時間讓家屬選擇
因為家屬的母親以前也是慈濟志工
所以也沒有抱怨
只是星期二臨時改期
又沒有說明下一次協調會何時進行
讓家屬不知該怎麼辦

到底慈濟是否有誠意繼續談下去呢?

泰利颱風來襲的傍晚
家屬實在受不了
連續打了兩個小時都找不到人
只丟下一句開會
卻一直沒有可以負責的人回應家屬的詢問
連打給醫生
可能是正在看診
只說直接找上層的人才有決策權
(他可能忘記自己可能也會成為被告)
只留下無辜的志工熱心的安撫
卻安撫不了家屬涼了半截的心

本來那位友人在颱風夜決定前往慈濟醫院院長室門口等
就在準備出門之際
終於接到里長帶來的消息
慈濟方面又決定下一次開會的時間
這時候家屬的心雖然依然不滿
但至少穩定了下來

說起協調會
也是非常怪異
每次來協調的人都一大堆
但大都沒有決策權
以志工為主
可以說是「安慰大隊」
更誇張的是
每次的成員都會改變

今天來的副院長一開始有在現場
但隨後就以另有會議為由
先行離開現場
留下四位志工進行協調
果真是公事為重、喪家次之
這四位志工的有權限可以協商談判嗎?
心想不知道等下還要談什麼
我看已經不是"協調",只剩下"閒聊"

別再說教了
家屬已經很可憐了
居然志工一直以慈濟的愛心理論
希望感化家屬放棄「不合理」的主張

言談之中,我整理了志工們談話的重點:
1.慰撫金不能真正地解決問題,你們要錢,過世的師姊會難過的
2.慈濟會用愛心協助家屬度過難關
3.家屬上次提出350萬元的依據何在
4.慈濟的錢都用在善事上

這些話讓我覺得更匪夷所思
背脊涼了一下
怎麼會跟家屬講這些
忽然感覺一場戰爭似乎一觸即發
果然家屬的情緒頓時崩潰
你一言我一語地責難志工

這也難怪家屬會責難志工了
慈濟本來就是慈善機關
當然要用愛心協助家屬度過難關
但不代表做善事的機構
就不必對其成員的過失行為負責
這些必須與慰撫金、喪葬費、醫療費等費用分別看待
不能混為一談
ㄚ傑老師向來主張只要是合法應得的
就應該爭取
志工們不能把與道德無關的問題
仍然強扣道德的大帽子在家屬頭上
口口聲聲說不要對家屬第二次傷害
可是這種說法才是真的造成家屬的第二次傷害
家屬的感受還會以為人都被你醫死了
還跑來教訓家屬

另外
為什麼要質疑家屬提出350萬元的依據何在
當然是喪葬費、醫療費及慰撫金等費用
而且家屬還很好心
沒有主張懲罰性的損害賠償
麥當勞為了一杯熱咖啡燙傷了客戶
而必須在醫療費、慰撫金等費用外
還必須賠償上億元的懲罰性的損害賠償
做為麥當勞對於輕忽安全要求的賠償
而必須負起一定的社會責任
家屬有要求嗎?
沒有
不想想慈濟自己提出的50萬元是如何計算
連喪葬費都不夠
居然還詢問家屬350萬元是如何計算

請不要對家屬搖頭
家屬聞之心中當然不悅
情緒性的言詞隨口說出
還好都還算是理性表述
頂多只是反駁志工的主張而已
可是卻見某位志工猛搖頭
似乎無法接受家屬的論點
這種搖頭的作法
好像在說你們怎麼觀念都改不過來
怎麼不像我一樣當個聖人
看來今天的結果應該很糟糕…

ㄚ傑老師忍不住了
只好違背自己不涉入個案的原則
出來講幾句公道話
一開始先強調整起事件家屬最可憐
喪失親人還要面對無限期的談判
所以請不要一直搖頭
慈濟口口聲聲不想對家屬造成第二次傷害
就該儘快將此問題解決
才是最佳的策略

頭...好像不搖了

不要誆人
志工在協調過程中
曾經說了一段話
我們處理過很多類似案件
拿了錢,根本不能解決問題,況且這些錢你們會怎麼用呢?
(搞不清楚講這些幹什麼)
又說以前在花蓮慈濟醫院曾經遇過醫事鑑定委員會認定無過失
慈濟醫院還是願意協助處理
我當場提出個人的看法
認為志工不能這樣說
以目前醫事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果
通常都是無過失
所以許多法官也看不下去
不再完全採信鑑定報告
況且鑑定報告本來就只具有參考的價值
又不是判決唯一的證據

當時對於志工的說法
表現上好像是強調慈濟充滿愛心
但是又好像蘊含著夲案送請醫事鑑定
若是無過失
慈濟還是會幫助家屬
這樣家屬不是很尷尬嗎?
可能是唸法律的人想太多了
可是慈濟除了不斷派志工前四處"關心"家屬350萬元的依據外
還感受不到有什麼幫助

法律是無情的計算機
我詢問其中一位女性志工(感覺上應該有法律背景),
詢問50萬元的計算標準為何?
她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反正也是先開個數字
沒什麼計算標準

我又追問喪葬費、醫療費的部份
院方是否願意負擔
類似案件院方賠償慰撫金的額度為何?
該名女性志工承諾喪葬費、醫療費的部份將全額負擔,
沒有問題,
至於慰撫金的部份,
則必須依據當事人的身分、家庭狀況加以判斷,
沒有一定的基準

這種法律評斷的標準
在法律人看來很正常
可是家屬聽起來
好像把人論斤秤兩的賣
立即責難該名志工
我只好打個圓場
表達歉意
說明這些法律技術性質的談判
應該私下談
當眾談這些細節
對於家屬是一種傷害
只是我今天並未獲得家屬的授權
只好邊談邊觀察家屬的態度
所以才會讓家屬感受到談判過程的無情

各自回去重新計算
我也要求該名志工回去重新計算
除了已經承諾的喪葬費、醫療費外
其餘慰撫金的部分能提出一個數字
再進行協商
待雙方對於數字都能同意後
就只剩下協調個時間簽署法律技術性的文件
並且要求慈濟能在下週二之前有個回應
別再讓家屬在寒風中痛苦地等待
( 心情隨筆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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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f0630&aid=5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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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minc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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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的等級決定選手的表現
2007/08/03 18:22

慈濟功德會以證嚴上人為師,抬著她的名號才能有所成就。因此所謂的慈濟人就得接受高到標準的檢驗,而不是「要享受高道德的待遇卻要求社會用一般的水準來對待其所犯的錯誤」。尤其是那些身為幹部的委員要特別注意的!

否則,幹部表現失當,表現出了師父教導無方,那麼縱使師父作再多的功德,也都被折損光光了!





艸西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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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德會照大企業經營,一切向錢看,總會出問題的!
2006/03/13 23:57
證嚴法師本身沒問題,立意良善。
只是她旗下的眾多弟子,已經變成大怪獸了!

hui998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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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個慈濟!!
2006/03/09 22:28

呵呵 好一個慈濟~~~~~~~~~~

好好深思~


J教授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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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的回應
2005/09/04 19:47

基本上我很肯定慈濟

慈濟確實讓社會的愛心充滿希望

只是一個團體運作到一定程度

且享有民眾對其高度尊崇時

相對而言

就必須受到嚴格的監督

這起事件我不想評論對錯

因為是是非非

不是當事人都無法知悉

即便找出所有證據

由法律作出判斷後

就能發現真正的事實嗎?

答案應該是否定的

我只是以中立第三者的觀點

把看到的部份說出來

當初寫這篇心得感想時

曾預期很多人會提出不同的看法

對於所有人的批評

我也願意接受

(目前還沒有人寫)

也希望大家以更寬廣的心看待這篇文章

最後

要提醒網友一件事

醫療糾紛的問題是非常難處理的法律問題

幾乎天天上演

如果慈濟都只能做到這樣

想想看其他醫院會怎麼處理呢?